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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 89 頁- 行政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第14條 再生水經營業依個別開發案之開發營運成本及合理利潤,向再生水使用者收取再生水費;其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再生水經營業依前項規定擬訂水價詳細項目或調整再生水費,應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特定園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行政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第15條 再生水經營業各開發案之取水構造物、水處理設施、供水設施及依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許可取用者之取水構造物,應定期檢查、維護管理、歲修養護,並作成檢查紀錄,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特定園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再生水經營業應…
- 行政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第16條 …(市)主管機關或特定園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再生水經營業各開發案及依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許可取用案之管理,得派員進入事業場所、設施範圍,實施各種工程設施、水質、水量等有關資料及紀錄之檢查,並得令相關人員為必要之說明、配合…
- 行政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第20條 開發單位未依第四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按用水計畫或差異分析報告使用一定比率之再生水、以非系統再生水或其他方式替代,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開發單位未…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1條 …家畜、家禽。九、高爾夫球場之興建或擴建。十、核能或其他能源之開發、放射性廢棄物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興建。十一、其他足以貽害水質、水量,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前項各款之行為,為居民生活或地方公共建設所必…
- 行政自來水法 第17-1條 本法所稱簡易自來水事業,係指自行開發水源或經合法取得水權,且自行設置及管理簡易供水處理系統,作為自來水使用之組織團體或事業經營體。
-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6條 申請於依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內設置加氣站者,應取得工業區主管機關核准規劃為加氣站用地之證明文件,並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置。申請於都市計畫加油站用地設置加氣站及前項…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2條 溫泉取供事業開發溫泉,應附土地同意使用證明,並擬具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或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向開發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或補辦開發許可。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4條 溫泉取供事業開發許可之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開發許可所附之土地同意使用證明,如屬公有地者,應檢附該土地管理機關之許可或同意書函,如屬私有地者,則應依法公證。前項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期限不得少於二年,如屬國有土地者,得…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5條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之名稱或姓名及所在地或住所;申請人如為自然人者,其身分證統一編號,如為非自然人者,其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住所。二、開發之位置、範圍、預定之溫泉取用量。三、土地使用現況圖、…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6條 …使用現況圖、土地分區及用地說明、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四、開發範圍之溫泉地質報告。五、溫泉取用設施或其他水利建造物之使用、維護方法、說明、取用量估算及其影響評估。六、溫泉泉質、泉量、泉溫監測計畫。七、現況改善計畫。前項…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格式如附表。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8條 第五條及第六條之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應經水利技師及應用地質技師之簽證。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溫泉開發許可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作成審查決定,並將審查決定送達申請人。前項審查,認有文件不備或不合法定程序而可補正者,應於收受申請書件後二十日內逐項列出,一次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及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除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得逕行駁回其申請者外,應邀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審查會,並得通知申請人列席說明。但適用簡…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11條 申請人應於取得開發許可後,二年內完成溫泉開發,並申請開發完成證明。申請人因故未能如期完成溫泉開發者,應於期限屆滿日之三十日前,敘明事實及理由,申請展延,展延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六個月;未依規定申請展延,或已逾展延期限…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12條 溫泉開發應依核准之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施工或依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辦理改善;施工中或完工後如有變更,除下列各款情形,應加附變更計畫者外,其餘變更,應檢附相關文件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之:一、溫泉取用設施結構體或…
-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第13條 溫泉開發之興工、興工後停工、復工或完工,應報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備查;開發完成後,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由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發給開發完成證明文件:一、未依許可內容開發。二、未取得溫泉水權狀。三、開鑿溫泉井者而未…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動用餘額,得貸予設有核能發電廠之發電業支應核子燃料營運或電源開發之用;其個案貸款額度及累積貸款額度應按季彙報本部備查。
- 行政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2條 …公里。(二)燃油:五公里。(三)燃煤:十公里。六、補助型電力開發協助金(以下簡稱補助型電協金):指發電業或輸配電業依本辦法規定,直接撥付予發電設施周邊地區及輸變電設施所在地區之電協金。七、專案型電力開發協助金(以下簡稱專…
- 行政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8條 …全發展事項。八、辦理電協金業務行政作業費用。九、其他有利電力開發、發電設施與輸變電設施興建及增進地方福祉等事項。前項第八款行政作業費用,其所占比例不得超過年度受撥電協金百分之十。
- 行政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9條 …、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請求協助排除阻礙電力設施開發與營運之事宜。
-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7條 申請於依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內設置加油站者,應取得工業區主管機關核准規劃為加油站用地之證明文件,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置。申請於都市計畫加油站用地或於前項工業區設置加油站者,不受第八…
-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24條 …。第一項及第三項申請用地屬原住民保留地者,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規定。
- 行政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 第23條 …。辦理前項查核簽證之會計師,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者為限。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保證機構不能按通常條件提供融資或保證者為限。三、投資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或透過中小企業開發公司、金融機構及經認可之投資機構,共同投資中小企業之支出。四、資助為辦理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業務而設立之機構或法人之支出…
- 行政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指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二億元以上,公司名稱中載有「中小企業開發」六字,並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證明書,以經營下列各款業務為限之股份有限公司:一、對中小企業之投資。二、中小企業國內…
- 行政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已設立登記之公司申請變更為開發公司者,應檢附下列文件,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後(格式一),再依公司法規定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一、申請書(格式二)。二、修正後之公司章程。三、修正後之營業計畫書。四、其他相關文件。籌設中之公司應…
- 行政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4條 開發公司投資中小企業,以具有發展潛力者為限。前項發展潛力之評估,應就其經理人、組織、技術、生產、市場、財務、營運、研究發展、投資效益及其他事項綜合評估。
- 行政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5條 開發公司應於每屆營業年度終了,將營業報告書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於提請股東會承認後,二星期內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