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7 / 176 頁- 行政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16條 …人員,遇海關關員在運輸工具上執行任務時,應予密切協助,並接受檢查。
- 行政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18條 運輸工具進出口前,運輸工具負責人應督飭各部門主管人員注意檢查,如發現有走私貨物或其服務人員有攜帶違禁、違章物品及超額金銀幣鈔等違法情事,應即報告當地海關,查獲之物件並隨同送繳。
- 行政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54條 …船舶在中華民國沿海二十四海里以內之水域時,海關得隨時派員登船檢查。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文件,向海關申請校正,海關應同時辦理驗證。符合第二十九條自我檢查並經海關抽查無訛或依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於海關所定期限內完成改善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免依前項辦理驗證。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分裝或改裝,或其裝載貨物之重整。二、依第二十九條規定將自我檢查結果送海關備查者,得免依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製作年度稽核報告。三、倉儲業者屬科學園區事業、科技產業園區區…
-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29條 …十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安全審查項目及驗證基準,每年至少執行自我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送海關備查;海關得不定期抽查。
- 行政關稅法 第42條 …完稅價格,得採取下列措施,被調查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一、檢查該貨物之買、賣雙方有關售價之其他文件。二、調查該貨物及同樣或類似貨物之交易價格或國內銷售價格,及查閱其以往進口時之完稅價格紀錄。三、調查其他廠商出售該貨物及…
-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61條 國有財產之檢查,除審計機關依審計法令規定隨時稽察外,主管機關對於各管理機關或國外代管機構有關公用財產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情形,應為定期與不定期之檢查。
-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64條 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之定期檢查,應於每一會計年度決算後施行;不定期檢查應視實際情況為之;檢查人員應於檢查完畢二十日內,將檢查結果報告該主管機關核辦。
-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66條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依本細則規定派員實地測量、視察、檢查、調查,應製發國有財產調查證,交由指派人員攜帶使用之。
- 行政礦業申請及年度施工計畫相關書圖文件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9條 技師主管機關及礦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檢查專業技師之業務時,得查詢或調閱有關簽證之文件及工作底稿。
- 行政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獎勵輔導辦法 第16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派員檢查業務,得視實際狀況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予以協助。必要時得協調相關機關辦理。前項業務檢查,發現工程顧問公司有違反本條例情形或業務有嚴重缺失,主管機關得予以加強輔導,並得視實際狀況自行或委託相…
- 行政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 第3條 …之品管組織、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之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內部品質稽核、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品質計畫內容及執行情形;施工進度管理、趕工計畫、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措施等之執行情形。查核…
-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定地點及其鄰近地區乘客之運輸設施。但不包括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纜車。十七、農田水利設施工程。十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前項各類公共工程實施簽證之範圍、項目及主管各類公共工程之中央目…
-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4條 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檢查技師之業務時,得查詢或調閱有關工作簽證之文件及工作底稿。
- 行政技師法 第23條 …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監督技師執行業務,得辦理業務查核,檢查技師業務或令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技師不得拒絕或規避。前項業務查核,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方式執業之技師,應…
-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第22條 …、年度執行成果及決算報告書之核定或備查。三、財產及財務狀況之檢查。四、業務績效之評鑑。五、董事、監事遴聘、解聘之建議。六、董事、監事於執行業務違反法令時,得為必要處分。七、本中心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命令時,予以撤銷、變更…
- 行政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96條 …。機關辦理驗收,廠商未依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為之。驗收前之檢查、檢驗、查驗或初驗,亦同。
- 行政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6條 …第八條第一項所定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包括下列事項:一、學生健康檢查。二、特殊疾病學生醫療轉介及個案管理。三、輔導學生進入特殊班、特殊學校就讀,或進入教養機構接受照護。四、學生健康資料管理及應用。五、健康教育、指導及諮商。六…
- 行政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告當地教育及衛生主管機關。三、辦理學生或教職員工之臨時性健康檢查。四、其他各級主管機關、衛生及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 行政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關規定。二、指定各項教學及運動遊戲器材設備維護人員。三、定期檢查保養修繕教學及運動遊戲器材設備。四、加強正確使用說明與示範,使學生及教職員工能安全正確使用。五、其他各級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 行政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及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如附表)規定辦理。
- 行政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第3條 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應委託醫院、診所或所在地醫師公會承辦。但學生身高、體重、視力檢查,得由學校護理人員為之,並由教師協助實施。前項學生健康檢查業務,應由合格且完成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為之。第一項診所之資格及條件,直轄市、…
- 行政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第5條 學校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前,應通知學生及家長,說明檢查之意義、項目及注意事項,並將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及平日健康狀況,提供檢查人員參考。
- 行政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第6條 學生健康檢查實施後一個月內,應將檢查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但學生已成年或有行為能力者,應經本人同意後,始得將檢查結果通知家長。
- 行政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第7條 學校對健康檢查結果發現異常之學生,應自行或協助家長採取下列相關措施:一、實施健康指導,輔導學生對異常項目進行轉介複查及適當矯治,並予追蹤。二、對罹患傳染性疾病學生,應依衛生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辦理。三、對罹患特殊疾病學生,應…
- 行政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第8條 學校應將學生健康檢查及矯治結果,依規定格式予以記錄並建檔、統計,必要時,應知會相關人員共同維護學生活動安全,並依健康檢查結果辦理學生健康促進活動。前項學生健康檢查紀錄卡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第9條 本辦法未規定之學生健康檢查相關執行事宜,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另定補充規定辦理之。
- 行政學校衛生法 第6條 …劃、設計、推動學校衛生工作。學校應有健康中心之設施,作為健康檢查與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諮詢及支援健康教學之場所。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並推動月經教育。
- 行政學校衛生法 第8條 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必要時,得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臨時健康檢查或特定疾病檢查。前項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