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743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1 / 59 頁
  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48條 …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二、投資任一非金融機構之公司發行、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十。三、存放於任一金融機構之存款、投資其發行、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及有價證…
  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12條 …業務涉訟或受訴訟上之判決、或為破產人或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或有金融機構退票或拒絕往來之情事、或依本法應受解除職務之處分者。二、對會員及會員代表違反本法或其他有關法令、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規章、自律公約或相關…
  3. 行政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19條 …品交易理論與實務、相關法規、會計處理及風險管理。二、在國內外金融機構相關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實習一年。三、曾在國內外金融機構有半年以上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實際經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推介工作之經辦及相關管理人員,應具備下列…
  4. 行政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20條 …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客戶衍生性金融商品額度時,應請客戶提供與其他金融機構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額度或透過聯徵中心查詢。銀行應參酌前項資訊,審慎衡酌客戶風險承擔能力、承擔意願及與其他金融機構交易額度後,覈實核給客戶交易額度,以避…
  5. 行政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10條 …可兼營槓桿交易商,應於辦理公司變更登記後,向符合第二項規定之金融機構繳存營業保證金新臺幣一千萬元。前項之金融機構應為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管業務,並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銀行。第一項之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國內政府債券或符…
  6. 行政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12條 …戶身分向經中央銀行許可辦理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之指定銀行或國外金融機構辦理避險交易。槓桿交易商經營第一項業務,有關交割款項、費用收付及提前解約或契約到期款項支付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以新臺幣計價者,與客戶間有關交割款項…
  7.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7條 …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四百。前項規定之淨值,證券商由金融機構兼營者,按指撥營運資金計算,外國證券商在中華民國境內分支機構,按其專撥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之資金計算。
  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2條 …大之轉投資。四、解散或停止營業。五、變更機構名稱。六、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併、讓與或受讓全部或重要部分之資產或營業。七、發生重整、清算或破產之情事。八、已發生或可預見之重大虧損案件。九、重大違規案件或大陸地區證券、期貨主管機…
  9.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4-8條 …臺灣地區證券商應於事前檢具相關資料報主管機關許可:一、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併、讓與或受讓全部或重要部分之資產或營業。二、發行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三、解散或停止營業。四、變更總經理。五、變更公司名稱。六、增資或減資。七、與…
  10.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3條 …區證券、期貨機構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之情事。三、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併、讓與或受讓全部或重要部分之資產或營業。四、發生虧損且金額逾資本額三分之一。五、變更機構名稱。六、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申報之事項。
  11. 行政保險公司與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董(理)事會之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其他經本會指定機構),由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之董事執行之。
  12.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39條 …情事外,應具備左列資格之一:一、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曾任證券、金融機構或公民營企業業務部門之主管職務或曾在國內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任講師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曾任證券、金融機構或公民營企業業務部門之主管職…
  13.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40條 …畢業或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曾任證券、金融機構之業務部門或上市證券發行公司財務、股務部門職務三年以上者。二、曾任證券、金融機構之業務部門或上市證券發行公司財務、股務部門職務五年以上者。三、具有證券投…
  14.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41條 …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三、曾任證券、金融機構之業務部門或上市證券發行公司財務、股務部門職務三年以上者。四、曾登記為證券商業務員,或已取得本會核發之證券商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書者。五、經全國證券商公會委…
  15.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0條 …區間,如有提供擔保品者,應註明擔保品名稱及帳面金額。(三)向金融機構、股東、員工、關係人及其他個人或機構之借入款項,應分別註明。二、應付短期票券:(一)為自貨幣市場獲取資金,而委託金融機構發行之短期票券,包括應付商業本票…
  16. 行政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券或外國專業投資機構款券之保管機構。七、中央公債交易商。八、金融機構。九、保險業。十、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無實體有價證券之發行人。十一、其他經本會核定者。
  17.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29條 公司債之發行如由金融機構擔任保證人者,得視為有擔保之發行。
  18.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45條 …業務。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證券商不得由他業兼營。但金融機構得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證券業務。證券商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投資於其他證券商。
  19.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53條 …相等之人,其破產終結未滿三年或調協未履行者。三、最近三年內在金融機構有拒絕往來或喪失債信之紀錄者。四、依本法之規定,受罰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滿三年者。五、違反第五十一條之規定者。六、受第五十六條及…
  20.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65-2條 …有價證券已在國外證券交易所交易者或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外國金融機構之分支機構及外國公司之從屬公司,其有價證券經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買賣者,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其有價證券在中華民國募集、發行及買賣…
  21.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8條 …控制制度,應包括永續資訊之管理。各服務事業屬洗錢防制法所稱之金融機構者,其內部控制制度應包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管理,包括辨識、衡量、監控洗錢及資恐風險之管理機制。前項設有國內外分公司(或子公司)之服務…
  22.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14條 …應包括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各服務事業屬洗錢防制法所稱之金融機構者,其年度稽核計畫應包括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及其相關法令遵循之管理。各服務事業年度稽核計畫應經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各服務事業已設立獨立董事者,依前項…
  23.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26條 …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辦理。各服務事業屬洗錢防制法所稱之金融機構者,主管機關得請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所或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等證券期貨相關機構辦理個人資料保護、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
  24.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6條 …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取得人為金融控股公司,且被取得股份之公司為金融機構者,取得人之子公司及關係企業持有被取得股份之公司之股權情形。三、取得之方式及日期。四、取得股份之目的。五、資金來源明細。六、自取得日起前六個月之交易明細…
  25.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3條 …循主管,應於就任前或就任後半年內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一、曾任金融機構法令遵循人員或主管,合計滿五年者。二、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所舉辦三十小時以上課程,並經考試及格且取得結業證書。三、國外分公司法令遵循主管係自當地聘任者,…
  26.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19條 …關指派之非捐助人代表,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證券、期貨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擔任證券、期貨或金融機構業務部門之主管職務者。二、證券、期貨或金融行政管理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擔任薦任職以上或相當職務者…
  27.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20條 …得有第十八條所定情事外,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證券、期貨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三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業務部門之主管職務者。二、證券、期貨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擔任證券、期貨或金融機構業務部…
  28.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有擔保公司債:限以金融機構為保證人之公司債。二、信用評等機構:指Moody'sInvestorsService、Standard&Poor'sCorp.、FitchRatingsLtd.、中華信用…
  29. 行政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第1條 …簡稱本部)為執行銀行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特訂定本辦法。
  30. 行政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第2條 本部對依銀行法組織登記或依其他法律設立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及其轉投資之事業(以下簡稱金融機構),均得委託會計師辦理查核。會計師受本部委託查核金融機構,視同本部之查核,受查金融機構應依法接受並協助配合查核工作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