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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 64 頁-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31條 …確認不危害勞工之前,雇主應於顯明易見之處,揭示「禁止進入」之標示。但在使用防護具及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指導下搶救人命及處理現場之必要作業者,不在此限。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32條 雇主應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下列作業場所,並標示於顯明易見之處。一、製造、處置或使用乙類物質或丙類物質之作業場所。二、設置特定化學設備之作業場所或設置特定化學設備之場所以外之場所中,處置或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42條 …運或儲存多氯聯苯等之容器而附著有該物質等者,應於顯明易見之處標示該容器曾受污染。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31條 事業場所應有明確之境界線,並於該場所外面設置容易辨識之警戒標示。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36條 …體儲槽應塗以紅色或在該槽壁上明顯部分以紅字書明該氣體名稱。但標示於槽壁缺乏識別效果之地下儲槽、埋設於地盤內儲槽、覆土式儲槽及其他儲槽,得採設置標示牌或其他易於識別之方式為之。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63條 …要措施,且在該設施之泵、閥、接頭及其他有漏洩氣體之虞之處所,標示其具有毒性之危害。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69條 …適當操作之措施:一、在閥之相關裝置應設可明確表示其開閉方向之標示外,如該閥之相關裝置之操作對製造設備在安全上有重大影響者,應設表示其開閉狀況之標示。二、與該閥之相關裝置有關之配管,應於近接該裝置之部位,以容易識別之方法標…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75條 …旋塞之開閉者,為該操作按鈕等。)或盲板,應懸掛「禁止操作」之標示牌並予以加鎖。六、於修理等相關作業終了後,非經確認該氣體設備已可安全正常動作前,不得供製造作業使用。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79條 …(以下簡稱灌氣容器等。),應依左列規定:一、容器放置場應明確標示,且於外面明顯處所設置警戒標示。二、以絕熱材料被覆以外之可燃性氣體或氧氣灌氣容器等之容器放置場,應使用不燃性或難燃性材料構築輕質屋頂。三、可燃性氣體之容器放…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80條 …明有高壓氣體種類、發現導管有異常之連絡處所及其他應注意事項之標示。三、將導管埋設於地盤下時,埋設深度應距離地面六十公分以上,且在顯明易見處所設置詳細標明有高壓氣體種類。發現導管有異常時之連絡處所及其他應注意事項之標示。四…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82條 …儲槽時,儲槽面間距應在一公尺以上。四、儲槽外應有易辨識之警戒標示。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89條 製造設備在從事製造作業中,應於外面明顯處所設置警戒標示。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07條 壓縮天然氣之灌氣容器等,應明確標示使用期間不得超過有效期限六月。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54條 事業場所應有明確之境界線,並於該場所外設置易於辨識之警戒標示。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91-1條 …七、應設置漏洩及地震偵測自動緊急遮斷裝置。八、應於明顯易見處標示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前項消費事業單位將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供廠場使用,依消防法有關規定設置必要之消防設備。
-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41條 …作業之虞者,應安排船舶戒護,並於作業場所設置必要而顯著之警告標示及措施。前項警告標示,應具有警告功能並包括下列項目:一、符合規定之潛水作業警告旗誌。二、警示燈、錨標。
- 行政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8條 …場所之通道、出入口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保持暢通。二、以顯明標示,標明進出方向。三、設置適掌之採光或照明;照明燈具應使用防爆型。
- 行政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9條 …油氣之虞之工作場所,應嚴禁煙火,並指定適當吸菸場所,且予適當標示。
- 行政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4條 …於岸上工作場所待割切或己割切之鋼材,應注意其穩定性,並設警戒標示。
- 行政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7條 …場所之通道、出入口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保持暢通。二、以顯明標示。三、設置適當之採光照明。採用照明者,應使用防爆型。
- 行政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34條 …切割之尖銳金屬碎片。在通路附近之切割尖銳物或洞隙,均應有明顯標示或圍柵。
- 行政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49條 …小時測定可燃性氣體含量一次。八、督導切割之尖銳物、洞隙道路之標示或圍柵等防護措施之採取。九、應嚴格限制穿著帶有釘類鞋之人員登上解體中之船舶。
- 行政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8條 …高度七十五公分以上之穩固欄柵或適當強度之繩柵,並設置明顯警告標示。
- 行政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9條 …,致須留置於碼頭上者,船方應在其堆放區周圍設置適當圍欄或警告標示。
- 行政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40條 …以起重機具吊載貨櫃或散裝貨物時,應檢視所吊物件重量及吊掛點之標示,並對照船方、貨方提供之艙單、過磅單登載之物重,不得超載。前項起重機具作業,不得吊載勞工或使勞工隨貨物起卸。但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行政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 第12條 …第七條之規定准予免驗證者,報驗義務人應於免驗證產品本體明顯處標示或附加「不得銷售或禁止設置」之字樣
- 行政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 第15條 …法機關依法處理。報驗義務人有違反依法核准之免驗證產品之用途、標示或未建立產銷文件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該產品免驗證之核准,並停止受理其後續免驗證申請六個月。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8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適當圍籬、警告標示:一、工作場所之周圍應設置固定式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二、大規模施工之土木工程,或設置前款圍籬有困難之其他工程,得於其工作場所周圍以移動式圍籬、警示帶圍成之警…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1條 …方便人員及車輛出入之拉開式大門,作業上無出入必要時應關閉,並標示禁止無關人員擅入工作場所。但車輛機械出入頻繁之場所,必須打開工地大門等時,應置交通引導人員,引導車輛機械出入。三、人員出入口與車輛機械出入口應分隔設置。但設…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3條 …僅能繫掛一條安全帶。(三)每條安全母索能繫掛安全帶之條數,應標示於母索錨錠端。九、垂直安全母索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安全母索之下端應有防止安全帶鎖扣自尾端脫落之設施。(二)每條安全母索應僅提供一名勞工使用。但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