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1 / 200 頁
  1. 行政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6條 …罷免、地方性公民投票結果審定及當選證書之製發。八、投開票所之設置、管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訓練、選舉公報、罷免案公告內容、公民投票公報之請購、選舉票、罷免票、公投票之印製、投開票作業之辦理、開票統計作業規劃及資訊業務之…
  2. 行政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107.02.26訂定) 第3條 …宣導之策劃事項。六、公民投票之監察事項。七、投票所、開票所之設置及管理之規劃辦理事項。八、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訓練及儲備之規劃辦理事項。九、公民投票結果之審查事項。十、其他有關公民投票之事項。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3.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 第14條 本會舉辦辯論會時,應設置下列人員:一、主持人:由本會委員或主任委員指定之人員擔任。二、發問人:由本會遴選公正人士擔任。三、計時員:由本會指派。辯論會無法舉辦時,則改為發表會。
  4. 行政反托拉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展,特依公平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設置反托拉斯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5. 行政通訊傳播基本法 第4條 政府應設置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以支應通訊傳播監理業務所需各項支出。
  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3條 申請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者(以下簡稱使用資源之申請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其電信網路增設或變更者,亦同。一、申請書。二、營運計畫。三、網路設置計畫。四、電信事業登記證明文件。…
  7.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4條 …應履行義務者,其履行之方法:(一)經核配無線電頻率者負有提供設置應變相關設施之義務時,應提供災防告警訊息服務或其他應變服務之規劃。(二)負有核對用戶身分之義務時,應提供用戶身分查核確認方式。(三)使用國際直撥電話網路識別…
  8.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5條 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檢具之網路設置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設置區域及設置時程規劃:未來五年分年設置規劃,並說明電信網路設置方式為自建或組合自建及他人自建之網路。二、符合營運計畫之通訊型態、網路架構及性能:(一)依提供之服務型…
  9.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6條 …容服務。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提供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時,其網路設置計畫應載明第五條所定事項及下列事項:一、提供頻道節目內容服務提供者頻道介接及節目內容儲存設備。二、提供傳輸平臺互連之通用介面規格。第一項所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
  10.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7條 經主管機關核配電信資源及核准設置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事業,代理外國衛星行動通信業者在我國提供衛星行動通信服務時,應檢具營運計畫、合作契約及與通訊監察執行機關協商協助執行通訊監察之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前項營運計畫應…
  11.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8條 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檢具之電臺設置規劃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電臺設置時程規劃:(一)設置基地臺者:1.基地臺之類型及數量。2.基地臺之廠牌、型號、技術規格、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3.未來五年分年分區設置時程規劃及人口涵蓋率…
  12.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9條 申請設置未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者(以下簡稱未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其有增設或變更者,亦同。一、申請書。二、網路設置計畫。三、電信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商業)登記文件或機關設立文件…
  13.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0條 未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檢具之網路設置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設置區域及設置時程規劃:未來五年分年設置規劃,並說明電信網路設置方式為自建或組合自建及他人自建之網路。二、通訊型態、網路架構及性能:(一)依提供之服務型態,包括語音…
  14.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1條 申請案件應繳交之申請書、營運計畫、網路設置計畫及其他公告指定之文件不完備、內容欠缺或應載明事項內容不符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
  15.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3條 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檢具之網路設置計畫,審查基準如下:一、設置區域及設置時程規劃:載明未來五年分年設置規劃,並說明電信網路設置方式為自建或組合自建及他人自建之網路。二、符合營運計畫之通訊型態、網路架構及性能:(一)載明公眾電…
  1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4條 …服務之規劃。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提供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之網路設置計畫事項,審查基準如下:一、載明提供頻道節目內容服務提供者頻道介接及節目內容儲存設備。二、載明傳輸平臺互連之通用介面規格。
  17.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6條 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檢具之電臺設置規劃書,審查基準如下:一、電臺設置時程規劃:(一)設置基地臺者:1.說明基地臺之類型及數量。2.說明基地臺之廠牌、型號、技術規格、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並載明使用之基地臺配合有關機關之國家…
  18.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7條 未使用資源之申請者檢具之網路設置計畫,審查基準如下:一、設置區域及設置時程規劃:載明未來五年分年設置規劃,並說明電信網路設置方式為自建或組合自建及他人自建之網路。二、符合營運計畫之通訊型態、網路架構及性能:(一)載明公眾…
  19.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3條 網路性能與資通安全檢驗對象為公眾電信網路設置者(以下簡稱設置者)。
  20.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每年選取六家以上經審驗合格之設置者,辦理網路性能檢驗。主管機關辦理前項定期檢驗時,應考量設置者網路之關鍵性、規模、用戶數、電信服務類型、重大機線障礙發生之頻率與程度、受檢驗之頻率與結果及其他與網路性能相關等因素。…
  21.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5條 …檢數量、合格基準、自評文件格式及繳款通知單以書面通知受檢驗之設置者(以下簡稱受檢驗者),受檢驗者應於主管機關通知所載期限內完成繳費。前項受檢驗者因業務因素或其他正當理由,未能於主管機關指定之時間配合檢驗者,得於收受前項通…
  22.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7條 設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對其辦理不定期網路性能檢驗,檢驗項目以與重大機線障礙相關為原則:一、公眾電信網路發生重大機線障礙。二、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
  23.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每年選取六家以上設置者,辦理資通安全定期檢驗。主管機關辦理前項定期檢驗時,應考量設置者網路之關鍵性、規模、用戶數、電信服務類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資通安全事件發生之頻率與程度、受檢驗之頻率與結果及其他與資通安全相…
  24.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2條 設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對其辦理不定期資通安全檢驗:一、公眾電信網路發生資通安全事件達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規定之第三級資通安全事件以上。二、公眾電信網路有危害國家安全或資通安全之虞,經有關機關通知。
  25.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眾電信網路審驗作業程序。六、公眾電信網路審驗受理窗口清單及其設置規劃。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前項申請文件有不全或記載不完備者,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駁回其申請。前項補正期間最長不得逾一…
  2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5條 驗證機構應於取得第六條認證證書之日起一年內設置網路申辦系統,受理公眾電信網路審驗之申請。
  27.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2條 …線設備所組成之通信網路。三、網路介接點:指電信事業間為互連所設置之實質連接點。四、互連建立費:指電信事業間為建立互連所產生之一次成本支出。五、接續費:指互連時依使用電信網路通信時間計算之費用。六、通信費:指電信事業利用電…
  28.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7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提供互連時,應於任一技術可行點設置網路介接點。市場顯著地位者經評估技術可行性,遇有無法設置網路介接點之情事,應以書面向提出互連要求之一方說明理由,並另提供其他替代網路介接點之資訊。下列網路介接點為技術可行點…
  29.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8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與他電信事業間之互連,應有明確之責任分界點,並設置隔離雙方電信設備之責任分界設備或適當措施。前項責任分界點、責任分界點設備與適當措施應依互連雙方之協議辦理。
  30.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11條 …供互連,應依他電信事業之請求,於其場所提供互連相關電信設備之設置空間。市場顯著地位者提出證明無法依前項提供設置空間時,應另提供其他場所供互連業者設置互連相關電信設備。但互連相關電信設備,由要求互連之一方提供。市場顯著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