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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葬法 第7條 內政部應會同首都所在地市政府,於首都擇定地點設置國葬墓園,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2. 行政國葬法 第9條 …園及祭堂之設計建築墓位及碑碣之式樣,由內政部會同首都所在地市政府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3. 行政國葬法 第10條 國葬墓園之管理警衛等事宜,授權首都所在地市政府辦理之。
  4. 行政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 第1條 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下半旗,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5. 行政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 第7條 …,由行政院通函相關機關轉知所屬機關(構)、公立學校或所轄地方政府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6. 行政祭祀公業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 第3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管理辦法規定,經財政部同意,向保管處所分別開立保管款專戶(以下簡稱專戶)及保管款利息專戶存管保管款及保管款所生利息;其收支存管作業準用國庫相關規定辦理。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
  7. 行政祭祀公業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 第4條 …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處公告三個月及刊登政府公報,並於公告之日起刊登當地通行之一種新聞紙連續三日,且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電腦網站刊登公告文三十日;其能查明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
  8. 行政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9條 …幣一千元或不足新臺幣一元者,以實際計算金額計收至元,並應以經政府依法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匯票繳納,連同投標單…
  9. 行政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20條 …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處公告三個月及刊登政府公報,並自公告之日起刊登當地通行之一種新聞紙連續三日,且於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電腦網站刊登公告文三十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能…
  10. 行政祭祀公業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在鄉(鎮、市)為鄉(鎮、市)公所。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一)祭祀公業制度之規劃與相關法令之研擬及解釋。(二)對地方…
  11. 行政遊說法 第2條 …被遊說者如下:一、總統、副總統。二、各級民意代表。三、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正、副首長。四、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人員。
  12. 行政遊說法 第5條 …為,不適用本法之規定:一、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行為。二、外國政府或政府間國際組織派駐或派遣之人員所為職務上之行為。三、人民或團體依其他法規規定之程序及方式所為之申請、請願、陳情、陳述意見等表達意見之行為。
  13. 行政遊說法 第7條 外國政府、法人及團體進行遊說時,應依本法規定委託本國遊說者為之。外國政府、法人、團體及自然人不得就國防、外交及大陸事務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者進行遊說。
  14. 行政遊說法 第18條 …一項所申報之財務收支報表列冊保管,並按季公開於電信網路或刊登政府公報或其他出版品。但登記之事項依其他法令規定不得公開者,不在此限。前項登記及財務收支報表簿冊,應保存五年。
  15. 行政遊說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文件:一、自然人:(一)國民身分證、有效護照基本資料頁或外國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執行業務之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具之執行業…
  16. 行政遊說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有效護照號碼或外國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號碼。(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字號。(三)執業證明文件字號。(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二、營利法人:(一)名稱及主事務所…
  17. 行政遊說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編號或有效中華民國護照號碼;於外國自然人為有效護照號碼或該國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18. 行政遊說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或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影本;其為外國人者,為有效護照影本或該國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三、外國自然人:有效護照影本或該國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四、外國法人或團體:登記證或許可設立或備案證明影本,及代表人或負責人有…
  19. 行政遊說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將前一季受理之登記事項及財務收支報表,公開於電信網路、刊登政府公報或其他出版品。前項登記事項及財務收支報表,被遊說者所屬機關應逐案彙整列冊,編號保存。
  20. 行政監督寺廟條例 第3條 寺廟屬於左列各款之一者,不適用本條例之規定:一、由政府機關管理者。二、由地方公共團體管理者。三、由私人建立並管理者。
  21. 行政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鄉鎮長給卹辦法 第9條 …同死亡證明書、經歷證件、全戶戶籍謄本,由死亡時服務機關核轉省政府核辦。
  22. 行政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鄉鎮長給卹辦法 第10條 鄉鎮長遺族申請撫卹,經核定後,由省政府填發撫卹金證書,連同原送證件,遞由原轉送機關發交領受人,並函審計機關備查。
  23. 行政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鄉鎮長給卹辦法 第11條 鄉鎮長撫卹金證書分為三聯,第一聯存省政府,第二聯交撫卹金領受人,第三聯交支給機關。
  24. 行政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鄉鎮長給卹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各種書表格式,由省政府定之。
  25. 行政臺灣省民選鄉鎮縣轄市長給卹辦法 第9條 …同死亡證明書、經歷證件、全戶戶籍謄本,由死亡時服務機關核轉省政府核辦。
  26. 行政臺灣省民選鄉鎮縣轄市長給卹辦法 第10條 鄉鎮縣轄市長遺族申請撫卹,經核定後,由省政府填發撫卹金證書,連同原送證件,遞由原轉送機關發交領受人,並函審計機關備查。
  27. 行政臺灣省民選鄉鎮縣轄市長給卹辦法 第11條 鄉鎮縣轄市長撫卹金證書分為三聯,第一聯存省政府,第二聯交撫卹金領受人;第三聯交支給機關。
  28. 行政臺灣省民選鄉鎮縣轄市長給卹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各種書表格式,由省政府民政廳定之。
  29. 行政戶籍法 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30. 行政戶籍法 第26條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之指定項目,其登記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為之。二、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三、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