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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15條 …執照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許可執照遺失、滅失切結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菸酒業者因許可執照污損,需換發許可執照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領許可執照正本,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
  2.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16條 菸酒業者依本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繳銷許可執照,應填具繳銷登記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原領許可執照正本,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繳銷。
  3.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17條 …、核發、換發或補發許可執照等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受理申請:一、未依規定繳納規費。二、原取得之設立許可失效或展延次數超過二次。三、所檢附之文件有不符規定,經通知補正,未於期限內補正完全。
  4.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18條 …、核發、換發或補發許可執照等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駁回其申請:一、有第十三條規定應不予許可之情事。二、經審查申請內容有不符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凡經駁回申請再提出申請者,審查時…
  5.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19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菸酒業者設立許可及核發許可執照等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於事後發現其申請書或檢附文件所載事項有虛偽不實或重大瑕疵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6.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20條 本辦法有關之書表及許可執照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7. 行政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 第4條 …納者,依規費法規定辦理。第一項業者結束菸酒業務,得申請自中央主管機關註銷許可執照之次月起,按剩餘月數比率退還已繳納之許可年費。菸酒製造業者之組織屬股份有限公司者,其實收資本額變更時,以該公司完成公司變更登記之次月起補(退…
  8.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財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9.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條 …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本法所稱酒精成分,指攝氏檢溫器二十度時,原容量中含有乙醇之容量百分比。本法所稱未變性酒精,指含酒精…
  10.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6條 …用或超過一定數量之菸酒。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之一定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一項第一款之菸酒,不包括備有研究或試製紀錄,且無商品化包裝之非供販賣菸酒樣品。
  11.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0條 申請設立菸酒製造業者,應填具申請書與生產及營運計畫表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並於取得設立許可之日起算二年內,檢附工廠登記等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執照,於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產製及營業。申請菸酒製造業者設…
  12.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1條 …衛生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且以一處為限;其年產量並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一定數量,亦不得從事酒類之受託產製及分裝銷售。依前項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領得許…
  13.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2條 申請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許可,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申請人或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二、申請人或負責人經查獲有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二項、…
  14.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3條 …構所在地。五、工廠廠名及所在地。六、負責人姓名。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15.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4條 …業者對於產品種類、工廠所在地或負責人,擬予變更者,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於變更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執照。菸酒製造業者對於業者名稱、資本總額、總機構所在地、工廠廠名或前條第七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
  16.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5條 …造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繳銷許可執照;屆期未繳銷者,中央主管機關應註銷之,並均廢止其設立許可:一、結束菸酒業務。二、工廠登記經撤銷或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查核其已無菸酒產製事實。
  17.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6條 …未變更者,不在此限。申請設立菸酒進口業者,應填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並於取得設立許可之日起算二年內,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執照,於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申請菸酒進口業者設立許可…
  18.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7條 申請菸酒進口業者設立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申請人或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二、申請人或負責人經查獲有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三項…
  19.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8條 …菸酒營業項目。三、總機構所在地。四、負責人姓名。五、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20.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9條 …菸酒進口業者對於菸酒營業項目或負責人,擬予變更者,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於變更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執照。菸酒進口業者對於業者名稱、總機構所在地或前條第五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有變…
  21.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0條 …口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繳銷許可執照;屆期未繳銷者,中央主管機關應註銷之,並均廢止其設立許可:一、結束菸酒業務。二、連續二年未經營菸酒進口業務。
  22.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1條 …進口業者之設立、申報事項之變更、解散或其他許可處理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23.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2條 …造業者及進口業者經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者,其許可執照,由中央主管機關註銷之。
  24.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3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許可及核發、換發或補發執照,應收取審查費及證照費;並得對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按年收取許可費;其各項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未繳交許可年費,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其…
  25.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4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加強酒品質之提升,得辦理品質認證。前項品質認證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
  26.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6條 酒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衛生標準。酒盛裝容器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之衛生標準。
  27.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7條 …、包裝、運送、貯存或添加物之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良好衛生標準。菸酒產製工廠之建築及設備,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及工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設廠標準。
  28.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0條 …置專區或專櫃之範圍、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菸酒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菸之販賣,依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29.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1條 …期或產製日期,標示產製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菸品容器及其外包裝之標示,不得有不實或使人誤信之情事。前二項標示規定,菸害防制法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及處罰。第一項第八款所定中央主管機…
  30.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2條 …效期限。九、「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酒除依前項規定標示外,不得標示具醫療保健用語,亦不得使用類似文字、圖片暗示或明示有上述效果。進口酒不得另標示原標籤未標示事項。酒製造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