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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 200 頁- 行政受託機構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5條 …金來源、運用及控管程式、成本回收、財務預測及預估收益率、專家審查意見、自行評估計畫、不動產開發計畫未完成或遲延之處理方式、對受益人權益之影響與受託機構、不動產管理機構及受益人間權利義務之約定等。(三)信託財產預期收益之評…
- 行政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其資格應事先檢具有關文件,報經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後,始得充任。
- 行政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與其職責相當之人之資格證明。六、公司章程。七、會計師及律師之審查意見。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前項書件之記載事項如有不完備或不充分者,駁回其申請案件;其情形可補正,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而未依限補正者,亦同。
- 行政金融機構監管辦法 第8條 …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股東會(社員代表大會)、放款投資審查會議、其他法定會議或相關重要會議。十二、要求監察人行使職務。十三、要求受監管金融機構於限期內據實造具及提出業務、財務或其他報告。十四、查核有關帳冊、文件及財…
- 行政金融機構監管辦法 第10條 …、董(理)事會、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放款投資審查會議及其他相關重要會議,應於七日前先以書面將開會事由、內容及有關資料通知監管人,相關會議紀錄應於會議結束後十日內函送監管人。受監管金融機構為金融控股公司之銀…
- 行政信託業設立標準 第8條 …司章程。十、信託公司業務章則及業務流程。十一、會計師及律師之審查意見。十二、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4條 …範圍、風險管理程序、部位評估方法及頻率、部位評估報告之製作及審查、異常情形之報告與後續監督程序。六、內部控制及查核:應包括內部牽制、勾稽功能及定期查核等。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之人員應具備專業能力,並應…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1條 …作規範應每年檢討修訂,並於發生重大變更(如新頒布法令法規)時審查,以持續確保其合宜性、適切性及有效性。五、應依據電子支付平臺之作業流程,識別人員、表單、設備、軟體、系統等資產,建立資產清冊、作業流程、網路架構圖、組織架構…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2條 …動及撤銷註冊程序,用以配置適當之存取權限。二、應至少每年定期審查帳號與權限之合理性,人員離職或調職時應盡速移除權限,以符合職務分工與牽制原則。三、硬體設備、應用軟體、系統軟體之最高權限帳號或具程式異動、參數變更權限之帳號…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5條 …出應填寫進出登記,並由內部人員陪同與監督;進出登記紀錄應定期審查,如有異常應適當處置。三、應於主機房及異地機房內建立全天候監視設備並確保監視範圍無死角。四、應有足夠營運使用之電力、供水、用油等供應措施,當發生供應措施中斷…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8條 …接至內部網路進行遠距之系統管理工作,應遵循下列措施:(一)應審查其申請目的、期間、時段、網段、使用設備、目的設備或服務,至少每年一次。(二)應建立授權機制,依據其申請項目提供必要授權,至少每年檢視一次。(三)變更作業應加…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9條 …)應由二人以上進行,以相互牽制。六、系統軟體變更應先進行技術審查並測試;套裝軟體不應自行異動,並應先進行風險評估。程式不應由開發人員自行換版或產製比對報表,應建立程式原始碼管理機制,以符合職務分工與牽制原則。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7條 …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文件依第二十條第一項金融總會所定規範審查後,始得為於中華民國境內對專業投資人從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單之標的:一、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或境外結構型商品之發行評等,應符合經…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8條 …件,送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四項所定審查程序、方式、審查基準、資訊揭露及相關規範審查通過後,經由受託或銷售機構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審查通過,並經與發行人或總代理人簽訂契約者,始得為於中華民…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9條 …發行人或其總代理人應檢具下列文件送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審查,並應於收到審查通過通知書後二個營業日內報請本會備查:一、發行人或總代理人及受託或銷售機構依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簽訂之契約範本。二、發行人或總代理人依第七條規定…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0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審查程序、方式、審查基準、審查期限、審查費用、異議、資訊揭露與其他規範,由金融總會洽商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擬訂,報請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受託或銷售機構審查境外結構型商品時,應組成商品審查小組,組…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1條 …以專業投資人為受託或銷售對象者,經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審查通過後,應於開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以之為投資型保單之投資標的前二個營業日辦理公告。前項公告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經所屬同業公會審查通過之日期及文號。二…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2條 …投資人不得申請變更為專業投資人。二、受託或銷售機構設立之商品審查小組審查境外結構型商品,其審查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評估及確認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合法性、投資假設及其風險報酬之合理性、受託投資之適當性及有無利益衝突之情事…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4條 …文件,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藉所屬同業公會對該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審查通過,作為證實申請事項或保證境外結構型商品價值之陳述或推介。二、使人誤信能保證本金之安全或保證獲利。三、境外結構型商品使用可能誤導客戶之名稱。四、提供贈品或…
- 行政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理交換服務事業總經理者,其資格應事先檢具有關文件報經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後,始得充任。
- 行政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學經歷資料及資格條件證明書。四、公司章程。五、會計師及律師之審查意見。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前項書件之記載事項有不完備或不充分者,駁回其申請;其情形可補正,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而未依限補正者,亦同。
- 行政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 第18條 …自行評估程序,並訂定維持適足資本之策略。為遵循資本適足性監理審查原則,各銀行應依主管機關規定,將銀行之資本配置、資本適足性自行評估結果及對各類風險管理情形之自評說明申報主管機關,並檢附相關資料。主管機關得依對銀行之風險評…
- 行政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辦法 第5條 …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確認客戶身分措施,應包括對客戶身分之持續審查,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依重要性及風險程度,對現有客戶身分資料進行審查,並於考量前次執行審查之時點及所獲得資料之適足性後,在適當時機對已存在之往來關係進行…
- 行政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辦法 第6條 第三條第三款與前條規定之確認客戶身分措施及持續審查機制,應以風險基礎方法決定其執行強度,包括:一、對於高風險情形,應加強確認客戶身分或持續審查措施,其中至少應額外採取下列強化措施:(一)在建立或新增業務往來關係前,應取得…
- 行政保險業監管及接管辦法 第7條 …時,要求董事會更換經理人。十二、列席董事會、股東會、資金運用審查會議、其他法定會議或重要會議,並提出意見。十三、必要時,要求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行使職務。十四、要求受監管保險業於限期內據實造具及提出精算簽證報告、業務報告、…
- 行政保險業監管及接管辦法 第8條 受監管保險業召開董事會、股東會、資金運用審查會議、其他法定會議或重要會議,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監管人參加,並同時送交開會事由、內容及相關資料。
- 行政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三、監督安定基金業務及財務之執行。四、列席董事會會議。五、審查年度決算。六、其他依法令賦予之職權。
-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14條 對於申請評議之案件,爭議處理機構應先為程序上之審查,其無第十五條所定應不受理評議之情形者,再為實體上之審查。申請書不合法定程式者,爭議處理機構應酌定合理期間通知申請人補正。對應不受理評議之申請案,應註明不受理原因並移送評…
-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第16條 …員先行審核。預審委員應以全體預審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作成審查意見報告,並提送評議委員會評議。爭議處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委請諮詢顧問提供專業意見:一、預審委員審查評議案件時,認為事實、爭點或相關細節有釐清必要,經全…
-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5條 申請人確認參與者身分措施,應包括對參與者身分之持續審查,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依重要性及風險程度,對現有參與者身分資料進行審查,並於考量前次執行審查之時點及所獲得資料之適足性後,在適當時機對已存在之往來關係進行審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