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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48條 …權利書狀費用。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重劃區先行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分割測量,並免收測量費用。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辦理之重劃區範圍邊界之鑑界、分割測量及地籍測量之費用,減半收取。
  2.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49條 重劃區及其相關地區之公共設施,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協調有關機關優先於重劃完成後二年內興建。
  3.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52條 重劃區內之電信、電力、自來水、瓦斯等各項管線設施,應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洽請各該事業機構,於重劃工程施工時一併施設。
  4.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53條 重劃區內區域性聯外道路及下水道等公共設施,除其用地應由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外,其工程費用得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視實際情形編列預算補助或由政府視實際情形配合施工。
  5.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之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指毗鄰各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市場正常交易價格之平均數,比照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計算之。毗鄰部分為公共設施用地經納入計算致平均市價降低者,不予納入。…
  6.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水土保持、土壤改良與修築農路、灌溉、排水、防風、防砂及堤防等設施。三、其他用地開發所為之土地改良。
  7.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6條 …情形。十九、抵價地比例。二十、開發完成後道路等九項以外之公共設施用地預定有償或無償撥用或讓售情形。二十一、財務計畫,包括預估區段徵收開發總費用、預算編列情形及籌措方式及償還開發總費用分析。二十二、涉及原住民土地之徵收,應…
  8.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8條 公有土地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配回公共設施用地者,除按原位置保留分配之土地外,應以區段徵收計畫書記載讓售或有償撥供需地機關使用者先行指配,其餘公有土地指配公共設施用地之順序如下:一、本直轄市、縣(市)有土地。二、本…
  9.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1條 …規定之協議價購地價、公有土地以作價方式提供使用之地價款、公共設施費用、公共設施管理維護費、土地整理費用及貸款利息之總額。前項所稱公共設施費用,包括道路、橋樑、溝渠、雨污水下水管道、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及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
  10.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 第3-2條 …糧食安全、增減就業或轉業人口、徵收費用、各級政府配合興辦公共設施與政府財務支出及負擔情形、農林漁牧產業鏈及土地利用完整性。三、文化及生態因素:包括因徵收計畫而導致城鄉自然風貌、文化古蹟、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及對該地區生…
  11.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 第4條 …業區者。四、非都市土地實施開發建設者。五、農村社區為加強公共設施、改善公共衛生之需要或配合農業發展之規劃實施更新者。六、其他依法得為區段徵收者。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開發範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得先行區段徵收,並於區段徵…
  12.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 第30條 …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經常調查轄區…
  13.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 第43條 …回原管理機關,配回之土地應以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以外之公共設施用地為優先,並依區段徵收計畫處理。
  14.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 第44條 …當地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有。三、前款以外之公共設施用地,得由主管機關依財務計畫需要,於徵收計畫書載明有償或無償撥供需地機關或讓售供公營事業機構使用。四、國民住宅用地、安置原住戶或經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土地得以…
  15.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 第45條 …本,並斟酌區段徵收後各街廓之位置、地勢、交通、道路寬度、公共設施及預期發展情形,估計區段徵收後各路街之路線價或區段價,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後,作為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計算基準。
  16.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 第11條 …、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公共設施用地外,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標售:一、屆期無人申報或申請登記。二、經申報或申請登記而被駁回,且屆期未提起訴願或訴請法院裁判。三、經訴願決定或法院裁…
  17.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 第39條 …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依前項規定申請贈與之土地,以非屬公共設施用地為限。依第一項規定辦理之土地,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之限制。
  18.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5條 …域、海床及其底土之生物或非生物資源之主權權利。二、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之建造、使用、改變或拆除之管轄權。三、海洋科學研究之管轄權。四、海洋環境保護之管轄權。五、其他依國際法得合理行使之權利。中華民國在其專屬經濟海域享有並…
  19.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8條 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之建造、使用、改變或拆除,應經中華民國政府許可;其許可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法令適用於前項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第一項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之四周,應劃定安全區…
  20.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9條 …不得破壞海洋環境。九、除另有協議外,在結束後立即拆遷各項研究設施或裝備。十、其他相關法律及國際協定之規定。第一項許可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21.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19條 未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之建造、使用、改變或拆除者,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建造之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或令其回復原狀。經許可後,違反許可內容或目的者,處新臺…
  22. 行政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劃定許可辦法 第3條 …定義如下:一、電纜:指通信、電力或其他傳輸用途之纜線及其附屬設施。二、管道:指輸水、輸氣、輸油或輸送其他物質之管狀輸送設施。
  23. 行政直轄市縣市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任務如下:一、重劃範圍及重劃計畫書之審議事項。二、重劃區公共設施之規劃設計及施工協調事項。三、重劃負擔及減免標準之審議事項。四、抵費地及盈餘款運用之審議事項。五、重劃土地爭議案件之調處事項。六、其他有關社區土地重劃及相關…
  24.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條 …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七、空地:指已完成道路、排水及電力設施,於有自來水地區並已完成自來水系統,而仍未依法建築使用;或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十,且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應予增建、…
  25.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10條 …按照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其地上建築改良物,應參照重建價格補償。
  26.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2條 …、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二、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三、依法限制建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四、依法不能建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五、依都市計畫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仍作農業用地使…
  27.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3條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二十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28.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5條 供國防、政府機關、公共設施、騎樓走廊、研究機構、教育、交通、水利、給水、鹽業、宗教、醫療、衛生、公私墓、慈善或公益事業等所使用之土地,及重劃、墾荒、改良土地者,其地價稅或田賦得予適當之減免;減免標準與程序,由行政院定之。
  29.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6-1條 …產不經濟而休耕者。三、因公害污染不能耕作者。四、因灌溉、排水設施損壞不能耕作者。五、因不可抗力不能耕作者。前項規定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農業主管機關定之。
  30.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42條 被徵收之土地,免徵其土地增值稅。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準用前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