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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 57 頁- 司法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 第29條 …違誤,而侵害人民權益。二、違反家事調解程序或職務規定。三、無正當理由遲延家事調解程序進行,致影響當事人權益。四、違反家事調解委員倫理規範。五、有其他不適於擔任家事調解委員之行為或情事。法院為評核或評鑑時,應審酌前項及第三…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3條 …訊問之。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依其規定。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從法院之命到場者,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之規定。但不得拘提之。受前項裁定之人經法院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仍不到場者,法院得連續處罰。受裁定人對於…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45條 …;其由法院選任者,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改任之。財產管理人有正當理由者,得聲請法院許可其辭任。法院為前項許可時,應另行選任財產管理人。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28條 …庭。訴訟代理人或依第八條毋庸委任訴訟代理人到庭辯論之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憲法法庭得逕為裁判。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第21條 …名、住居所。三、應到庭之原因。四、應到之日、時、處所。五、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之法律效果。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第37條 …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二、當事人之不到場,可認為係因天災或其他正當理由。三、到場之當事人於職務法庭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不能為必要之證明。四、到場之當事人所提出之聲明、事實或證據,未於相當時期通知他造。
-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第68條 …之期間。但認其訴為不合法者,不在此限。原移送機關或受判決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提出意見書或答辯狀者,職務法庭得逕為裁判。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47條 …者,其改善或申報期間,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為三十日。但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機關同意延長者,不在此限。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56-1條 …人必須合一確定而應共同起訴,如其中一人或數人拒絕同為原告而無正當理由者,法院得依原告聲請,以裁定命該未起訴之人於一定期間內追加為原告。逾期未追加者,視為已一同起訴。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該未起訴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第一…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90條 …程序,不生合意停止訴訟之效力,法院得依職權續行訴訟;如兩造無正當理由仍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91條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前項訴訟程序停止間,法院於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續行訴訟,如無正當理由兩造仍遲誤不到者,視為撤回其訴…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03條 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證人已受前項裁定,經再次通知,仍不到場者,得再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之。拘提證人,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拘提被告之規定;證人為現役軍人者,…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23條 證人得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但被拘提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不在此限。前項請求,應於訊問完畢後十日內為之。關於第一項請求之裁定,得為抗告。證人所需之旅費,得依其請求預行酌給之。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44條 …大損害之虞者,當事人得拒絕提出。但法院為判斷其有無拒絕提出之正當理由,必要時,得命其提出,並以不公開之方式行之。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45條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審酌情形認他造關於該文書之主張或依該文書應證之事實為真實。前項情形,於裁判前應令當事人有辯論之機會。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49條 第三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於必要時,並得以裁定命為強制處分。前項強制處分之執行,準用強制執行法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執行之規定。第一項裁定,得為抗告;處罰鍰之裁定,抗告中應停止執…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50條 …零六條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但法院為判斷其有無拒絕提出之正當理由,必要時,得命其提出,並以不公開之方式行之。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60條 …文字,命該文書之作成名義人書寫,以供核對。文書之作成名義人無正當理由不從前項之命者,準用第三百四十五條或第三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因供核對所寫之文字,應附於筆錄;其他供核對之文件不須發還者亦同。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67-1條 …二條第二項、第三百十三條及第三百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或具結者,法院得審酌情形,判斷應證事實之真偽。當事人經法院命其本人到場,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視為拒絕陳述。但命其到場之通知書係寄存送達或公示送…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386條 …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者。二、當事人之不到場,可認為係因天災或其他正當理由者。三、到場之當事人於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不能為必要之證明者。四、到場之當事人所提出之聲明、事實或證據,未於相當時期通知他造者。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409條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之罰鍰;其有代理人到場而本人無正當理由不從前條之命者亦同。前項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409-1條 …處置,不得作為執行名義,並於調解事件終結時失其效力。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第一項處置之命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前項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436-12條 …法應行調解程序者,如當事人一造於調解期日五日前,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於調解期日到場,法院得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命即為訴訟之辯論,並得依職權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調解期日通知書,並應記載前項不到場之效果。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497條 …確定之判決,如就足影響於判決之重要證物,漏未斟酌,或當事人有正當理由不到場,法院為一造辯論判決者,亦得提起再審之訴。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537-3條 …請時,應將所押收之財產或被拘束自由之債務人送交法院處理。但有正當理由不能送交者,不在此限。法院為裁定及開始執行前,應就前項財產或債務人為適當之處置。但拘束債務人之自由,自送交法院時起,不得逾二十四小時。債權人依第一項規定…
- 司法民間公證人交接規則 第2條 …法院得指定同區或同所屬法院其他區之公證人,受指定之公證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所屬法院轄區無其他公證人得擔任繼任人或兼任人者,文書物件應移交予所屬法院,保管至有新任公證人至該轄區執行職務止。
- 司法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 第9條 被付懲戒人無正當理由未於二十日內提出申辯書,或不於指定期日到場申辯者,不影響懲戒程序之進行,懲戒委員會得依調查結果,逕為議決。
- 司法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 第14條 …或課程者,得以其於同一年實際參加之時數採計之。勞動調解委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第一項第三款之調解講習會或座談會者,法院得予以解任。
- 司法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 第25條 …明顯違誤,而侵害人民權益。二、違反調解程序或職務規定。三、無正當理由遲延程序進行,致影響當事人權益。四、違反勞動調解委員倫理規範。五、有其他不適當之行為或情事。
- 司法懲戒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8條 …結果影響訴訟程序之進行者,其抗告之期間。九、案情繁雜或有其他正當理由,經承辦法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延長辦案期限者。但每次以三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