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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59條 …,每日同一服務時間以三十人以下為原則。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二、製作個案紀錄。
  2.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61條 社區式餐飲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四、餐館業及其他餐飲業。
  3.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62條 社區式餐飲服務提供單位應配備必要且合乎衛生要求之設施設備,並視需要結合營養師提供服務。
  4.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63條 社區式餐飲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二、製作服務紀錄。三、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飲食。
  5.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65條 家庭托顧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服務: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四、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前項服務提供單位應依第六十七條規定…
  6.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66條 家庭托顧服務提供單位應置專責督導人員,並得視業務需要,置專任或特約行政人員、醫師、護理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
  7.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68條 …。二、服務期間每年定期接受健康檢查。三、接受家庭托顧服務提供單位之督導。四、製作服務紀錄,並定期更新。
  8.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69條 家庭托顧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二、製作個案紀錄。
  9.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71條 教育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二、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三、社會教育機構。四、社區大學。五、學校。六、大眾傳播業。
  10.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72條 教育服務提供單位應結合具各該學科專門知識,或實務經驗者提供服務。
  11.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73條 教育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課程設計應具創新及多樣性。二、製播老人相關廣播及電視節目時,應兼顧老人不同之語言需求。三、編印老人相關出版品時,應考量適合老人閱讀之字體大小。四、推廣教育或建教合作時,應避免不當營利。…
  12.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75條 法律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老人福利機構。二、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三、法律相關團體。四、大專校院法律系所。五、律師事務所
  13.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76條 法律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兼顧當事人合法權益及公共利益。二、基於誠信、公平、理性及良知,提供服務。
  14.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78條 交通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四、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
  15.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79條 交通服務提供服務單位應配備必要之設施設備,且置綜合督導服務業務執行及管理人員。
  16.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81條 交通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提供交通接送相關資訊,供選擇服務之參考。二、接受事前預約申請租用車輛時,應秉持公平公開原則。三、建立服務控管及查核機制。四、每次出車需列冊記錄。五、建立駕駛員進用及管理機制。六、依直轄…
  17.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83條 退休準備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四、退休前所屬之服務單位。五、社區大學。六、社會教育機構。七、學校。
  18.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84條 退休準備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提供充足的退休準備相關資訊。二、提供創新及多樣服務選擇。
  19.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86條 休閒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二、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三、觀光產業。
  20.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87條 休閒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尊重老人自主參與之意願。二、考量老人身心負荷及認知能力,提供服務。三、提供無障礙設施與寬廣活動空間,注意老人人身安全。四、休閒設施應註明使用及安全性說明。五、結合專業人力,提供老人多元…
  21.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89條 資訊提供及轉介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二、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三、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22.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90條 資訊提供及轉介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隨時更新社區相關資源之資訊,以供參考。二、了解社區內服務提供單位之服務項目及規定,以利轉介服務之參考。三、製作諮詢或轉介紀錄。
  23.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92條 住宿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設立規模、樓地板面積、設施設備及人員配置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規定。二、建立緊急安全事件處理流程及應變機制。三、空間設備及器具之設置,應考量老人使用及操作之便利性。四、注重居住安全設…
  24.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94條 機構式醫護服務提供單位應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規定設置必要之設施設備及相關醫護人力。
  25.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95條 機構式醫護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二、製作個案紀錄。
  26.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97條 機構式復健服務提供單位應置專任或特約物理治療師(生)或職能治療師(生),必要時並得結合醫療機構、物理治療所或職能治療所等單位;並配備必要之設施設備。前項物理治療師(生)或職能治療師(生)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
  27.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98條 機構式復健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二、製作住民復健紀錄。
  28.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100條 生活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應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規定設置必要之設施設備及照顧服務員。
  29.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101條 生活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依個案需求,訂定個別照顧計畫。二、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三、製作住民服務紀錄。
  30. 行政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103條 膳食服務提供單位應配備必要且合乎衛生要求之設施設備,並視業務需要,置專任或特約營養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