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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 200 頁-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15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在技術可行下,應同意將市內用戶迴路之接取點設置於市內交換局之配線架、用戶建築物之配線箱或配線架、或路邊交接箱。
- 行政負擔特別義務之電信事業認定標準 第3條 …下列情形者,應負擔本法第十八條規定之義務:一、使用電信資源或設置公眾電信網路。二、提供語音服務或數據服務。三、前一年度電信服務營業總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除前項規定外,主管機關為確保特定電信服務類型之電信事業充分揭露其服…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指經營者以租用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路,並設置節點構成網路,以提供用戶作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間通信之服務。十一、批發轉售服務:指經營者未租用電信事業之電路或頻寬,以批發方式承購或…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之一第三項所定服務之合作內容。五、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令規定應設置通訊監察設備之經營者,須附經通訊監察執行機關同意之通訊監察系統功能之建置計畫。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經營者得經營非E.…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7條 …執照、架設許可證或登記證影本。七、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令規定應設置通訊監察設備之經營者,須附經通訊監察執行機關協商確定建置通訊監察系統或設備之證明文件。八、第二類電信事業系統審驗項目紀錄表及自評報告書。九、租用電信事業電路…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8條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三、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令規定應設置通訊監察設備之經營者,須附經通訊監察執行機關協商確定建置通訊監察系統或設備之證明文件。四、第二類電信事業系統審驗項目紀錄表及自評報告書。五、依第三十一條之一…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正式啟用後一個月內報主管機關備查。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令規定應設置通訊監察設備之經營者擬新增或擴充通訊系統而變更事業計畫書內系統架構者,須檢附通訊監察執行機關同意之通訊監察系統功能建置計畫及其同意函,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辦…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6條 經營者設置之電信設備,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技術規範。違反前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改善或限制其使用。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31-2條 經營者設置電信設備機房者,應建立人員進出管制工作日誌,記錄進出人員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所屬機關(構)、進出時間、進入目的及複查人員之複查紀錄等內容,工作日誌應至少保存六個月。前項電信設備機房包括網管中心機房。…
- 行政電信事業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8條 …及撥號選接服務之需求話務量,於其網路發信端至其網路介接點間,設置足夠數量之電路或頻寬;與其他長途或國際通信語音服務提供者間之接續完成率應不低於自身所提供之長途或國際通信語音服務者。前項接續完成率,指選接服務提供者之用戶撥…
- 行政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辦法 第3條 …規定之核配方式,向主管機關申請核配無線電頻率。前項電信事業為設置微波電臺或衛星地球電臺,其無線電頻率之申請核配及電臺設置使用管理等事項,依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或衛星地球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辦理。
- 行政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辦法 第6條 …術之種類及特性。(二)系統架構、通訊型態及服務內容。二、網路設置計畫構想。三、無線電頻率使用規劃構想。四、無線電頻率使用應履行之事項及責任擔保。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主管機關為查核依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公告之資格限制…
-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事故無法提供電信服務通報辦法 第2條 …接固定發信端與受信端之網路傳輸設備、與網路傳輸設備形成一體而設置之交換設備,以及二者之附屬設備所組成之通信系統。二、行動通信系統:指利用行動通信之行動臺、接取網路(含基地臺及其控制器)、核心網路(含交換設備、網路功能元件…
- 行政電信事業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2條 …料庫:指經營者與其他電信事業為交換及儲存攜碼用戶路由資訊所需設置之資料庫。
- 行政電信事業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7條 …集中式資料庫時應遵行之事項。十五、訂定其他有關集中式資料庫之設置管理事項相關規定。前項各款規定之應辦理事項,除第九款規定外,經營者應共同於實施前送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命其修正之。經營者應於開始提供號碼可攜服務…
- 行政電信事業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26條 未參加委員會或未設置攜碼用戶資料庫之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者,不因係其受託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而免除其責任。
-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2條 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事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電信事業(以下簡稱電信事業),應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主管機關為前項之公告時,應考量下列情形:一、具有關鍵電信基礎設施。二、用戶數或網…
-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3條 …運系統包括用戶資料、客服與帳務等維運系統。三、為保護前二款所設置之資通安全防護設施。第一項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各項資通訊系統防護分級處理方式,電信事業應依主管機關公告之資通訊防護等級分級原則辦理。
-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8條 電信事業應以實體隔離方式設置電信設備機房,並具備獨立出入口。前項出入口應設置全天候入侵告警與錄影監控之門禁安全管理系統,告警與錄影紀錄至少應保存六個月。第一項電信設備機房除設置、維護、監督或其他營運必要之目的外,禁止任何…
-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10條 電信事業委託他人設計、設置涉及網路系統資源、用戶個人資料及通信內容相關之資通系統軟體或維運系統者,應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維運作業時應由電信設備機房員工全程監控,並將系統連線之操作指令完整記錄之,該紀錄檔應至少保存六個月。…
-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13條 爭議處理機構應設置調處委員會,置委員三人至七人,其中一人為專責之主任委員。
-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29條 …人並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規定。調處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並應設置專卷,至少保存三年:一、當事人雙方之姓名或名稱及住居所。二、調處決定(含給付之金額)。三、案件事實、當事人主張之理由、證據資料及法令依據。四、調處經當事人雙…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或販賣第三條第二項所公告電信終端設備驗證項目之相關業務。三、設置三名以上專業且專職之人員,包含確保技術有效性人員、品質管理人員及報告簽署人各一名。前項第三款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確保技術有效性人員:國內公立或立案之…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造或販賣前條第二項所公告電信終端設備驗證項目之相關業務。三、設置電氣安全、電磁相容及前條第二項公告之電信終端設備驗證項目之測試機構,且經主管機關確認其測試能力符合要求者。四、須設置三名以上之專業且專職之驗證人員,其中至少…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9條 …認證證書報請主管機關換發,其有效期間與原認證證書同。驗證機構設置之專業且專職之驗證人員如有出缺、增加之異動,應於異動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檢附異動人員資料報送主管機關備查。驗證機構之驗證人員出缺致不符合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規…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4條 …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之其他使用者造成妨害。三、第一類電信事業設置之電信機線設備與使用者連接之終端設備,應有明確之責任分界。四、電信終端設備連接使用時,應確保與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正常的介接。五、電磁相容及與其他頻…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賣第三條第二項所公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驗證項目之相關業務。三、設置三名以上專業且專職之人員,包含確保技術有效性人員、品質管理人員及報告簽署人各一名。前項第三款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確保技術有效性人員:國內公立或立案之…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販賣前條第二項所公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驗證項目之相關業務。三、設置前條第二項公告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驗證項目之測試機構,且經主管機關確認其測試能力符合要求者。四、須設置三名以上之專業且專職之驗證人員,其中至少一名為驗證決定人…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9條 …認證證書報請主管機關換發,其有效期間與原認證證書同。驗證機構設置之專業且專職之驗證人員如有出缺、增加之異動,應於異動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檢附異動人員資料報送主管機關備查。驗證機構之驗證人員出缺致不符合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規…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2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製造、輸入、設置、持有、販賣或公開陳列,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