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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 200 頁-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74條 經營移動式火化設施之負責人或其受僱人執行火化業務發生違法情事,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緩起訴或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為不起訴處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禁止該設施繼續使用。但受無…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75條 殯葬設施經營業或其受僱人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禮廳及靈堂設置許可。殯葬設施經營業或其受僱人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收…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79條 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者,應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就同條第二款、第四款之事項,故意為不實之記載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0條 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明定管理費、違反第二項規定未開設日常支出或急難支出專戶,或違反第三項規定未於書面契約中載明管理費之金額、收取方式及其用途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1條 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違反第三十五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未投保火災保險及地震保險,或違反第二項規定保險金額不足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以公共造產或其他政府基…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2條 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依規定設置專簿,刊登於網站或管理費收支情形未載明確實。二、違…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4條 經營殯葬服務業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者,除勒令停業外,並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不遵從而繼續營業者,得按次處罰。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6條 …繼續營業;拒不遵從者,得按次加倍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經營許可。禮儀師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執行業務規範、再訓練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依其情節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9條 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之公司違反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代理人或受僱人,亦同。殯葬禮儀服務業違反第五十條第二項…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90條 …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經營許可。殯葬禮儀服務業違反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92條 …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廢止其經營許可。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96條 …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醫院或其受託經營者違反第六十六條規定,除未將服務項目及收費基準表公開展示於明顯處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外,其餘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醫院或其受…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101條 為處理殯葬設施之設置、經營、骨灰拋灑、植存區域範圍之劃定等相關事宜,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得邀集專家學者、公正人士或相關人員審議或諮詢之。
- 行政國籍法 第20條 …、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含兼任主管人員)。二、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三、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而以契約定期聘用之非主管職務。四、僑務主管機關依組織法遴聘僅供諮詢之無給職委員。五、其他法律另…
- 行政禮儀師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相關專業課程二十學分以上。三、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經營或受僱於殯葬禮儀服務業實際從事殯葬禮儀服務工作二年以上。前項第二款所定殯葬相關專業課程如附表,各科採認學分上限為二學分。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 行政禮儀師管理辦法 第3條 …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修畢殯葬相關科目學分證明文件。(三)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應檢具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及參加殯葬服務業公會所開立之負責人資歷證明;受僱於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應檢具在僱用單位或殯葬相關職業工會投保之勞保證…
- 行政禮儀師管理辦法 第6條 禮儀師非經營或受僱於殯葬禮儀服務業,不得承攬處理殯葬事宜。禮儀師應於前項經營或受僱情形變動三十日內,將該業之名稱、登記字號、登記所在地址及經營或受僱起始日期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該業登記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5-2條 …三、故意耗用物品或洩漏機密資料,致用人單位受有損害。四、私自經營與用人單位相關之事業。五、其他有害用人單位權益,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應廢止其資格。
- 行政商業團體法 第50條 不在特定地區內經營輸出業之公司、行號,得准其加入或命其加入鄰近特定地區內同業或相關之輸出業同業公會。
- 行政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合作社經營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二款以上業務時,得就不同之業務,分部經營,分開記帳。
- 行政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合作社經營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二款以上業務,且均為主要業務時,應選擇一項主要業務,依同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於名稱上表明。
- 行政土地法 第6條 本法所稱自耕,係指自任耕作者而言,其為維持一家生活直接經營耕作者,以自耕論。
- 行政土地法 第14條 …法得贈與移轉為私有之名勝古蹟。二、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有經營或使用古蹟土地需要,並經中央文化主管機關認定古蹟土地移轉為其所有可助於古蹟保存及維護。
- 行政土地法 第19條 …團體之會所。七、墳場。八、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前項第八款所需土地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 行政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領得登記證照後,其登記之業務項目尚有未開始經營者,經該業務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會查明屬實,得決議暫緩其入會。
- 行政儲蓄互助社法 第1條 為健全儲蓄互助社經營發展,維護社員權益,改善基層民眾互助資金之流通,發揮社會安全制度功能,特制定本法。
- 行政儲蓄互助社法 第8條 依本法設立之儲蓄互助社組織,依法經營者,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
- 行政儲蓄互助社法 第14條 …,該部分當年度不得分配股息。第一項社員退股,於儲蓄互助社發生經營重大危機時,理事會得暫停社員退股申請,並於一個月內召開臨時社員大會。
- 行政儲蓄互助社法 第29條 儲蓄互助社違反法令、章程,或無法健全經營而損及社員權益之虞時,主管機關得為下列之處分,協會為處分時並應報主管機關核備:一、撤銷會議之決議。二、停止或解除理事、監事職務。三、命令儲蓄互助社處分失職人員。四、停止部分業務。五…
- 行政儲蓄互助社法 第33條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一、違反第九條規定,經營未經核准之業務項目者。二、違反第十一條規定,放款逾越限制者。三、違反第十二條規定,對非社員營業者。四、違反第十三條規定,吸收個人股金逾越上限者。五、違反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