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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3條 …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在臺灣地區接受兵役徵召服役。二、交換學生,其交換期間合計未滿二年。三、參加臺灣地區大專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之研習課程,其研習期間合計未滿二年。四、懷胎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未滿二個月。五、罹患…
  2.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4條 …學者,其第二條所定連續居留境外期間之採計,以計算至當年度港澳學生招生簡章所定之申請時間截止日為準。但其連續居留年限須計算至申請入學當年度八月三十一日始符合前二條規定者,不在此限。依前項但書規定之申請者應填具切結書,始得受…
  3.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5條 …已在臺灣地區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受前項但書規定之限制。港澳學生違反第一項但書規定者,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畢業後始發現者,應由學校撤銷其畢業資格,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第一項但書規定之學校,應將不得招…
  4.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6條 …依第一項申請分發來臺就學者,於畢業後欲繼續升學,應依臺灣地區學生各有關招生入學規定辦理。
  5.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6-1條 …。九、招生學校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文件,港澳學生已成年者,免予檢附。依第一項申請來臺就學者,於畢業後欲繼續升學,應依臺灣地區學生各有關招生入學規定辦理。
  6.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6-2條 …幣九十萬元以上之資料清單。符合前項規定者,每人以擔任一位港澳學生之在臺監護人為限。但以校長、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或董事為監護人者,每人以擔任五位港澳學生之在臺監護人為限。
  7.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6-3條 …校、專科學校或大學附設之五年制專科部依第六條之一規定招收港澳學生,應擬訂招收港澳學生來臺就學有關計畫,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或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公告指定之期日前,報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始得招生。直轄市、縣(市)主…
  8.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7條 …外聯招會)或其指定機構申請分發入學。二、向經核准自行招收港澳學生之大學申請入學。前項申請,應檢具下列表件:一、入學申請表。二、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一)香港或澳門學歷:香港及澳門學校最高學歷及成績單,應依香港澳門學歷檢…
  9.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8條 大學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自行招收港澳學生入學各年級,應擬訂招生規定,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訂定港澳學生招生簡章,詳列招生學系、修業年限、招生名額、申請資格、甄選方式及其他相關規定。大學因國際學術合作計畫或其他特…
  10.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11條 港澳學生就讀臺師大僑生先修部,修業期滿符合結業資格者,由臺師大僑生先修部檢具結業生成績名冊、入學申請表、志願序及招生學校所規定之其他文件,送海外聯招會核定分發就讀大學。
  11.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12條 在臺灣地區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之港澳學生,得檢具臺灣地區之大學畢業證書或報考資格所需證件、歷年成績證明文件、入學申請表、志願序及招生學校所定之其他文件,於每年招生期間向海外聯招會申請分發碩士以上學程。海外聯招會依其志願轉…
  12.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13條 …學校依第六條、第六條之一、第七條、第十一條及前條規定錄取港澳學生採外加名額方式;其外加之名額,併入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比率計算。但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並經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不在此限…
  13.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15條 依本辦法來臺灣地區就學之港澳學生輔導事項,準用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十五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
  14.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16條 港澳學生就讀學校應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將已註冊入學新生及未報到註冊入學者分別列冊,通報內政部移民署與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港澳學生畢業、休學、退學、自行轉讀或變更、喪失學生身分者,其就讀學校應即通報。前項學生在臺灣地區…
  15.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17條 港澳學生畢業、退學或休學期滿,且未繼續就學者,中止在臺灣地區之港澳學生身分。但大學畢業後經學校核轉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在臺灣地區實習者,其港澳學生身分,最長得延長至畢業後一年。港澳學生身分經中止者,於繼續升學、轉學或…
  16.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18條 港澳學生有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學校或相關主管機關應即依規定處理。學校未依前項規定處理者,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形調整其相關招生名額。
  17. 行政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第7條 設有師培中心之大學招收修習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生(以下簡稱師資生)名額,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其每班以四十五人為原則,師資生名冊及相關資料,應由學校妥善保存。
  18. 行政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第8條 …課程規範等相關規定,由各校訂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原住民籍學生參加教育學程甄選,得按一般錄取標準降低總分百分之二十五,其名額採外加方式,每班最多三人。考試成績未經降低錄取分數已達一般錄取標準者,不占上開外加名額。修習各…
  19.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8條 …經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得設立藝術才能班,就具藝術才能學生之能力、性向及興趣,輔導其適當發展。前項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學校必要時得成立專業認定審核小組,審查藝術才能班兼任、代課教師資格及鐘點費支給事項…
  20.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11條 …校、設有藝術系(所)、科之大專院校及設有藝術才能班之學校,其學生之入學資格與修業年限,分別依各該級學校相關法令之規定。但對於具特殊藝術才能之學生,經甄試通過,得降低其入學年齡、放寬入學資格、縮短修業年限。具特殊藝術才能學…
  21.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12條 …科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民中、小學部及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學生之入學採鑑定方式,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家長申請登記,不受學區之限制。
  22.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13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類科(班)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就讀或經學校開會認定適應不佳者,得由原就讀學校輔導轉入普通班或轉校就讀。
  23.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15條 學校一般藝術教育以培養學生藝術知能,提昇藝術鑑賞能力,陶冶生活情趣並啟發藝術潛能為目標。
  24.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6條 …明文件。五、招生區域及當地學校狀況、臺商企業數、臺籍員工數及學生來源評估資料。六、擬設年級、科、班。七、設校所需經費與財產之數額、種類、價值及相關證明文件。八、創辦人相關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地、出生年月日、住址、學經歷及…
  25.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19條 …有刪修,應報本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備查。經刪修之教材,為維持學生受教之完整性,學校應有妥適之補救教學措施。
  26.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1-1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每學年度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應予公開,並應於學校資訊網路公告及於招生簡章載明。
  27.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2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入學年齡,依臺灣地區各級學校之規定。
  28.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3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學籍資料,應切實記錄,並永久保存;其學籍之管理規章,由學校參照臺灣地區有關規定定之。
  29.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4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合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修畢應修課程或學分,成績合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學校並應於學年結束後三個月內,造具畢業生名冊及其升學情形,報本部備查。
  30.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30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個月內,造具各年級註冊學生人數統計表、學生及教職員名冊,報本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