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築物」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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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7條 …、第四款拆遷戶,係指辦理本條例獎勵之交通建設計畫用地取得,其合法建築物經完全拆除者。主管機關於辦理第一項各款作業時,得視各交通建設事業需要訂定作業要點。
  2. 行政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7條 …三款、第四款拆遷戶,係指為辦理本法公共建設計畫用地取得,致其合法建築物經拆除至不堪使用者。本公共建設計畫用地拆遷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一、已依法核准重建者。二、已依其他法令或其他方式接受安置者。
  3. 行政鐵路法 第61-2條 …者,交通部得商請各該管主管機關令其限期停工、修改或拆除。其為合法建築物、工程設施或廣告物之拆除者,應給予相當之補償。對補償有異議時,應報請上級機關核定後為之。
  4. 行政鐵路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6條 禁建範圍公告實施前已存在之合法建築物、工程設施或廣告物,其不妨礙鐵路興建或行車安全者,得按現狀使用;除得修繕或拆除外,不得增建或改建。其修繕或拆除方式應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或該工程設施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審核之。無該…
  5.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工程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第13條 …之土地,於捷運工程進行穿越時仍存在並定著於土地有牆壁及頂蓋之合法建築物,或領有建造執照施工中建築物,依下列基準計算補償:一、穿越地下深度未滿十三公尺者,發給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九十之補償費。二、穿越地下深度十三公尺至未滿二十…
  6.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22條 本辦法禁建範圍公告實施前已存在之合法建築物、工程設施、廣告物及障礙物,其不妨礙大眾捷運系統安全者,得按現狀使用,除得修繕或拆除外,不得增建或改建。其修繕或拆除方式應由當地該管主管機關會同捷運主管機關審核之。無該管主管機關…
  7. 行政漁港法 第10條 漁港區域內合法建築物或障礙物,有嚴重妨礙漁港計畫之虞者,由主管機關會同當地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之規定,通知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改建、遷移或拆除。前項建築物或障礙物因改建、遷移或拆除所生之直接損失,由主管機關予以相當之補償;…
  8.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5條 受災地區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改建、修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者,其申請建築執照時,得依下列規定簡化程序: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審查,依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
  9.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7條 受災地區非都市土地內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之農舍或住宅,符合其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所定建築管理自治法規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者…
  10. 行政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11條 …土地為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關係人所有,並提出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為合法建築物之證明,或於基準日八個月前,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關係人已於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設有戶籍。二、為設置園區而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所有權人,且提出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