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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 161 頁- 行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 第6條 …且辦有貸款之住宅。二、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除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外,十年內未曾接受政府其他修繕或興建住宅費用補貼。
- 行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 第7條 …將拆除重建之住宅。二、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除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外,十年內未曾接受政府其他修繕或興建住宅費用補貼。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文件影本。(十)遊民:經社政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十一)重大傷病者:全民健康保險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十二)申請人為列冊獨居老人:經社政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十三)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經社政主管…
-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 第8條 …之進行,禁止申請人或其他到場之人發言;有妨礙公聽會程序而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退場。四、申請人無故缺席者,得逕行開始、延期或終結公聽會。五、認為有必要時,於公聽會期日結束前,決定公聽會之續行。六、如遇天災或其他事故不能繼續…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7條 …設施設備不足,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且情節重大。三、依第九條第二項指定之評估機構,其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簡約)經終止或解除,或認可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證明文件經註銷或…
- 行政金融機構承受災區受災戶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2條 …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四條第一項所定達不堪居住程度。三、符合其他重大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所定達不堪居住程度。四、其他經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認定者。本辦法補貼之自用住宅,一人以一戶為限。
- 行政建築師法 第41條 …獎勵之:一、對建築法規、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襄助研究及建議,有重大貢獻者。二、對公共安全、社會福利或預防災害等有關建築事項襄助辦理,成績卓著者。三、對建築設計或學術研究有卓越表現者。四、對協助推行建築實務著有成績者。
- 行政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標章:一、事業有歇業、自行停止營業、解散或其營業對公共利益有重大損害之虞。二、濕地標章有轉讓或非法使用之情事。三、申請提出之證明文件,經該管主管機關撤銷、廢止、年限屆滿後消滅或因其他原因而失效。四、營運有影響濕地之虞、不…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第6條 …通及公共衛生,且對於都市發展、建築藝術、施工技術或公益上確有重大貢獻,並經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審議認可者,得另定標準適用之。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15條 …,得適時檢討變更之: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二、為加強資源保育或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三、政府興辦國防、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四、其屬全國國土計畫者,為擬訂、變更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0條 …業發展地區:依據農業生產環境、維持糧食安全功能及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之情形加以劃設,並按農地生產資源條件,予以分類:(一)第一類: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維持糧食安全功能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之地區。(二)第…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3條 …,由該管主管機關另訂管制規則,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國防及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得於各國土功能分區申請使用。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4條 …用範圍跨二個直轄市、縣(市)行政區以上、興辦前條第五項國防、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跨二個國土功能分區以上致審議之主管機關不同或填海造地案件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變更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使用計畫,應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42條 第十五條第三項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第五項所定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其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之變更。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隨時檢討變更之。一、發生或避免重大災害者。二、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建議變更者。三、變更範圍之土地為公地,變更內容不涉及人民權益者。依本法第七條變更國家公園計畫,準用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公共建設,係指供公眾使用或促進公共利益之建設或設施,並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一、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三、污水下水道、自來水及水利設施。四、衛生醫療設施。五、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六、文…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3條 重大投資開發案件應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推動之重要產業、重大公共建設、慈善、醫療保健或社會福利事業,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投資開發案件之土地面積在臺灣本島為五公頃以上,在離島為零點五公頃以上。但在臺灣本島之土地面…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4條 …幣五億元以上。(二)前目以外之產業: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二、重大公共建設: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三、慈善、醫療保健或社會福利事業: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四、投資開發案件位於離島地區者:新臺幣一億元以上。前項所定金額,不包括土地…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5條 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認定,得由投資開發案件開發人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之。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逕為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認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認定重大投資開發案件,得邀集相關機關及投資開發案件所在地之…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6條 重大投資開發案件涉及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依法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得採平行作業方式辦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聯合作業,由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召集聯席會議審決之:一、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都市…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7條 重大投資開發案件合於前條但書規定者,得由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開發人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採聯合作業。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指定採聯合作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規定,得邀集相關機關及重大投資開…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8條 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開發人接獲前條第四項通知後,應即製作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書圖、環境影響說明書及水土保持計畫書等資料,送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主管機關應依據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性質,將前項資料分別轉送中央或直轄市、縣…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9條 …接獲前條第二項資料時,應即依下列規定召集聯席會議審議之:一、重大投資開發案件涉及細部計畫擬定或變更,且該細部計畫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者,由重大投資開發案件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都市計畫主…
-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10條 聯席會議之審議事項如下:一、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二、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三、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水土保持計畫書。四、其他經聯席會議決定應由聯席會議審議者。
-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4條 因重大災害重建需要,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得縮短登記機關辦理災區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補給公告之期間為七日,不受土地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及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5條 不動產權利登記名義人因重大災害死亡,其繼承人辦理不動產權利繼承登記時,得免檢附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依前項規定辦理繼承登記者,於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但申請政府災區優惠貸款而設定抵押權者,不在此限。前項情形…
- 行政新市鎮產業引進稅捐減免獎勵辦法 第4條 …二、最近三年未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13條 …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且情節重大。六、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屆期未補足評估人員人數,並檢附名冊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七、以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經查證屬實。八、無正當理由,拒絕、規避或妨礙…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六、避免重要軍事設施用地或鄰近高敏感國防設施。七、避免鄰近重大污染源。八、避免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或重要水庫集水區範圍內。九、避免低窪地、陡坡、易崩塌地或其他環境敏感地。十、其他影響新市鎮開發之因…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所定不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之事由,包括下列情形:一、遭逢天然重大災害,致無法如期開工或延誤完工時程者。二、遭逢戰爭、或社會、經濟之重大變故,致無法如期開工或延誤完工時程者。三、因配合國家或地方其他重大建設需要,致須延後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