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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8 頁- 行政電影法 第14條 電影片映演業映演廣告片時間,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 行政電影法 第15條 電影片映演業於每一電影片映演時,應將其片名、級別、放映格式、發音語言及映演時間,於映演場所之顯著處揭示之。電影片映演業設置網路訂票系統者,亦同。映演人映演電影片時,應於映演場所之顯著處,揭示前項所載事項。電影片映演業及映…
- 行政電影法 第16條 映演人映演電影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 行政電影法 第17條 電影片在國內作營業性映演時,應合乎無障礙標準,並加印中文字幕或配國語發音。
- 行政電影法 第18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對電影片映演場所實施檢查;電影片映演業及映演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電影法 第19條 電影片映演業或映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按次處罰:一、映演違反第九條第二項未經審議分級之電影片或電影片之廣告片者。二、違反依第十條第…
- 行政電影法 第20條 除電影片映演業及映演人外,使用違反第十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之電影片之廣告宣傳品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按次處罰。
- 行政電影法 第21條 電影片映演業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予警告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仍未完成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電影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九條之一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營利事業原始認股或應募本辦法規定之電影片製作業因創立或擴充而發行之記名股票,持有股票期間達三年以上者,得依本法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以其取得該股票價款之百分之二十,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前項…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營利事業適用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抵減之獎勵,應由被投資之電影片製作業提出申請。申請人屬新投資創立者,應自公司設立登記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或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屬增資擴充者,應自辦理增資,並於完成公司變更登…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本法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所稱達一定規模,指電影片製作業之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用於國產電影片製作之支出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前項所稱國產電影片,應符合依本法第二條第二項所公告認定基準之規定。第一項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6條 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應自核准函核發之次日起三年內完成經核准之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所列之全數國產電影片;並自完成之次日起一年內,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行政院新聞局申請核發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完成證明(以下簡…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電影片製作業於創立或擴充後,至製作國產電影片計畫完成並取得完成證明前,有減資行為致低於該投資及製作計畫申請適用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一定規模要件者,除全數為彌補虧損者外,其營利事業股東不得適用投資抵減,並應追繳因該投資及製作…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其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內容或期限有變更或展延之必要者,應於該計畫期限屆滿前,向行政院新聞局申請變更或展延。但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四年,並應自該計畫完成之次日起一年內,依第六…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9條 電影片製作業申請核准函及完成證明之審議,由行政院新聞局及其所遴聘相關專業人士組成審核小組為之;審核小組置委員五人至九人。前項核准函及完成證明之核發,應有全體審核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作成決議。未…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應自營利事業繳納股票價款之日起滿三年後之五年內,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營利事業股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一、創立或增資前、後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二、核准函。三、議決該次…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依核准之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所募集之資金,以於該計畫期間支應該投資及製作計畫所需者為限。前項所募集之資金於投資及製作計畫期間,未全數支應該計畫所需者,其可適用股東投資抵減之金額,應按已支應該…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2條 行政院新聞局及其委託之電影監製專業人員,得隨時查核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執行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之進度。對於前項之查核,電影片製作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電影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營利事業原始認股或應募達一定規模從事國產電影片製作業因創立或擴充而發行之記名股票,持有股票期間達三年以上者,得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以其取得該股票價款之百分之二十,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前項投…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營利事業適用本辦法之獎勵,應由被投資之電影片製作業提出申請。申請人屬新投資創立者,應自公司設立登記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或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屬增資擴充者,應自辦理增資,並於完成公司變更登記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或自本辦法施…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達一定規模,指電影片製作業因營利事業原始認股或應募之實收資本額或增加實收資本額且用於國產電影片製作之支出,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前項所定國產電影片,應符合文化部依本法第三條第二項所公告認定基準之規定。…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6條 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應自核准函核發之次日起三年內完成經核准之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所列之全數國產電影片;並自完成之次日起一年內,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文化部申請核發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完成證明(以下簡稱完成…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電影片製作業於創立或擴充後,至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完成並取得完成證明前,有減資行為致低於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一定規模要件者,除該減資行為係全數為彌補虧損者外,其營利事業股東不得適用投資抵減,並應追繳因該國產電影片投…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未能於核准函核發之次日起三年內完成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或該計畫內容有變更者,應於期限屆滿前,向文化部申請展延或變更。全程計畫完成期限不得超過四年,並應自該計畫完成之次日起一年內,依第六條規…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9條 電影片製作業申請核准函及完成證明,由文化部邀集相關專業人士審議之。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應自營利事業繳納股票價款之日起滿三年後之五年內,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營利事業股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一、新投資創立或增資前、後營業項目載有經營電影片製作業之公司登記…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依核准之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所募集之資金,應於該計畫期間全數支應該計畫。前項資金於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期間,未全數支應該計畫所需者,其可適用股東投資抵減之金額,應按已支應該計畫所需之金額…
-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2條 文化部得隨時查核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執行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之進度。前項查核,文化部得委託電影監製專業人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