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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13 頁-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3條 …缺氧:指空氣中氧氣濃度未滿百分之十八之狀態。二、缺氧症:指因作業場所缺氧引起之症狀。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5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百分之十八以上。但為防止爆炸、氧化或作業上有顯著困難致不能實施換氣者,不在此限。雇主依前項規定實施換氣時,不得使用純氧。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6條 …,為防止甲烷或二氧化碳之突出導致勞工罹患缺氧症,應於事前就該作業場所及其四周,藉由鑽探孔或其他適當方法調查甲烷或二氧化碳之狀況,依調查結果決定甲烷、二氧化碳之處理方法、開鑿時期及程序後實施作業。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7條 雇主於地下室、機械房、船艙或其他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置備以二氧化碳等為滅火劑之滅火器或滅火設備時,依下列規定:一、應有預防因勞工誤觸導致翻倒滅火器或確保把柄不易誤動之設施。二、禁止勞工不當操作,並將禁止規定公告於顯…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9條 …所,使用氬、二氧化碳或氦等從事熔接作業時,應予適當換氣以保持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百分之十八以上。但為防止爆炸、氧化或作業上有顯著困難致不能實施換氣者,不在此限。雇主依前項規定實施換氣時,不得使用純氧。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11條 雇主使勞工於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作業時,為防止儲槽、反應槽等容器之安全閥等排出之惰性氣體流入,應設置可使安全閥等所排出之氣體直接排放於外部之設施。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13條 …地層時,應調查該作業之井或配管有否空氣之漏洩、漏洩之程度及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之濃度。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14條 …之設備或將可能漏洩缺氧空氣之地點予以封閉等預防缺氧空氣流入該作業場所之必要措施。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15條 雇主使勞工於地下室或溝之內部及其他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從事拆卸或安裝輸送主成分為甲烷、乙烷、丙烷、丁烷或此類混入空氣的氣體配管作業時,應採取確實遮斷該氣體之設施,使其不致流入拆卸或安裝作業場所。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16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於當日作業開始前、所有勞工離開作業場所後再次開始作業前及勞工身體或換氣裝置等有異常時,應確認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前項確認結果應予記錄,並保存三年。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18條 …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應將下列注意事項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使作業勞工周知:一、有罹患缺氧症之虞之事項。二、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三、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四、空氣呼吸器等呼…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19條 雇主依第十三條規定之調查結果,發現有缺氧空氣漏洩入作業場所時,應即通知有關人員及將緊急措施公告於勞工顯而易見之處所,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22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如受鄰接作業場所之影響致有發生缺氧危險之虞時,應與各該作業場所密切保持聯繫。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23條 …令停止作業,並使從事該作業之全部勞工即刻退避至安全場所。前項作業場所在未確認危險已解除前,雇主不得使指定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該場所,並將該意旨公告於勞工顯而易見之處所。
-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28條 雇主應於缺氧危險作業場所置救援人員,於其擔任救援作業期間,應提供並使其使用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6條 …二年。雇主應將前項檢查合格證或其影本置掛於該起重機之駕駛室或作業場所明顯處。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26條 …二年。雇主應將前項檢查合格證或其影本置掛於該起重機之駕駛室或作業場所明顯處。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36條 …為二年。雇主應將前項檢查合格證或其影本置掛於該人字臂起重桿之作業場所明顯處。
-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82條 …期限最長為一年。雇主應將前項檢查合格證或其影本置掛於鍋爐房或作業場所明顯處。
- 行政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第2條 雇主應確保勞工作業場所之危害暴露低於附表一或附表二之規定。附表一中未列有容許濃度值之有害物經測出者,視為超過標準。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5條 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作業場所,雇主應依下列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但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之作業場所,不在此限:一、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6條 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之作業場所,雇主應依下列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一、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所定高溫作業場所,應每三個月監測綜合溫度熱指數一次以上。二、下列作業場所,應依各目所定項目,每六個月實施監測…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7條 作業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依前條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一、屬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且經評估勞工不致暴露於超出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所列有害物之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或最高容許濃度之虞。二、化…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16條 …頻率規定之限制:一、連續二年以上,其整體暴露評估結果低於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所定容許濃度二分之一,且半數以上之相似暴露族群,其暴露評估結果低於容許濃度十分之一。二、作業場所因製程特殊且採密閉設備,依現行監測方式無法反…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21條 …款之認可類別,於執行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及第二項特定粉塵作業場所之採樣,且為分析其中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之濃度時,其分析業務應由具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分析能力之認證實驗室辦理。
-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24條 …師健康評估結果,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三、將檢查結果發給受檢勞工。四、彙整受檢勞工之歷年健康檢查紀錄。前項第二款規定之健康指導及評估建議,應由第…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5條 …燒結、熔融及鉛、鉛混存物、燒結礦混存物等之熔融、鑄造、烘燒等作業場所,應設置局部排氣裝置。二、非以濕式作業方式從事鉛、鉛混存物、燒結礦混存物等之軋碎、研磨、混合或篩選之室內作業場所,應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三、非以…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6條 …規定:一、以鼓風爐或電解漿泥熔融爐從事冶煉、熔融或煙灰之段燒作業場所,應設置局部排氣裝置。二、非以濕式作業方法從事煙灰、電解漿泥之研磨、混合或篩選之室內作業場所,應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三、非以濕式作業方式將煙灰、…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7條 …鉛混存物之熔融、鑄造、加工、組配、熔接、熔斷或極板切斷之室內作業場所,應設置局部排氣裝置。二、非以濕式作業方法從事鉛、鉛混存物之研磨、製粉、混合、篩選、捏合之室內作業場所,應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三、非以濕式作業方…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8條 …鉛噴布、熔接、熔斷及以動力從事切斷、加工或鉛快削鋼注鉛之室內作業場所,應設置局部排氣裝置。二、暫時儲存鉛或鉛合金之切屑時,應設置儲存切屑之容器。三、從事鉛或鉛合金之熔融、鑄造作業場所,應設置儲存浮渣之容器。四、鑄造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