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時」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80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3 / 194 頁
  1.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55條 …證據調查以外方法,取得或持有該營業秘密時,不適用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之請求,並於徵詢聲請人之意見後,對第一項以外之人發秘密保持命令。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就該營業秘密,不得為實施該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
  2.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60條 …證據保全之實施時,法院得以強制力排除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必要時並得請警察機關協助。法院於證據保全有妨害相對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之虞時,得依聲請人、相對人或第三人之請求,限制或禁止實施保全時在場之人,並就保全所得之證據…
  3.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67條 …裁定事件,法院為裁定前,應使聲請人與相對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必要時,得選任檢查人就公司財務實況,命為鑑定。股東有二人以上時,準用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四條之二及第四百零一條第二項規定。關於前項聲請之裁定…
  4.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69條 …之。法院為裁定前,應訊問臨時管理人及聲請選任臨時管理人之人,必要時得訊問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意見。關於第一項聲請之裁定,應附理由。法院解任臨時管理人時,應囑託主管機關註銷登記。
  5.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19條 執行法院對於強制執行事件,認有調查之必要時,得命債權人查報,或依職權調查之。執行法院得向稅捐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知悉債務人財產之人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受調查者不得拒絕。但受調查者為個人時,如有正當理由,不在此限。
  6.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21-1條 …官簽名:一、應拘提人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及住所或居所,有必要時,應記載其足資辨別之特徵。但年齡、出生地、住所或居所不明者,得免記載。二、案由。三、拘提之理由。四、應到之日、時及處所。
  7.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22-1條 …簽名:一、應管收人之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及住所或居所,有必要時,應記載其足資辨別之特徵。二、案由。三、管收之理由。
  8.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46條 查封動產,由執行法官命書記官督同執達員為之。於必要時得請有關機關、自治團體、商業團體、工業團體或其他團體,或對於查封物有專門知識經驗之人協助。
  9.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47條 …、烙印或火漆印。三、其他足以公示查封之適當方法。前項方法,於必要時得併用之。
  10.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48條 …,如債務人不在場,應命其家屬或鄰右之有辨別事理能力者到場,於必要時,得請警察到場。
  11.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61條 …督同執達員於執行法院或動產所在地行之。前項拍賣,執行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委託拍賣行或適當之人行之。但應派員監督。
  12.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65條 …為必要或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並得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13.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70條 執行法院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或認為必要時,應依職權於拍賣前預定拍賣物之底價,並得酌定保證金額,命應買人於應買前繳納之。未照納者,其應買無效。執行法院定底價時,應詢問債權人及債務人之意見,但無法通知或屆期不到場者,不在…
  14.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76條 …左列方法行之:一、揭示。二、封閉。三、追繳契據。前項方法,於必要時得併用之。已登記之不動產,執行法院並應先通知登記機關為查封登記,其通知於第一項執行行為實施前到達登記機關時,亦發生查封之效力。
  15.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84條 …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拍賣公告,應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16.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106條 強制管理,以管理人一人為之。但執行法院認為必要時,得選任數人。管理人有數人時,應共同行使職權。但執行法院另以命令定其職務者,不在此限。管理人共同行使職權時,第三人之意思表示,得僅向其中一人為之。
  17.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127條 …用,由執行法院酌定數額,命債務人預行支付或命債權人代為預納,必要時,並得命鑑定人鑑定其數額。
  18.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129條 …元以下之怠金。其仍不履行時,得再處怠金或管收之。前項情形,於必要時,並得因債權人之聲請,以債務人之費用,除去其行為之結果。依前項規定執行後,債務人復行違反時,執行法院得依聲請再為執行。前項再為執行,應徵執行費。
  19. 司法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 第6條 法院認有必要時,得就第二條事項為相當之調查,並通知聲請人、辯護人到庭陳述意見。
  20. 司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第8條 …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但其他法律有不得公開或揭露資訊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一、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
  21. 司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第9條 …化處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有前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之情形者,必要時得公開其聲音、面貌之圖畫、相片、影音、犯罪前科、犯罪情節或其他相類之資訊。案件在偵查中,不得帶同媒體辦案,或不當使被告、犯罪嫌疑人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或藉…
  22. 司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第11條 …得隨時召集之;當季無新聞者得免召開。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必要時得報請上級機關派員列席。上級機關首長應指定其有關人員三人至五人,組成偵查不公開督導小組,由上級機關首長為召集人,於發現所屬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於偵查中有…
  23.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0條 法院認有必要時,得選任一人至四人為備位國民法官,於國民法官不能執行其職務時,依序遞補為國民法官。前二條規定,於備位國民法官準用之。
  24.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6條 …因重大災害生活所仰賴之基礎受顯著破壞,有處理為生活重建事務之必要時。八、因生活上、工作上、家庭上之重大需要致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九、曾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未滿五年。十、除前款情形外,曾為候選國民法…
  25.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57條 …方法或附加條件。法院為第一項裁定前,應先聽取他造意見;於認有必要時,得命檢察官向法院提出證據清冊,或命當事人、辯護人向法院提出該證據,並不得使任何人檢閱、抄錄、重製或攝影之。關於第一項裁定,得抗告。法院裁定命開示證據者,…
  26.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82條 …論之機會,且致力確保國民法官善盡其獨立判斷之職責。審判長認有必要時,應向國民法官說明經法官合議決定之證據能力、證據調查必要性之判斷、訴訟程序之裁定及法令之解釋。國民法官應依前項之說明,行使第一項所定之職權。評議時,應依序…
  27.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04條 …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期間為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六年;必要時,得由司法院延長或縮短之。
  28. 司法提審法 第6條 …提審票正本應連同提審卷宗併送應解交之法院。提審票、提審卷宗於必要時,得以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子文件代之。
  29. 司法提審法 第8條 …聲請人、被逮捕、拘禁人及逮捕、拘禁之機關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必要時,並得通知相關第三人到場陳述意見。法院關於提審聲請之處理,除本法規定外,準用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之程序。
  30.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39條 …,不停止審理程序。但懲戒處分牽涉犯罪是否成立者,懲戒法庭認有必要時,得裁定於第一審刑事判決前,停止審理程序。依前項規定停止審理程序之裁定,懲戒法庭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