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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第9條 …五、預算員額除適用國營事業員額合理化管理作業規定之營業基金及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由主管機關核定外,應核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六、作業基金、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科技發展計畫,應核轉國家科…
  2. 行政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組織法 第2條 …:一、農田水利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協調、執行及推動。二、農田水利事業灌溉管理組織設置、監督、輔導與管理規章之研擬及推動。三、農田水利之研究及國際交流。四、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使用、收益、處分、保管制度之研擬、推動及執…
  3. 行政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處務規程 第6條 …、交流及協調。四、農田水利相關財團法人業務之輔導及考核。五、農田水利事業灌溉管理組織人事政策、人員甄試與人才組訓之研擬及規劃。六、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之存儲運用等財務管理、非事業用土地資產使用、收益、處分制度之研擬、執行…
  4.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不動產使用管理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第2條 …(以下簡稱農水署)灌溉管理組織(以下簡稱管理處)辦理被占用之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不動產清查及現場勘查、查找占用人、追收占用使用補償金、評估占用處理方式及執行相關業務。
  5.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不動產使用管理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第3條 管理處辦理使用管理業務著有績效之農田水利事業人員,除由現職公務人員兼任者外,得依其業務績效發給績效獎金,所需經費按前一年度(以下簡稱計列年度)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各基金之不動產占用使用補償金決算收入,編列於其他獎金科目項下。…
  6.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不動產使用管理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第4條 …對象及個人發給額度,管理處應於每年三月一日前,審酌計列年度內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實際參與業務程度、業務績效等項目核實發給,不得平均或輪流分配。績效獎金之支給額度,每人每年度最高發給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五萬元。
  7.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不動產使用管理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第5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於計列年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得發給績效獎金;其已發給者,應予追繳:一、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於計列年度或該年度以後經判決確定。二、因辦理使用管理業務之考核獎懲相互抵銷後,累計達記過二次以上或一…
  8. 行政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1條 農田水利會以秉承政府推行農田水利事業為宗旨。農田水利會為公法人。
  9. 行政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10條 農田水利會之任務如左:一、農田水利事業之興辦、改善、保養及管理事項。二、農田水利事業災害之預防及搶救事項。三、農田水利事業經費之籌措及基金設立事項。四、農田水利事業效益之研究及發展事項。五、農田水利事業配合政府推行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