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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羈押法 第17條 …全之虞。二、被告之安全有受到危害之虞。前項隔離保護應經看守所長官核准。但情況緊急時,得先行為之,並立即報告看守所長官。看守所應將第一項措施之決定定期報監督機關備查。看守所施以隔離保護後,除應以書面告知被告外,應通知其家屬…
  2. 行政羈押法 第18條 …守所認為仍有繼續施用之必要者,不在此限。第四項措施應經看守所長官核准。但情況緊急時,得先行為之,並立即報告看守所長官核准之。看守所應定期將第二項、第四項措施實施情形,陳報監督機關備查。被告有第二項、第四項情形者,看守所應…
  3. 行政羈押法 第19條 …看守所戒護被告外出,認其有脫逃、自殘、暴行之虞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後施用戒具。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被告外出時,看守所得運用科技設備,施以電子監控措施。
  4. 行政羈押法 第23條 …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回所;其在外期間,予以計算羈押日數。被告因重大或特殊事故,有返家探視之必要者,經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後,準用前項之規定。被告返…
  5. 行政羈押法 第60條 …之。被告接見,每日一次;其接見時間,不得逾三十分鐘。但看守所長官認有必要時,得增加或延長之。
  6. 行政羈押法 第61條 …。接見,每次不得逾三人。但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或經看守所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被許可接見者,得攜帶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計入前項人數限制。
  7. 行政羈押法 第69條 外界得對被告送入金錢、飲食、必需物品或其他經看守所長官許可之財物。看守所對於前項外界送入之金錢、飲食、必需物品及其他財物,所實施之檢查不得逾必要之程度。經前項檢查認有妨害看守所秩序或安全時,得限制或禁止送入。前三項金錢、…
  8. 行政羈押法 第104條 被告於起訴期間內向看守所長官提出起訴狀,或於法院裁判確定前向看守所長官提出撤回書狀者,分別視為起訴期間內之起訴或法院裁判確定前之撤回。被告不能自作起訴狀者,看守所人員應為之代作。看守所長官接受起訴狀或撤回書狀後,應附記接…
  9.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看守所及看守所設置之分所、女所。二、看守所長官:指前款看守所之首長及其授權之人。三、看守所人員:指第一款看守所之相關承辦業務人員。四、家屬:指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以與被告永…
  10.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署。出入戒護區者應接受檢查。但有緊急狀況或特殊事由,經看守所長官之准許,得免予檢查。看守所人員或經看守所准予進入戒護區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經許可攜入,或因其進入戒護區目的所需之物品外,應將其攜帶之其他物品,存置於看守所指定…
  11.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戒具之日期、起訖時間、施用原因、戒具種類及數量,並陳送看守所長官核閱。看守所人員應隨時觀察被告之行狀,無施用戒具必要者,應即解除。
  12.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得組成自營作業成品及勞務承攬評價會議,評估相關價格,報看守所長官核定後為之。前項情形,看守所得先行派員進行訪價,以供前項評價會議評估價格之參考。
  13. 行政經濟部組織法 第2條 經濟部對於各地方最高級行政長官,執行本部主管事務,有指示、監督之責。
  14. 行政經濟部組織法 第3條 經濟部就主管事務,對於各地方最高級行政長官之命令或處分,認為有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者,得提經行政院會議議決後,停止或撤銷之。
  15.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17條 …。正工程司、副工程司、專員、工程員、課員、辦事員,各承其上級長官之命,處理其主辦之公務。
  16.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13條 …程司、副工程司、專員、工程員、課員、辦事員、書記,各承其上級長官之命,處理其主辦之公務。
  17.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第12條 …各該課室業務。技正、專員、課員、技士、辦事員、書記各承其上級長官之命,處理公務。
  18. 行政交通部航政局組織法 第8條 航政局設技術員四人至八人,薦任或委任;承長官之命,辦理技術事務。
  19. 行政交通部航政局組織法 第10條 航政局設科員八人至十四人,委任;承長官之命,辦理各科事務。
  20. 行政交通部組織法 第2條 交通部對於各地方最高級行政長官執行本部主管事務,有指示、監督之責。
  21. 行政交通部組織法 第3條 交通部就主管事務,對於各地方最高級行政長官之命令或處分,認為有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者,得提經行政院會議議決後,停止或撤銷之。
  22. 行政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40條 …用印,依左列規定:一、各種文件非經核准不得蓋用印信、官章、或長官簽名章,依據分層負責規定,由各層級代判者,視同核准用印。二、答復人民團體或私人陳情案件以使用部戳為原則。三、蓋用印信避免污損文字。四、用印時發現原稿未經核判…
  23.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2條 …課、所、室主管承處長之命,處理本單位事務。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辦理應辦事項。
  24.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辦事細則 第23條 …理廠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廠長襄助之。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處理業務。
  25.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處秘書、技正、專員、技士、課員、技佐、辦事員、書記各承長官之命令,辦理應辦事項。
  26.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5條 …聯繫及協調。六、出席有關之會議。七、重要公文之擬辦。八、其他長官交辦事項之處理。
  27.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6條 本處秘書、技正、專員、技士、課員、技佐、辦事員、書記各承長官之命,處理應辦事項。
  28. 行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9條 …後,依下列程序辦理:一、各機關情報處理及因應建議,應陳報權責長官,並通報相關機關。二、機關遇有需跨機關協調或通報時,應即會報相關權責機關迅採措施,同時陳報權責長官。三、機關有責任歸屬之情報通報、因應建議、下令、督導及電話…
  29. 行政蒙藏邊區人員任用條例 第2條 …。四、曾任蒙古盟長、副盟長、幫辦盟務、備兵扎薩克副都統、保安長官或其他盟部長官一年以上者。五、曾任蒙旗扎薩克總管或其他蒙旗長官一年以上者。六、曾任蒙古盟公署處長、保安長官公署督察長、旗務委員、旗協理、管旗、章京、副章京或…
  30.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考核辦法 第6條 …害政府或存保公司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六)侮辱、誣告或脅迫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七)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八)曠職(工)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專案考核一次記二大功者,晉薪一級,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