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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所得稅法 第89條 …行業務報酬、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其扣繳義…
  2.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71條 …獎金、營業盈餘之分配、按公司權益商品價格基礎之給付、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二、公司、合作社職工之薪資,經事先決定或約定,執行業務之股東、董事、監察人之薪資,經…
  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任用退休辦法 第7條 …與,依其服務年資,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辦理。已退職之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而合於前項退休之規定者,得依本辦法改辦退休。第一項修正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息之年資,以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依原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規定參加退撫基金之年資為限。
  5. 行政民法 第126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6.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 第48條 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7.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第48條 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8.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 第48條 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9.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第48條 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10.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47條 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11.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條 …,公正和藹,依法令規定執行職務。二、應嚴守工作上之機密;離、退職後,亦同。三、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構,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四、應謹慎勤勉誠實廉潔,不得有奢侈、放蕩、冶遊、賭博及其他有害聲譽之行為。五、應切…
  12.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31-1條 聘用或約僱人員因調任並繼續任職或因退職、資遣、辭職再任年資銜接者,其休假接續核給。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留職停薪後回職復薪者,視為年資銜接,其休假接續核給。聘用或約僱人員因停職後復職及因解聘(僱)後再…
  13.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6條 聘用或約僱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退職:一、年滿六十五歲。二、身心障礙而不能勝任職務。前項第一款年齡之認定,依戶籍記載,其於一月至六月出生者,至遲以七月十六日為退職生效日;其於七月至十二月出生者,至遲以次年一月十六日為…
  14.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7條 …分之六,每月自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年度預算項下提撥經費為公提退職儲金。聘用或約僱人員自到職日起,均按其現支薪點之百分之五提存率參加儲存,於每月發給薪給時扣繳提撥為自提退職儲金。
  15.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60條 聘用或約僱人員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退職、因契約期限屆滿離職或經本部同意於契約期限屆滿前離職者,發給公、自提儲金本息。
  16.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61條 聘用或約僱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僅得領取自提儲金之本息為其退職金:一、未經本部同意而於契約期限屆滿前離職。二、經本部予以停職尚未復職而離職。三、符合第六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十三條第四項、第五十二條或第五十三條考列丁等解…
  17.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50條 …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成立之管理機構,其組織、人員管理、薪給基準、退職儲金提存、撫卹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委託成立管理機構之經營、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
  18. 行政公司法 第51條 …人或數人執行業務時,該股東不得無故辭職,他股東亦不得無故使其退職。
  19.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22條 本機關營造房屋,承運公物鹽斤,及一切採購事宜,嚴禁委託退職人員經營辦理。
  20.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50條 …具求職書,(見附錄三)連同學歷及經歷證明文件,與最後服務機關退職證書,一併送請審查,俟本機關舉行甄用考試時,通知參加考試。二、考試錄取後,即予存記,遇缺派用。三、人員派用前,如未經考試者,須經鹽務總局醫官或指定醫師檢驗身…
  21.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66條 …之一者,應予遣散一、機關裁併或缺額裁撤。(因公遣散)二、屆滿退職年齡(滿足六十歲)。三、患嚴重病症,經指定醫師證明,不能繼續服務者。四、人地不宜而無相當職缺可資調整者。五、才力不勝而無過失者。
  22.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41條 …內,得支全薪,(甲等人員照支公費)按月發給,但如人員身故,或退職,或呈經鹽務總局核准,於長假後辭職者,得將長假期內應領薪水一次發給。前項薪水得於履行長假後,親繕委託書狀,直接呈送鹽務總局,或交由該管主管機關轉呈,委託銀行…
  23. 行政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保險、眷屬保險、退休保險等之辦理事項。(十)公務人員之退休、退職、資遣、撫卹等之辦理事項。(十一)職員獎懲、平時考核、考績等之擬議及辦理事項。(十二)員工出國案件及人力動員兵役緩召案件之辦理事項。(十三)人事資料之調查、…
  24.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二、本局職員任免、遷調、銓敘、俸給、考績、獎懲、待遇、退休、退職、資遣及撫卹之擬辦事項。三、本局暨所屬機關職員平時考核、勤惰、差假之辦理及登記事項。四、本局人員甄補、儲訓、進修、觀摩、實習及考察之辦理事項。五、本局公務人…
  25. 行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28條 …資者,得合併計算:一、曾任政務人員、有給專任之公務人員,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二、曾任雇員或同委任及委任待遇警察人員年資,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三、曾任公立…
  26.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事項。三、第三科(一)以人事費用支付之員工之待遇獎金、退休、退職、資遣及撫卹之擬辦。(二)公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退休人員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擬辦。(三)各項人事補助費之查核辦理、服裝貸與須知之擬辦。(四)人事資料登記管…
  27.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9條 …,經發現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時,應予命令退職。
  28.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10條 …第七條規定命令退休之人員,經准復用後,復依前條第二項規定命令退職者,按其復用年資,給與一次退休金,並得接算前資,核給月退休金。但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命令退休者,其復用後接算前資不滿十年者,不給月退休金。
  29.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31條 …資者,得合併計算:一、曾任政務人員、有給專任之公務人員,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二、曾任雇員或同委任及委任待遇警察人員年資,未領退職金、退休金或資遣費,經原服務機關核實出具證明。三、曾任公立…
  30. 行政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9條 …,經發現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時,應予命令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