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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技術、勞務、服務流程或創作之創新活動。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適用投資抵減應具備研發能力,其從事之研究發展活動,應具有高度之創新。
  2.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適用研究發展投資抵減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或依有限合夥法組織登記之有限合夥事業。二、最近三年內未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
  3.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限合夥事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實認定其研究發展支出及核定其投資抵減稅額:一、第一項第一款人員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紀錄及足資證明為符合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之文件。二、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購置目的、內容及足資證明專為…
  4.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醫藥研發服務業者,其受託從事研究發展所發生之支出,不得再適用投資抵減。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與國內外公司、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共同研究發展所為之支出,如符合本辦法之規定,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專案認定者,准…
  5.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8-1條 …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不得以所代辦之教育訓練費用,適用本辦法之投資抵減;屬與其他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相關團體聯合辦理部分,其屬該其他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相關團體應分攤之聯合辦理費用,不得適用本辦法之投資抵減。
  6.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所研究發展之產品、技術或創作應專供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自行使用。二、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之產品、技術或創作供他人製造…
  7.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3條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適用投資抵減之研究發展支出,不包括政府補助款及研究發展單位產生之收入在內,且應以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數為準。
  8.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4條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從事研究發展之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三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檢附與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支出項目有關之下列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就其資格條件及當…
  9.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5條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從事研究發展之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文件,送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投資抵減稅額。前項申報表格之格式…
  10.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6條 …、引水、蓄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擬訂之督導。七、政府投資自來水事業計畫之審核及經費籌編。八、水資源作業基金幕僚作業。九、水資源作業基金所轄水庫堰壩營運管理之督導。十、環境影響評估及非都市土地開發作業規定之用水計畫…
  11. 行政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5-1條 執行單位以研發成果技術作價取得股權,投資設立新創公司並為發起人(以下簡稱執行單位衍生新創公司),適用本章規定。但經本部核准者,不在此限。
  12. 行政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 訂定) 第4條 …者,應檢附電力排放係數優於公用售電業排放基準及共同設置人個別投資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證明文件。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如中間有道路或河道分隔者,有關電源線路之施工及設置,應先取得該道路或河道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之同意書。
  13. 行政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14條 …之產業用地,因其中任何一筆土地未能得標,致影響該得標人原先之投資計畫而放棄該次所有得標之土地時,得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退還其原繳保證金總金額之二分之一。前項由次得標人得標者,主管機關應通知次得標人限期依價金底價百分之三繳交…
  14. 行政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成後之結餘款。六、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七、基金孳息。八、投資產業園區相關事業之收益。九、依本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收取之超過成本收入。十、其他有關之收入。
  15. 行政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六、產業園區之相關研究、規劃或宣導。七、產業園區相關事業之投資。八、產業園區內重大公共意外事故之後續救助、補償之定額支出。九、其他有關之支出。
  16.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區公共設施所產出者。二、共同清除機構:由產出事業廢棄物者共同投資,或聯合具清除該類廢棄物意願之業者加入投資所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之清除業務。三、共同處理機構:由產出事業廢棄物者共同投資,或聯合具處理該類廢棄…
  17.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始得營運。共同清除、共同處理機構之非產出事業廢棄物股東,其投資比例不得高於百分之三十。
  18.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取得許可證之共同清除、共同處理機構,以清除、處理投資者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或工業區公共設施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為業務範圍。但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前項機構每月實際清除、處理量總額,得有許可該項廢棄物數量上限百分之十之容許差…
  19.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10條 經濟部許可共同清除或共同處理廢棄物之數量,不得逾投資者年平均每月產出事業廢棄物總和之二倍。
  20.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13條 …公司法規定記載變動後之股東名簿,並註記法人股東變動日期與股東投資比例,及新增法人股東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新增法人股東出具之廢棄物連帶妥善清除處理承諾文件、廢棄物成分檢測資料影本與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報經濟部核准。
  21.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7條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下簡稱申請人)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適用投資抵減,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或依有限合夥法登記之有限合夥事業。二、最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
  22.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8條 申請適用本辦法投資抵減者,其購置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訂購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節能減…
  23.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9條 申請人同一課稅年度投資於符合本辦法規定自行使用之全新智慧機械、導入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節能減碳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之支出總金額,應於辦理交貨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
  24.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11條 申請人於同一年度合併適用本辦法之投資抵減及其他投資抵減時,其交貨當年度或各年度合計得抵減總額以不超過交貨當年度或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五十為限。但依其他法律規定交貨當年度或各年度為最後抵減年度且抵減金額不受限制…
  25.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12條 申請適用本辦法投資抵減,應提出具一定效益之投資計畫,並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前項投資計畫之提出,應依本系統格式,於第十四條規定之申請期間內完成登錄並上傳成功,逾期不得再登錄或以紙本向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
  26.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13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投資抵減者,於同一課稅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申請人依所得稅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變更會計年度,並依所得稅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申報者,得不受前項同一課稅年度申請一次之限制,其於計算第九條第二項所定…
  27.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14條 申請適用本辦法之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交貨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四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登錄本系統,依本系統格式填報,並上傳投資計畫及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支出項目有關之證明文件,完成線上申辦作業。中央目的…
  28.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16條 申請適用本辦法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交貨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前條規定之文件,送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投資抵減稅額;申請人於交貨當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前未依規定格式填報者,逾期不得適用…
  29.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17條 依本辦法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節能減碳之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其安裝或布署地點,以申請人自有或承租之我國境內生產場所或營業處所為限。但因行業…
  30.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19條 申請人交貨當年度申報之投資支出,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有虛報情事者,依所得稅法有關逃漏稅處罰及稅捐稽徵法有關停止其享受租稅優惠待遇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