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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11 頁-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72條 …行更新計畫之機關或機構對於整建地區之建築物,得規定期限,令其改建、修建、維護或充實設備,並應給予技術上之輔導。
-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
-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80條 不遵前條規定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除應依法予以行政強制執行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81條 …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後,得禁止該地區內一切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並禁止變更地形或大規模採取土石。但為軍事、緊急災害或公益等之需要,或施工中之建築物,得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前項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之准許條件、辦理程序、應備…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27條 …保育設施。十七、綠能設施。十八、原有合法建築物拆除後之新建、改建、增建。除寺廟、教堂、宗祠外,其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或十點五公尺,建蔽率最高以百分之六十為限,建築物最大基層面積不得超過一百六十五平方公尺,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0條 …定。三、原有建築物之建蔽率已超過第一款規定者,得就地修建。但改建、增建或拆除後新建,不得違反第一款之規定。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1條 …原有之使用,並依下列規定處理之:一、原有合法建築物不得增建、改建、增加設備或變更為其他不合規定之使用。二、建築物有危險之虞,確有修建之必要,得在維持原有使用範圍內核准修建。但以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尚無限期要求變…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3條 …務水準訂定。三、實施容積率管制前,符合分區使用之合法建築物,改建時其容積規定與建築物管理事宜,應視實際發展情形需要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而訂定。舊市區小建築基地合併整體開發建築,或舊市區小建築基地合法建築物經縣(市)政府認定…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9-1條 …業區之自有土地,辦理重建。原拆遷戶於重建後自有土地上之增建、改建或拆除後新建,亦同。位於九二一震災地區車籠埔斷層線二側各十五公尺建築管制範圍內之建築用地,於震災前已有合法建築物全倒或已自動拆除者,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
- 行政新市鎮特定區實施整體開發前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辦法 第4條 …期要求自行拆除之合法建築物,得於維持原有使用範圍內申請修建或改建。如因非可歸責於建築物所有權人之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變致全毀,或依其他法令規定得申請重建者,得檢具原有合法建築證明申請依原規模重建。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3條 各類場所於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時,其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適用增建、改建或用途變更前之標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適用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後之標準:一、其消防安全設備為滅火器、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手動報警設備、緊急廣播設備、標…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8條 …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且防火設備具一小時以上之阻熱性者,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部分得分別計算。
- 行政消防法 第13條 …模以上之建築物,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一項建築物遇有增建、改建、修建、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施工致影響原有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時,其管理權人應責由防火管理人另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第一項及前項消防防護計畫,均應由管理權人…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場所之位置圖、平面圖及逃生避難圖。十、建築物共有部分增建、改建、修建、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工程施工中之安全對策。十一、其他防災應變上之必要事項。
- 行政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 第7條 軍眷服務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政策、法令、計畫之擬訂、督導及執行。二、軍眷服務政策、法令之擬訂、督導及執行。三、眷村文化保存政策、法令之擬訂、協調、督導及執行。四、國軍軍眷及眷戶權益爭訟案件之處理。五、國軍…
- 行政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7條 …待、採訪與輿情蒐整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七、軍眷服務、老舊眷村改建、遷建、修繕工作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八、機密維護、安全調查、諮詢部署、安全防護、保防教育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九、全民國防教育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十、其他…
-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6條 …程、不動產管理與專業教育訓練之規劃及督導。九、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之運作、管理及相關法令之研擬。十、其他有關工程營產事項。
-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8條 …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編審、分配、管制及執行。三、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及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定之研擬。四、附屬單位概(預)算、決算、估計、績效及會計月報表編報。五、現…
- 行政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7條 …待、採訪與輿情蒐整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七、軍眷服務、老舊眷村改建、遷建、修繕工作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八、機密維護、安全調查、諮詢部署、安全防護、保防教育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九、全民國防教育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十、其他…
- 行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1條 本基金之資金,得與國防部主管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或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以計息方式互相融通;其作業程序,由國防部另定之。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訂定之。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項所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推行委員會),由國防部部長為召集人,委員十一人,由國防部副部長、政治作戰局局長、常務次長、行政院副秘書長及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政治作戰局。前項國軍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其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土地清冊詳細土地標示,如有漏列或不應列屬使用範圍者,應由主管機關與管理機關或土地所有權人會勘確定後,辦理更正。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所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以下簡稱改建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國防部為主管機關。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改建基金對原眷戶承購依本條例興建之住宅或依第十九條第五項購置主管機關選定之政府興建住宅、國民住宅或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興建之眷宅而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應自行負擔部分,或自願領取輔助購宅款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各級地方政府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三項擬定之改建計畫,應函送主管機關轉報行政院備查。前項改建計畫,應包含改建起迄時間、改建方式以及輔助原眷戶購宅方法、違占建戶處理措施。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為配合眷村改建,原眷戶應於主管機關公告期間內搬遷,未於期限內主動搬遷者,視為不同意改建,由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處理。前項原眷戶一次搬遷者,發給每戶新台幣一萬元搬遷補助費;就地改建,或配合地方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拆遷…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上物補償金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需地機關撥交主管機關,作為改建基金。前項拆遷範圍內之原眷戶,由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規定辦理拆遷補償;違占建戶,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需地機關,依規定辦理。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所稱國有土地可計價,係指非屬公共設施之國有土地,按行政院核定改建計畫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價格。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原眷戶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於規劃改建基地房屋建造完成前,自願領取輔助購宅款後搬遷者,應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定後發給,其與實際房屋建造完成當期決算之價格發生差異時,不予追加減。前項輔助購宅款,其數額應於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