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4 / 200 頁
  1.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1條 …受職業輔導評量服務者或其監護人,對於職業輔導評量程序、工具之使用與評量結果之解釋及運用,認為不合理致其權益受損者,得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訴。
  2.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 第5條 …證明文件外,另應出具符合該規定之證明文件。參加網路講習者,應使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具有身分查驗功能之憑證登入。
  3. 行政勞動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4條 …或附表。二、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三、其他依本準則規定,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
  4. 行政勞動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0條 …者或融資租賃之承租人所持有之不動產。五、無形資產:長期供業務使用且具有未來經濟效益及無實體存在之各種排他專用權。六、其他資產:不屬於以上之其他資產。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負債之內容如下:一、流動負債:將於一年或一業務週期內(以…
  5. 行政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6條 國有研發成果取得智慧財產權五年後,經執行單位評估無授權使用或技術服務之效益及運用價值者,基於符合公益之目的或為促進整體產業發展、提升研發成果運用效益,執行單位辦理研發成果讓與相關評估後,得經本部同意後公告讓與之;三個月內…
  6.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推動。三、農田水利之研究及國際交流。四、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使用、收益、處分、保管制度之研擬、推動及執行。五、農田水利資源調查之規劃、推動及協調。六、農業灌溉水源工程之規劃、執行及推動。七、農田水利災害防救業務之規劃、執…
  7.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處務規程 第8條 …。六、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監督之策劃、推動及督導。七、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之策劃、推動、督導與違法案件之稽察及處分。八、水土保持與山坡地保育利用相關法規之研擬及訂修。九、訴願、訴訟與國家賠償等法制業務之諮詢及處理。十、其他…
  8.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6條 …、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之存儲運用等財務管理、非事業用土地資產使用、收益、處分制度之研擬、執行與資產投資計畫之運用開發評估及推動。七、農田水利相關法規訂修及解釋之研擬。八、農田水利相關訴願、訴訟、國家賠償案件之諮詢及處理。…
  9.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辦事細則 第13條 …。五、作物生產資料庫之開發、資料建置及更新。六、農場作業機械使用之改良、維護及相關試驗。七、其他有關農場管理事項。
  10. 行政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5條 …各風險管理對象之查核項目及查核頻率,供農產品經營業者自我查核使用。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11. 行政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12條 …履歷農產品,應根據操作事實,逐批詳實記錄作業時間、原料資材之使用、作業流程與內容、製品出貨時間及數量,並填載各批次產品之風險管理表、查核表與其所附憑證及紀錄文件、基本資料及驗證作業相關書表。農產品經營業者加工及流通產銷履…
  12. 行政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13條 …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經驗證通過之產銷履歷農產品應使用標章及載明驗證機構名稱,並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辦理。
  13. 行政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14條 經驗證通過之產銷履歷農產品經營業者,應使用中央主管機關核可之產銷履歷管理資訊系統,以網路、通訊等電子形式公開產銷履歷農產品之生產或流通相關資料。前項所定應公開之生產資料應包含產品名稱、農產品經營業者名稱、產地、追溯碼、主…
  14. 行政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15條 …方式如下:一、生產物種之品項、生產區域、生產期間、作業流程或使用資材不同之農產品,視為不同之批次,應分別編定批次編號。二、多批次農產品之混合,或經過不同之農產品經營業者儲藏、加工、分裝、販售,視為不同批次,應分別編定新批…
  15. 行政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16條 …產銷履歷農產品之批次編定追溯碼及張貼標示,以供追蹤及追溯產品使用。前項所定追溯碼不得轉貼於其他批次產品或出借他人使用,並不得發生無法查詢產銷資訊之情事。
  16. 行政農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1條 …管機關辦理相關驗證業務。八、對其受理驗證案件有關之申訴、違規使用或仿冒事項之處理。九、其他與驗證有關之業務。
  17. 行政農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3條 …下列事項:一、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管理經其驗證通過者使用農產品標章。二、知悉經其驗證通過者有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時,以書面通知認證機構及中央主管機關。三、協助中央主管機關對經其驗證通過者辦理本法第二十…
  18.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2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所稱之耕地。二、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各種使用分區內所編定之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及供農路使用之土地,或上開分區內暫未依法編定用地別之土地。三、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
  19.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3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一、依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申請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二、依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免徵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
  20.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4條 農業用地符合下列情形,且無第五條所定情形者,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一、農業用地實際作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使用者;其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使用者,亦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二、農業用地上施設有農業…
  21.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5條 農業用地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一、農業設施或農舍之興建面積,超過核准使用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二、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施行前,以多筆農業用地合併計算基地面積申請興建農舍,其原…
  22.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6條 農業用地部分面積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影響供農業使用者,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一、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前已存在有墳墓,經檢具證明文件。二、農業用地存在之土地公廟、有應公廟等,其面積在十平方公尺以下。三、農業用地存在私人無…
  23.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7條 依本辦法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二、申請…
  24.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8條 符合第六條第六款之共有人申請核發其應有部分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時,除依前條規定辦理外,並應檢附下列文件之一:一、全體共有人簽署之分管契約書圖。二、違規使用之共有人切結書;其切結書內容應包括違規使用面積未大於違規使用共有人之應…
  25.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9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之認定及證明書核發作業,得組成審查小組,其成員由農業、地政、建設(工務)、環境保護等有關機關(單位)派員組成之;依其業務性質分工如下:一、農業:業務聯繫與執行及現場是否作農業用…
  26.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11條 …款及本辦法第四條或第六條規定者,受理機關應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27.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13條 …定,向申請人收取行政規費。依第十一條規定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以一份為原則,申請者為同一申請案件要求核發多份證明書時,其超過部分應另收取證明書費,每一份以新臺幣一百元計算。
  28. 行政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14條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有效期限為六個月;逾期失其效力。
  29. 行政公糧業者管理辦法 第4條 …穀集運能力。但僅承辦稻米保管業務者,不在此限。七、應提供合法使用之倉庫。但僅承辦稻穀經收業務者,不在此限。公糧業者承辦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稻米加工及撥付業務,除應具備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及第七款所定條件外,應同時具備下列條…
  30. 行政公糧業者管理辦法 第5條 公糧業者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提供合法使用之倉庫,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倉容量須達二千公噸以上。但最近四期經收稻穀數量之平均值在五百公噸以下者或倉儲區全區僅供進儲進口米者,分署得審視地區倉容量需求,報經農糧署書面同意後,酌予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