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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11 頁- 行政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 第4條 …機關書面約定供其執行救災任務者,得計入應配置數量:1.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全管理辦法)所定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十倍以上之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扣除其室內儲…
-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相關法令設立、管理之園區範圍外經由第三地地下工業管線輸送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之危險物品,因事故發生,造成安全危害或環境污染等第二款以外之災害者。十四、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指因事故或氣象因素使懸浮微粒物質大量產生或大氣濃度升…
- 行政消防法 第15條 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應依其容器、裝載及搬運方法進行安全搬運;達管制量時,應在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以安全方法進行儲存或處理。前項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之範圍及分類,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之設置…
- 行政消防法 第15-5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起造人應將該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圖說,送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查完成後,始得向主管建築機關申報開工。前項所定場所依建築法規定申請使用執照時,主管建築機…
- 行政消防法 第15-6條 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辦理下列事項:一、責由保安監督人訂定消防防災計畫後,由管理權人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
- 行政消防法 第19-1條 下列場所發生火災、爆炸、公共危險物品或可燃性高壓氣體漏逸時,管理權人應立即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並公告之對象、方式及內容完成通報:一、石油煉製業、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之廠區。二、製造、儲存…
- 行政消防法 第23條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發現或獲知公共危險物品、高壓氣體等顯有發生火災、爆炸之虞時,得劃定警戒區,限制人車進入,強制疏散,並得限制或禁止該區使用火源。
- 行政消防法 第35條 …行有關避難引導必要之業務。四、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達管制量公共危險物品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未符合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設置或維護場所之位置、構造或設備規定。五、第十五條之六第一項所定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
- 行政消防法 第42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達管制量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其儲存、處理或搬運未符合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達管制…
- 行政消防法 第42-3條 …消防防災計畫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或未依消防防災計畫執行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業務,或未責由保安檢查員執行構造、設備維護或自主檢查。七、第十五條之六第一項規定之管理權人,未遴用符合同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保安監督人或保安檢查…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三、影響消防安全設備功能之替代措施。四、使用會產生火源設備或危險物品之火災預防措施。五、對員工及施工人員之防災教育及訓練。六、火災與其他災害發生時之因應對策、消防機關之通報、互相聯絡機制及避難引導。七、用火及用電之監督管…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二、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三、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構造及設備之維護管理。四、火災與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五、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檢驗機構印製之合格標示開始使用日期,及中央主管機關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印製之合格標示停止使用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4條 …─────────┴─────────┤│備註:管制量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附表一所規範之數量。│└────────────────────────────┘前項建築物處理或…
-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0條 …資格之一:一、現(曾)任消防機關警正或薦任以上職務,並曾辦理危險物品或爆竹煙火相關業務連續達二年以上。二、專科以上學校教授危險物品或爆竹煙火相關課程之講師以上人員。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以上學校化學、化工、材料等相關系組畢…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16條 …邊長度不得少於三十公分,夜間懸掛紅燈或紅色反光標誌。五、運送危險物品,應備具危險物品道路運送計畫書及安全資料表向起運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並隨車攜帶,其交由貨運業者運輸者,應會同申請,並依規定之運輸路線、…
- 行政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6條 …定地區者,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攜帶照相機、武器、觀測器及危險物品。三、非經中華民國政府之許可,外國商輪、軍艦不得通過或停泊。四、非經國防部之許可,不得新設或變更鐵路、道路、河渠、橋樑、堤塔、隧道、永久棧橋等工程。但交…
- 行政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 第7條 …管並提供海關線上查核,經海關核准不分區存放者,不在此限。裝有危險物品之實貨櫃應有特別標誌並將其貨櫃號碼及儲位通知海關。六、存倉貨物應依提單或提貨單分別堆置,不得相混。七、凡貨物之包件過重或體積過大無法存入站內倉庫者,經海…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民用航空法向航空警察局申請為保安控管人。三、最近三年無因託運危險物品或行為有影響供應鏈安全之虞,經依航業法或民用航空法處罰之紀錄。但設置未滿三年者,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
- 行政關稅法 第24條 進出口貨物應在海關規定之時間及地點裝卸;其屬於易腐或危險物品,或具有特殊理由,經海關核准者,其裝卸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
-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5條 …園、幼稚園或托兒所之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者,不在此限。四、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五、殯葬設施: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但於一百零一年四月二日以前已依…
-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3條 …。二、與特殊設施或場所之距離,應符合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三、應有固定地點,其為樓層建築者,以使用地面層一樓至三樓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35條 …、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之。二、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犯前三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50條 …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危險物品,其範圍如下:一、氧化性固體。二、易燃固體。三、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四、易燃液體。五、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六、氧化性液體。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第9條 …二十一條規定所稱管制量,指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第三條至前條之危險物品數量達附表一之規定。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二種以上危險物品,且單項數量均未達前項附表一之管制量時,應另計算綜合管制指數;綜合管制指數之計算方式以各該危險物…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第10條 危險物品之申報內容包括申報單位基本資料,危險物品之範圍、化學文摘社號碼、聯合國編號、中英文名稱、分子式、數量、用途、放置方式及放置位置(含配置圖,如附圖一),其格式如附表二。前項危險物品之申報內容,應一併提供工廠建築物內…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第11條 工廠負責人應於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網路申報系統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前項申報完成後,工廠負責人應於每年一月、七月定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工廠負責人於第一項或前項…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所稱使用危險物品,指以危險物品作為與生產有關之直接或間接原物料。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 第2條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者,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前項危險物品之範圍、種類、管制量,指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授權規定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