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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28條 …改善,並將其辦理情形彙報主管機關審核,並至完全改善為止;其涉主體結構等重大改變時,應先擬定改善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
  2. 行政再生水經營業籌設許可及再生水開發案興辦許可辦法 第5條 …第二款規定之再生水興建及營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興辦主體。二、開發案之說明。三、再生水廠廠區及供水設施規劃用地之地號、面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及土地分區管制說明,並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及土地同意…
  3.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2條 加氣站應於明顯處所標示營業主體、加氣站站名、營業時間及售氣價格,並應於下列場所設置警戒標誌、安全作業指導標誌及標線:一、儲氣槽區設「嚴禁煙火」、加氣區每座泵島設「嚴禁煙火」、「熄火加氣」及儲氣槽區操作門旁設「儲氣槽區非安…
  4.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5條 …河川管理機關經審查符合勘定原則時,應即通知跨河建造物機關辦理主體工程之施工。
  5.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第2條 經營加油站之營業主體如下:一、依公司法設立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事業。二、經核准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加油站之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6.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第14條 加油站應於明顯處所標示營業主體、加油站站名、營業時間及供油廠商標誌或名稱,並應於下列場所設置警戒標誌及標線:一、儲油槽區設置「嚴禁煙火」及加油區設置「熄火加油」、「嚴禁煙火」之警戒標誌,並以紅底白字標示板製作。二、加油站…
  7. 行政申請經營石油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11條 …變更加油(氣)站或漁船加油站執照登記事項負責人欄,屬同一營業主體且超過二件者,其審查費以二件計收。申請換發或補發證照者,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每件應繳納證照費二千元。
  8. 行政申請經營石油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12條 申請變更設置中加油(氣)站或漁船加油站營業主體、負責人或站名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二千元。申請變更設置中或經營中加油(氣)站或漁船加油站之平面配置、營運設施或兼營項目,每件應繳納審查費二千元。
  9. 行政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管理辦法 第16條 …以危害公共安全。四、自行停業逾一年。五、公司或商業登記之經營主體已解散或不存在。
  10. 行政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第2條 …施工單位依左列規定:一、道路經由現有鐵路下方穿越者,其地下道主體及引道工程由各該道路主管機關辦理。二、道路經由現有現行鐵路上方跨越者,依道路系統分別由各該道路主管機關辦理。前項相關設計書圖應送鐵路機構審核後施工,並由鐵路…
  11. 行政公路委託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管理之公路,包括公路主體設施及其附屬於公路之必要設施。前項附屬於公路之必要設施,指在公路主體設施之外,為配合整體交通需要所設之人行道、人行陸橋或地下道、排水溝渠、照明、交通管制設施等。
  12. 行政公路委託管理辦法 第5條 …前項委託管理之公路,如係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時,以委託該公路之主體設施為限,其附屬於公路之必要設施,除屬於道路主體部分路權範圍內之中央分隔島及栽植於其內之行道樹外,仍應由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管理。
  13. 行政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 第2條 …之路面外,以平面式、立體式、機械式或塔臺式等所設,除基礎外其主體結構非以鋼筋混凝土闢建並得為隨時拆遷,供停放車輛之場所。
  14.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32條 汽車牌照之登記主體已不存在及融資性租賃車輛租用人登記主體不存在或其領用資格喪失者,其繼承人、負責人、清算人、承受人或出租人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異動登記。汽車牌照不需使用時,得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繳銷。汽車繳銷牌照後重行申領…
  15.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5-5條 微型電動二輪車牌照之登記主體不存在或不需使用時,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申請異動登記規定。
  16.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4條 …以訓練中心字樣。三、學校、法人附設者,稱訓練中心,並冠以設立主體全銜附設字樣。
  17.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5條 …服務、總務、人事及會計業務。但附設之訓練機構,其業務得由設立主體之相關單位兼辦。
  18. 行政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 第4條 …廣告看板等設施而使用聚光型投射燈光、雷射光束者,不得以該設施主體以外標的為投射範圍。非供緊急目的使用之聚光型投射燈光、雷射光束,不得照射於第二條所劃定一定範圍內之空域。
  19. 行政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第18條 摩天輪應於圓環形結構物主體邊緣選擇相等間距之四點及結構物中心點,各設置一盞以上相同亮度之障礙燈,使航空器由任何方向接近時,其操作人員得以辨識;該障礙燈之亮度等級應依第六條至第八條及第十二條規定。摩天輪於夜間停止使用時,應…
  20.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4條 …內向交通部申報復業。觀光旅館業因故結束營業或其觀光旅館建築物主體滅失者,應於十五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向交通部申請註銷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一、原核發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專用標識及等級區分標識。二、股東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前項…
  21. 行政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申請:一、運作行為或用途變更。二、前項第一款之異動涉及運作者主體變更。三、前項第二款之地址異動,經技術諮議會認有風險。
  22.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5條 …影本、土地及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土地或建物所有權非屬申請設立主體所有者,應檢附二年以上之租約或使用同意書,並經法院公證。五、樓層平面圖說;以平方公尺註明樓層、各隔間面積、總面積及其用途說明。六、有效期限內之消防安全檢查合…
  23.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6條 …設立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機構名稱及地址。二、設立主體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三、組織編制及人員配置。四、服務對象障別、障礙程度。五、擬設訓練職類及容量。六、收退費標準。七、訓練設備清冊。八、結訓學員就業輔導規…
  24.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9條 …法人、學校、事業機構附設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得由該設立主體符合資格之人員調充之。第二項專業人員之資格、遴用及培訓,應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辦理。
  25. 行政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第2條 …有下列條件之區域:(一)以特殊地形、地質現象之地質遺跡為核心主體。(二)特殊科學重要性、稀少性及美學價值。(三)能充分代表某地區之地質歷史、地質事件及地質作用。
  26. 行政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5條 市場經營主體取得經營許可證後,應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但有正當理由不能於規定期限內開始營業者,應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酌予延長,以一次為限。
  27. 行政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28條 市場不得進用經營主體負責人、經理人及市場主任之配偶及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為職員。前項市場經營主體負責人:在農會、漁會為理事、監事、總幹事;在合作社為理事、監事;在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監察人。
  28. 行政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0條 …聘僱,應依市場人員聘僱資格標準表(附表四)所訂標準辦理。經營主體如因特殊需要自訂標準者,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肉品市場電宰作業部門之主管,應具獸醫、畜牧、食品或衛生學科畢業資格者,始得聘僱。
  29. 行政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3條 …。依薪點折算之薪額、特支費與技術津貼應支之範圍及金額,由經營主體定之。
  30. 行政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35條 市場人員應於就職前辦理保證手續,其保證方式由經營主體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