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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 …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不得為之。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之作業程序,由同業公會擬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前二項期貨信託基金,如為國外募集投資於國內或為國內募集投資於國外者,應經中央銀行同意。期貨信託事…
  2.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9條 …關所定條件之本國銀行。保護型期貨信託基金,除應於公開說明書及銷售文件清楚說明本期貨信託基金無提供保證機構保證之機制外,並不得使用保證、安全、無風險等類似文字。
  3.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2條 …期貨信託事業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於招募及銷售期間,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視為對不特定人公開招募之行為。主管機關或其指定機構得隨時抽查期貨信託事業及其委任之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
  4.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3條 …響事業經營或受益人權益之事項。期貨信託事業委任之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從事期貨信託基金之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促銷活動違反前項規定,期貨信託事業及該基金銷售機構應依相關法令負其責任。
  5.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4條 …事業、人身保險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機構,擔任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信託業依本辦法擔任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者,得與客戶簽訂特定金錢信託契約為之。
  6.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5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但取得營業執照未滿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者,不在此限。二、最近二年未曾因辦理期貨信託基金、境外基金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受本法第一…
  7.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6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應與期貨信託事業簽訂銷售契約,並遵守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廣告及其申購或買回之相關法令及同業公會自律規範規定。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依前項與期貨信託事業所簽訂之銷售契…
  8.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7條 期貨信託事業委任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應出具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符合資格之聲明書及其銷售契約,送同業公會審查核准後始得為之。期貨信託事業不得對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人員支付銷售契約約定以外之報酬…
  9.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8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應充分知悉並評估客戶之投資知識、投資經驗、財務狀況及其承受投資風險程度。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對於首次申購之客戶,應要求其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並填具基本資料。期…
  10.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9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除依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以自己名義為客戶申購期貨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除以自己名義為客戶申購期貨信託基金者外,應要求申購人將申購價款直接匯撥至基…
  11.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0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及其經理人或受雇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人員於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時,對於期貨信託基金客戶之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
  12.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1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客戶申購期貨信託基金者,應確實執行洗錢防制及公開說明書所載短線交易防制措施。對所屬期貨信託基金客戶從事期貨信託基金交易符合公開說明書短線交易認定標準者,應依主管機關所規定之格式,提供該客戶…
  13.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2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之人員,不得挪用客戶款項或受益憑證或有其他損及客戶權益之行為。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交付,採帳簿劃撥方式為之,並不得委由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
  14.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3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應妥善保存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之各項憑證,其保存方式及期限,依商業會計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客戶申購期貨信託基金,如非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者,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應依法令及同業公會訂定之電子交易作業規範…
  15.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4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客戶申購期貨信託基金者,於接獲受益人會議之通知後,對重大影響客戶權益之事項,應即時通知其所屬之客戶,並應彙整所屬客戶之意見通知期貨信託事業。
  16.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4-1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應於銷售前將其自期貨信託事業收取之報酬、費用及其他利益,告知投資人。依前項告知之內容如有變更,期貨信託事業應即通知投資人。前二項有關告知之內容及其變更之通知,其施行要點,由同…
  17.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5條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終止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者,應即通知期貨信託事業,並由期貨信託事業於事實發生日起二日內,向同業公會申報並公告。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終止辦理前項業務後,於轉由其他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前,應協助客…
  18.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6條 期貨信託事業如發現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人員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違反法令、同業公會所定之自律規範或逾越授權範圍時,應立即督促其改善,並通知主管機關。
  19.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58條 …期貨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應將期貨信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有關銷售之文件、期貨信託契約及最近財務報表,置於其營業處所及其銷售機構之營業處所,或以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方式,以供查閱。
  20.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74條 …情事。前項受益憑證之買回價格,以買回請求到達期貨信託事業或其銷售機構次一營業日之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核算之。但應給付受益人之買回價金,超過第五十條所定比率應保持之資產者,其買回價格之核算,得另以期貨信託契約訂定之。指數…
  21.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依證券交易法令,以下列方式出售者:(一)股票上市或上櫃前公開銷售公股。(二)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出售公股。(三)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出售公股。(四)於海外以出售原股或海外存託憑證銷售公股。(五)其他方式銷售公股。…
  22.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認購額度:就各該事業平均薪給標準總額二十四倍之總金額以第一次銷售價格換算。二、得增購額度:公營事業移轉為民營型態當次釋股時,其事業主管機關得在可認購額度股數範圍內,提供該事業從業人員增購之股數。三、長期持股優惠保留股數:…
  23.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之最低成交價格一致。當次僅於海外出售原股或以海外存託憑證方式銷售公股時,其認購價格,得依海外釋股所定承銷價折算為新臺幣之價格,或海外釋股訂定承銷價當日國內股市該股收盤之價格,較低者計之。從業人員如自願將其當次全數或部分認…
  24.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經行政院指定以優惠方式公開銷售公營事業股份予公眾時,事業主管機關應另行訂定該事業從業人員認購額度及認購價格,併同釋股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不適用前二條之規定。
  25. 行政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3條 …其子公司或關聯企業持有期貨結算機構之股份、保留供選擇權與股票銷售合約發行(轉讓、轉換)之股份及特別條件等,均應附註揭露。3.發行可轉換特別股及海外存託憑證者,應揭露發行地區、發行及轉換辦法、已轉換金額及特別條件。(二)資…
  26.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2條 …適當等級以上之債券。三、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前項第一款所稱外國證券市場,係指任何有組織且受該國證券主管機關管理之證券交易市場,包括證券交易所及店頭市場。第…
  27.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料或含試驗計畫之再利用計畫。四、污染防治計畫。五、產品品管及銷售計畫。六、異常運作處理計畫。七、緊急應變計畫。八、事業對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追蹤稽核計畫。九、再利用機構對產品之追蹤稽核計畫。前項第三款再利用計畫中試驗計畫之…
  28.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四、具有污染排放檢測及監測方式之污染防治計畫。五、產品品管及銷售計畫。六、異常運作處理計畫。七、緊急應變計畫。第一項檢具試驗結果之內容應包含管理局核准之前項試驗計畫申請文件內所規定之運作、檢測及監測紀錄。
  29.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畫。四、污染防治計畫。五、具有產品產銷月統計資料之產品品管及銷售計畫。六、異常運作處理計畫。七、緊急應變計畫。八、由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開具申請前一年內未曾因違反環保法令受限期改善而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日(次…
  30.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表。四、再利用產品品質之檢測結果彙整。五、再利用產品生產量、銷售量及庫存量統計表。六、產品銷售對象、用途及數量彙整表。七、依第五條第三項第八款、第九款及第七條第三項第九款所訂之稽核計畫作成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