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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 第5條 …件。三、輸出國(地)輸至我國或其他國家之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經輸入查驗有嚴重違規情形。四、依第七條免系統性查核或三年以上未執行實地查核,經查核機關認定有必要審查或查核。五、其他經認定輸出國(地)食品及其相關產品有危害食品衛…
  2. 行政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 第7條 依本辦法應實施系統性查核之產品,於本辦法施行前,已有輸入紀錄者,於原已輸入範圍內,得免申請系統性查核。
  3.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4條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應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品藥物署)之製藥工廠為之;必要時,其製造得由食品藥物署委託藥商為之。前項製藥工廠得以公司方式設置;其設置另以法律定之。第一項受託藥商之…
  4.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6條 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之製藥工廠得辦理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二、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之受託藥商得製造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三、西藥製造業或動…
  5.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9條 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之製藥工廠輸入、輸出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發憑照。前項輸入、輸出口岸,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之。
  6.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20條 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及製造,除依藥事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取得許可證外,應逐批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發同意書。但因特殊需要,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7.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33條 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署,必要時得派員稽核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使用、調劑及管理情形,並得出具單據抽驗其藥品,受檢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但抽驗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
  8.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37條 …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非第四條第一項之製藥工廠,輸入、輸出、販賣第一級或第二級管制藥品。二、非第四條第一項之製藥工廠或受託藥商,製造第一級或第二級管制藥品。三、違反第五條或第九條規定。
  9.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39條 未依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或違反第六條、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
  10.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42條 …為之處分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處罰之。海關查獲違反本條例有關輸入、輸出規定案件,除依海關緝私條例論處外,並通知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11.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所稱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係指該藥品未曾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核發輸入許可證者。
  12.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規定在其製造加工之同一處所經營自製產品之批發、輸出、自用原料輸入及兼營自製產品之零售業務者,得由其監製人兼為管理之。但兼營非本藥商產品之販賣業務或分設處所經營各該業務者,應分別聘管理人員,並辦理藥品販賣業之藥商登記。藥品…
  13.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22-1條 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申請輸入試製藥品原料藥者,應繳納費用,並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資料,送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辦:一、藥商許可執照。二、試製計畫書。三、經濟部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但研發單位,免附。四、委託其他藥商辦理輸…
  14.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文為主,所附外文文字應小於中文。但輸出之藥物,不在此限。國外輸入之藥物,除應加附中文仿單外,其標籤、包裝均應另以中文載明品名、類別、許可證字號及輸入藥商名稱、地址,且應以中文或依習慣能辨明之方式刊載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其…
  15.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34條 依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為輸入原料藥之分裝,應由輸入之藥商於符合優良藥品製造規範之藥廠分裝後,填具申請書,連同藥品許可證影本、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副本、原廠檢驗成績書、檢驗方法及其他指定文件,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經分裝…
  16.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條所規定辦理之藥品檢驗封緘,其審查或檢驗結果為不合格者,國外輸入藥品應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派員監督原輸入藥商限期退運;本國製造藥品可改製使用者,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派員監督原製造廠商限期改製。屆期未能…
  17.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取締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及未經許可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得設置查緝中心;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得設置查緝小組。
  18.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舉發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經緝獲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依左列標準計點核發獎金:一、舉發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四至十點。二、舉發以批發方式轉…
  19.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助查緝機關緝獲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及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者,其獎勵準用關於舉發人之規定。
  20.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金者,應由緝獲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及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之機關敘明事實申請之。但同時符合本細則或其他法令規定給予獎勵者,不得重複給獎。
  21.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發人或協助緝獲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及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之姓名,應嚴予保密,不得洩漏。
  22. 行政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3條 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依下列期限,辦理回收完畢:一、第一級:自公告之次日或依法認定應回收之日起一個月內。二、第二級:自公告之次日或依法認定應回收之日起二個月內。三、第三級:自藥品許可證到期日之次日起或包裝、標籤、仿單經核…
  23. 行政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4條 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其藥品回收作業之對象如下:一、第一級、第二級及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七款公告回收之藥品: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二、第三級:藥局及藥商。
  24. 行政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5條 …定之日起,停止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與第四款藥品之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及零售。本辦法回收之藥品市售品及庫存品,應依下列規定處理:一、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偽藥或禁藥,沒入銷燬之。二、本法第八十條第一…
  25. 行政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6條 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命其轄內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啟動第一級或第二級藥品回收作業時,應通報中央及其他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26. 行政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7條 …字號。二、規格、批號、序號,或其他識別資料、編號。三、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名稱及地址。四、回收原因。
  27. 行政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8條 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製作銷售藥品之完整運銷紀錄,並要求其各級銷售之藥商保存相關運銷紀錄;其內容應包括產品之名稱、含量、劑型、批號,受貨者之名稱、地址、出貨日期及數量。
  28. 行政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9條 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訂定藥品回收作業規定,並據以執行;其規定內容如下:一、回收作業之組織。二、回收人員及任務。三、回收作業計畫書範本。四、回收之通知方式。五、回收及處理方式。六、回收成果報告書範本。
  29. 行政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10條 前條第四款通知之對象,為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直接銷售之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前項通知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藥品之製造或輸入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二、藥品之品名、規格及藥品許可證字號。三、藥品之批號、序號,或其他識別資…
  30. 行政藥物回收處理辦法 第11條 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對於第一級及第二級藥品回收作業,應自公告或依法認定之日起三日內,依第九條第三款範本製作計畫書,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各級主管機關得要求其更正。前項計畫書,應包括下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