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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 第13條 …項第二款型式試驗報告取得型式認可者,檢驗機關得限制其報驗商品數量。
  2.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29條 …並屬災後須立即進行及於短期內完成者為限,且其採取土石之範圍及數量應經管理機關會勘確定後,始得先行使用。
  3.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日派員取樣。三、報驗義務人未於指定取樣日具備規定之包裝及商品數量者,於標準檢驗局未派員取樣前,得申請延展一次;其延展期間以七日為限。前項第二款指定取樣日,應為申請之次日起七日內。檢驗人員取樣時,發現商品內容、數量或標示與…
  4.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上應由檢驗人員加以封識及簽章,並註明申請書號碼、取樣日及取樣數量。輸入商品在輸入港埠取樣有困難時,標準檢驗局得指定取樣地點。
  5.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7條 …憑證讓與,採直供、轉供方式者,應將與直供、轉供電量相符之憑證數量讓與受讓人。但設置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者,得將其未經使用或宣告之憑證讓與其他受讓人。憑證讓與以一次為原則。但情形特殊,經憑證中心同意者,不在此限。標準局得以…
  6.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9條 …其商品是否存置同一處所,應分別計收臨場費。前項各款情形於商品數量過多,非一人一日所能完成者,或前項第三款及第五款多批商品涉及不同商品類別者,檢驗機關(構)得依實際派員加收臨場費。檢驗機關(構)不得收取非檢驗業務人員之臨場…
  7. 行政救火栓設置標準 第5條 救火栓設置之間距及數量應視當地之區域性質、消防設備、人口密度、建築物、氣象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設置。但在市中心區以每隔六十公尺至一百二十公尺設置一處為原則,其密度應使每處救火栓與其四周救火栓之消防能力範圍彼此銜接。
  8. 行政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第22條 度量衡業自行檢定之檢定費,依陳報數量應繳檢定費五分之一計收。
  9.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10條 …以上合格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核准預購適當數量之「C」字軌商品檢驗標識。預購之商品檢驗標識,應於六個月內核銷、註銷或繳還完畢;未於期間內核銷完畢者,得申請延展一次,其延展期間以六個月為限。未依前項規定核…
  10.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12條 …驗標識未曾使用者,依下列規定註銷或繳還:一、報驗義務人因商品數量或包裝未全,申請撤回報驗者,應繳還其所持有未曾使用之商品檢驗標識。二、臨場取樣或檢驗時,有商品數量未達報驗數量,經更正其報驗數量者,其所持有剩餘未曾使用之商…
  11.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13條 取樣人員查核報驗商品之商品檢驗標識數量,應為取樣或開箱數量之二至三倍,並應將取樣樣品之識別號碼記錄於取樣紀錄;查核之商品檢驗標識識別號碼與報驗申請書記載不符者,應依相關規定處理。
  12.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提供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第3條 …用。申請之水文資訊,遇有缺測之部分時,其應收費用按未缺測部分數量佔申請水文資訊全部數量之比例計之,以新臺幣元為單位四捨五入至整數。
  13. 行政水利法 第95-2條 …,於水庫蓄水範圍、海堤區域、河川區域或排水設施範圍內棄置一定數量以下之一般廢土或廢棄物。但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不適用之。二、違反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一項第四款、第七十八條之一第三款、第…
  14. 行政國營事業管理法 第22條 國營事業訂立超過一定數量或長期購售契約,應先經主管機關之核准。前項數量及期限之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15.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養殖用水:養殖種類及養殖面積。(三)畜牧用水:牲畜種類及養數量。三、水力用水:發電機組設計水量。四、工業用水:工業區開發之設計水量為原則,並應依實際開發情形調整之;個別工廠依產業別、單位面積用水量、廠房面積核算。五、其…
  16.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10條 …從業人員逐次認購第七條第一項可認購額度之股份時,每次認購股份數量之計算公式如下:從業人員每次可認購股數=可認購額度×當次釋出公股比例──────────────轉為民營型態應再釋出公股比例前項所稱當次釋當出公股比例,指當…
  17.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14條 …利用對區外排水影響檢核基準之各單項出流管制設施,其計量單位之數量增減百分之二十以上;其中滯洪體積減少百分之十以上。三、調整滯洪池出水口型式或位置。四、調整出流管制設施位置。五、增減出流管制設施項目。六、基地排水路斷面增加…
  18.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 第3條 …相關負債。十四、配氣量:事業購入之天然氣經扣除漏氣損耗量後之數量。十五、基準風險貼水:考量事業經營環境與風險,而計算之風險報酬。十六、有效稅率:事業當年度所得稅費用占稅前淨利之百分比。十七、分離會計:將事業之各項成本、收…
  19.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6條 …。三、供氣區域。四、供氣容量。五、各供氣區域之供氣戶數、供氣數量及計算依據。六、各供氣區域之開始供氣日期。七、輸儲設備項目及投資總額。八、事業收支之概算及財務計畫。九、輸儲設備維護計畫。十、後果分析及風險評估。
  20.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46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應按年訂定供氣計畫,載明預估用戶成長戶數、供氣數量、埋設管線長度、區域及其他相關資料,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並確實執行;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對其供氣計畫進行查核。前項供氣計畫之內容…
  21.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53條 天然氣事業應每月將供氣數量、用戶類別、戶數資料及每半年將營業收支盈虧狀況,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前項申報之項目、格式、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2. 行政天然氣事業經營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供氣數量、用戶類別及各類別用戶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其申報資料表格式如附表一。
  23. 行政天然氣事業經營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天然氣生產事業、天然氣進口事業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生產數量、進口數量、出口數量、熱值及其他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其申報資料表格式如附表二。
  24. 行政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3條 用戶管線之設計,應依據所裝設之各種設備種類、數量及用途,計算其最大用水量;其口徑大小須足以在配水管之設計最低水壓時,仍能充分供應需要之用水量為準。
  25. 行政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1條 …之終端機進行身分認證,以識別並控管之。五、個人資料存取權限之數量及範圍,於作業必要之限度內設定之,且原則上不得共用存取權限。六、採用防火牆或路由器等設定,避免儲存個人資料之系統遭受無權限之存取。七、使用可存取個人資料之應…
  26. 行政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第2條 …其調查內涵為:(一)學校:包括各級學校場地、相關固定建築物之數量、面積及其設備。(二)公共場所:包括宗教場所、活動中心(含文化中心及民眾、社區活動中心)與其他公共場所之數量、面積及其設備。(三)醫療設施:包括公、私立醫院…
  27. 行政省水標章管理辦法 第15條 使用人應統計每年一月至六月及七月至十二月之省水標章使用數量,分別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三十一日前,將統計資料送交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8. 行政省水標章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而未補正。四、未依第十五條規定於期限內送交產品之省水標章使用數量統計資料,或虛偽統計使用數量,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未於期限內改善。五、使用人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實施抽查或產品檢驗。六、未依第十六條第二項前段…
  29.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28-1條 …用油需求者以桶(槽)加油之販售行為,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汽油數量在十公升以上或柴油數量在五百公升以上,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登記表登記。但漁民提供購油手冊及農民提出農機使用證者,不在此限。二、應於消費者攜帶之容器上,粘貼…
  30. 行政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 第11條 …間接歸屬之成本、收入、資產及負債,得以抽樣方式衡量動因之指標數量,且其樣本應具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