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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規定之事項,由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與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設立之分支機構或人員執行之。
  3.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8條 …相關連線設備,以電子資料處理有關帳冊,並由管理局會同海關設立農業科技園區保稅稽核管理資訊系統處理之。園區事業進口之非保稅原料、物料,可與其他保稅原料、物料相互替代使用者,應一併登列於原料、物料帳管理,並於年度結算時分項列…
  4.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11-1條 園區事業依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進口經農業主管機關通案核准或個案申請首次輸入審查同意之觀賞水族動物,於保稅期間內因存放、蓄養或繁殖致數量增加時,應檢附說明文件報經管理局核定後,立即按增加數量登帳,並於次月五日…
  5.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4條 …區區內事業、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事業、自由貿易港區自由港區事業及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購買之保稅貨品,得向管理局申請核准,直接運至加工廠進行委託加工。園區事業申請委託加工須檢附合約書或經委、受託加工雙方簽署之訂單、加工廠商之公…
  6.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7條 …事業之保稅貨品運往區外委託代為修理、檢驗或組裝測試者,應填具農業科技園區保稅貨品運出區修理、檢驗或組裝測試申請書報請海關審核並繳納稅款保證金後放行出區。前項運往區外之保稅貨品屬機器、設備價值逾海關核定限額者,應經管理局核…
  7.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50條 …有退回、調換或運返課稅區者,於運返課稅區時,由該園區事業填具農業科技園區生產性機具貨品出區放行單出區。
  8.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畜禽基因檢測服務收費標準 第4條 本標準未明列之收費事項,由農業部畜產試驗所與委託人另行約定。
  9.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10.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 第2條 園區事業申請進駐之案件,由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組成審查小組,並由管理局局長為召集人,隨時召集會議辦理審查事宜。如涉及特許事項者,並應請該主管機關派員會同審查。審查小組置委員十一至十七人,除管理局局長為當然…
  11. 行政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 第4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第一款所稱農業所得,指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定第六類之自力耕作、漁、牧、林之所得。老年農民參加政府機關(構)自行或補助舉辦之農業競賽,所領取之競賽獎金,視為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第一款所稱農業所得;同時領取農業…
  12. 行政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 第5條 …一者,得作為本條例第四條第四項第一款所定應扣除計算土地價值之農業用地:一、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款所定之農業用地。二、其他依法徵收田賦或免徵田賦之土地。本條例第四條第四項第二款所稱公共設施保留地,指依都市計畫法劃設之公共…
  13. 行政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 第9條 …內檢附下列書件,供勞工保險局審核:一、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年度之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符合第四條第二項之所得,應檢附舉辦農業競賽者出具足資認定為競賽獎金之相關證明文件。二、個人所有…
  14.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國內分行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業金融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六條準用銀行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5.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國內分行管理辦法 第2條 全國農業金庫(以下簡稱農業金庫)申請增設分行,中央主管機關經會商銀行法主管機關、中央銀行後,得視國內經濟、金融情形,限制其增設。農業金庫配合農業金融監理政策協助處理經營不善之農、漁會信用部,或符合下列條件,得申請增設分行…
  16.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國內分行管理辦法 第3條 農業金庫每年申請增設分行,不得超過二處,其分行總數不得超過十處。但為配合農業金融監理政策協助處理經營不善之農、漁會信用部,不在此限。
  17.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國內分行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農業金庫符合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增設分行時,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增設國內分行申請書(格式如附表一)。二、增設國內分行營業計畫書。三、董事會會議紀錄。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書件。前項第二款之營…
  18.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國內分行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農業金庫申請遷移國內分行,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遷移國內分行申請書(格式如附表二)。二、遷移計畫書。三、董事會會議紀錄。前項第二款之遷移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遷移之主要理由。二、新營業地點附近金…
  19.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國內分行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農業金庫申請裁撤國內分行,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裁撤國內分行申請書(格式如附表三)。二、裁撤計畫書。三、董事會會議紀錄。前項第二款之裁撤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裁撤之主要理由。二、該分行所在地附近…
  20.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國內分行管理辦法 第7條 農業金庫經核准增設、遷移、裁撤分行,應自核准之日起一年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換發或繳銷營業執照,並開始或停止營業。但有正當理由,無法在前開期限內開始或停止營業者,應事先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延長期限。屆期未開始或停止…
  21. 行政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 第2條 凡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申請加入基層農會為會員者,依下列規定認定之:一、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業用地供農、林、漁、牧使用,面積○.一公頃以上,或以依法令核准之室內固定農業…
  22. 行政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 第3條 …名簿。二、申請前十日內請領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或依法令核准之固定農業設施證明文件。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三、依前條第三項辦理之租賃契約書。四、畢業證書或在農業上有利用價值之專著或發明及現在從事農業推…
  23. 行政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 第13條 …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已加入農會之自耕農、佃農會員,現仍持有或承租農業用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者,得繼續維持其會員資格,不受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定農業用地面積及第二項農業用地毗鄰規定之限制。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至九…
  24. 行政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條 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以下簡稱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條件:一、年滿十五歲以上者;以本條例第五條之一第一項所定資格參加本保險者,應為五十歲以下。但符合同條第二項規定者,不在此限。二、…
  25. 行政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1條 …人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累計加保年資滿十五年者,於加保期間持續從事農業工作,亦得繼續參加本保險,其加保資格條件不受有關同戶籍、農業用地面積,及前條第一項第五款有關銷售、投入金額之限制;其持以加保之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編定為非農…
  26. 行政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2條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前,已以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者,及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之會員資格加保之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持續維持其農會會員資…
  27. 行政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3條 …、於加保期間變更雇主,繼續受僱於被保險人或原雇主之繼承人從事農業生產為業,每年實際受僱從事耕作達六個月以上及耕作農業用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持有雇主出具並經當地農事小組組長或村、里長查證屬實,或經地方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
  28. 行政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4條 …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前,已以農會自耕農資格持自有農業用地加保之被保險人,所持農業用地於加保期間經依都市計畫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且尚未依都市計畫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辦理前,經取得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29. 行政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證明文件(含詳細記事)。以配偶、直系血親、一親等直系姻親所有農業用地加保且未同戶者,應另檢附土地所有人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其他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但以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或第四目資格條件加保者,得免檢具戶口…
  30. 行政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4條 …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之人員,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農業、地政、戶政單位或農會組織區域內公所人員擔任之。未設保險部或推廣部者,應由實際辦理本保險或推廣業務之部門主管擔任第一項之審查小組成員。審查小組由農會總幹事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