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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 200 頁-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國家濕地保育綱領,總體規劃與推動濕地之保育策略與機制,並報行政院備查。前項國家濕地保育綱領應每五年至少檢討一次。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14條 …訂及核定程序如下;其變更及廢止,亦同。一、國際級: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二、國家級: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必要時,得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三、地方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15條 …變及恢復措施。十一、財務與實施計畫。十二、其他相關事項。主管機關認為鄰接重要濕地之其他濕地及周邊環境有保育利用需要時,應納入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範圍一併整體規劃及管理。第一項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除用文字、圖表說明外,應…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18條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經核定後,主管機關應自收受核定公文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將計畫書圖公告,並登載於政府公報及新聞紙,並以專屬網頁、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19條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公告實施後,主管機關應每五年至少檢討一次。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0條 …辦理下列事項時或其計畫有影響重要濕地之虞者,應先徵詢中央主管機關之意見:一、擬訂、檢討或變更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計畫。二、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三、審核或興辦水利事業計畫。四、審核或興辦水土保持計畫。五、其他各目的事…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1條 …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依其規定處理。前項從來之現況使用,由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其認定基準日,以第十條第一項重要濕地評定之公開展覽日為準。第一項範圍內之私有土地權利人增設簡易設施或使用面積有變更者,應經主管機…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2條 重要濕地範圍內之土地,主管機關為實施保育利用計畫之必要,得依法徵收、撥用或租用。重要濕地範圍內之公有土地,經主管機關同意,得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前項受委託經營管理者之資格條件、經營管理計畫應記載事項、經營管理方式、委託之程…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3條 …者外,於重要濕地內以生產、經營或旅遊營利為業者,應向所屬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得收取費用;相關經營收益,應繳交一定比率之回饋金。前項經營管理之許可、收費、運用、回饋金繳交比率、會計稽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4條 主管機關執行第六條第二項進入公私有土地、第十二條第四項所定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或第二十一條第四項濕地保育輔導轉作明智利用項目規定,致土地所有權人、經營人、使用人或權利關係人受有損失者,應予合理補償。前項補償金額、方式及其…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5條 非經主管機關許可,重要濕地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行為。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擅自抽取、引取、截斷或排放濕地水資源及改變原有水資源系統。二、挖掘、取土、埋填、堆置或變更濕地地形地貌。三、破壞生物洄游通道及野生動植…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6條 主管機關應依實際濕地保育情形,對於下列具有公共利益之事項得予適當獎勵及表揚:一、濕地生態之保育及復育。二、濕地環境教育之推廣。三、濕地保育與明智利用之科學、技術、研究及藝文創作。四、濕地友善產品或產業之創新、研發及行銷。…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7條 各級政府經依第二十條規定徵詢中央主管機關,認有破壞、降低重要濕地環境或生態功能之虞之開發或利用行為,該申請開發或利用者應擬具濕地影響說明書,申請該管主管機關審查許可。審查許可開發或利用行為之原則如下:一、優先迴避重要濕地…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29條 …生態補償之土地,如涉及擬訂或變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者,主管機關應依第十四條規定辦理。原土地開發或利用者,應依前項變更或核定之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辦理。第一項異地補償之土地應依其他法律檢討變更為生態保育性質之土地使用分區…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0條 …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繳交代金及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後,主管機關始得核發許可。開發或利用行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依其主管法規同意或許可。前條之開發迴避、衝擊減輕與替代方案、異地補償機制、生態補償、許…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1條 …濕地影響說明書辦理,其復育成果,開發或利用者應定期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項成果,主管機關應定期檢查,並得隨時派員調查、查驗;必要時,得會同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考察與提供意見,促其提出改善方案,並命其限期改善。前項情形,中央…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2條 …透過市場機制擴大社會參與濕地保育及推廣濕地環境教育,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立濕地標章。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使用濕地標章,並應繳交一定比例之回饋金;其申請應具備之條件、程序、應檢附文件、使用方式…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3條 主管機關為執行濕地保育相關事項,得成立濕地基金,其來源如下:一、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及前條規定收取之回饋金、濕地影響費及代金。二、基金孳息收入。三、政府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四、受贈收入。五、其他收入。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4條 …濕地保育及復育獎勵。五、濕地保育國際交流合作。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關濕地保育及復育之費用。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9條 …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第一項環境教育課程由主管機關自行規劃辦理或由主管機關會商環境主管機關併同施行。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40條 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國際級及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國際級與國家級重要濕地。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第十二條第一項之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41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條第二項申請公告暫定重要濕地,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濕地範圍圖,其比例尺不小於二萬五千分之一。三、濕地符合本法第八條各款之一內容。四、濕地現況、照片及緊急情況之說明。五、其他應表明之…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前條暫定重要濕地之現場勘查、公告及通知程序,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現場勘查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第二項逕予公告為暫定重要濕地,經評定為非重要濕地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即公告廢止暫定重要濕地,並以書面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單位或團體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利用行為與土地容許使用項目、建築及設施等規定。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予適時、適地、適量、適性永續利用之事項。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九條辦理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檢討時,應考量重要濕地內生物資源、水資源、土地及環境變遷等因素,並檢討執行成效作適度調整。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8條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得隨時檢討變更或廢止:一、配合本法第九條規定。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三、配合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四、經調查監測與科學研究證據,有緊急保護特定物種及其棲息環境之必要…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棚架、網室、溫室、網籠、圍籬、欄杆及工寮等。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對濕地生態衝擊較小者。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施,其申請面積不得超過原設施面積之百分之五十。前項規定經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