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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2條 …域停泊;不依指定停泊者,由公民營事業逕予移泊,其移泊費用,由船舶所有人負擔。公務船舶所需停泊區域,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指定之。
  2.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3條 停航船舶之留船人員,由公民營事業報請航政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予以核定,航政主管機關並得隨時派員抽查。
  3.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5條 …作業,應先經公民營事業同意,並不得有妨害相關設施之行為:一、船舶舉行下水典禮、試車或校對航儀。二、船舶進出船塢。三、從事燒焊或熔接。四、下水操練救生。五、舉行各種演習或儀式。六、其他相關作業。
  4.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6條 停泊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之事業廢棄物,應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自行或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
  5.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7條 船舶或行為人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作業時應保持清潔,並自行或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油料、廢水或廢棄物,不得遺留、排放或拋棄於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不清除者,由公民營事業逕予清除,其費用,由船…
  6.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0條 裝載危險物品之船舶,應於到港前二十四小時,由委託人以填具清單或電腦連線方式,敘明下列事項,送公民營事業同意後,再將同意後清單分送或以電腦連線至現場棧埠作業機構、負責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消防之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並…
  7.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1條 裝載危險物品船舶於裝卸或停泊時,應由負責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消防之單位、公民營事業、棧埠作業機構,視危險物品之性質,負責採取必要之警戒措施,該船船長應派員維護安全。
  8.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3條 …埠作業主管人員認有安全顧慮時,應即停止作業。進入裝載危險物品船舶之水上或陸上警戒區域內之車輛及人員,應接受港務警察單位、公民營事業或棧埠作業機構檢查,並得視當時實際情形禁止通過。航行中船舶,非經公民營事業或工業專用港內碼…
  9.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4條 船舶自用或區域作業用之危險物品運入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時,應經公民營事業同意。
  10.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5條 …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作業之油輪、液化氣體、化學液體或其他船舶之貨艙、燃油艙,須動火修理者,應先在公民營事業所指定區域進行清艙,並檢具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機構出具之清艙證明,送公民營事業同意後,始得動火。
  11.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6條 油輪裝卸貨物或船舶加裝油料時,應圍設攔油設施;遇有溢漏,行為人應立即負責清除,並通知公民營事業。前項情形,行為人未能清除者,由公民營事業逕予清除,其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行為人負擔。
  12.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7條 遇難或避難船舶入港前,應以通信方式連繫港口信號臺,並提出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檢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拒絕其進港:一、載運之危險物品有安全顧慮。二、載運染患傳染病或其可疑症狀之人,有影響國內防疫安全之虞。三、…
  13.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48條 遇難或避難船舶進港泊靠後,應即補辦下列手續:一、補辦理入港報告單,連同旅客名單、船員名單及災難情形報告各六份,先送航政主管機關查核後,分送海岸巡防署所屬單位、港務警察單位、檢疫機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中央主管機關及公…
  14.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51條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之船舶遇颱風警報發布後,應自行加強防颱措施,或依公民營事業通知,移泊或出港避風。
  15.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52條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發生災害,公民營事業得視實際情況,將其拖離船席或拖出港外。
  16.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54條 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經營船舶理貨業、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或船舶小修業者,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17.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56條 …劃建設之執行事項。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三條將停航船舶之留船人員報請航政主管機關核定船舶入出港、停泊或停航事項。三、違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危險物品裝卸未標示警戒區域並設適當消防設備或…
  18.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第3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無人載具:指車輛、航空器、船舶或其結合之無人駕駛交通運輸工具,透過遠端控制或自動操作而運行,且具備以下技術:(一)感測技術:可偵測及辨識行駛過程之周遭環境或事件狀況之訊息。(二)定位技術:藉由導航…
  19.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第22條 …定,因而致生飛航安全危險,或致人於死、重傷者,不在此限。四、船舶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第九十八條規定。五、船員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有關違反第七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六、電信…
  20. 行政外國人投資條例 第16條 …人民之規定及第四十三條第二款。二、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三、船舶法第二條第三款各目及第四款。但對於經營內河及沿海航行之輪船事業,或不合於共同出資方式者,仍受限制。四、民用航空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各目及第四十五條第一項。
  21. 行政海關查扣侵害商標權物品實施辦法 第2條 …錄或圖片。二、進出口廠商名稱、貨名、進出口口岸與日期、航機或船舶航次、貨櫃號碼、貨物存放地點等相關具體資料。三、商標註冊證明文件。前項申請如由代理人提出者,須另附代理證明文件。
  22. 行政交通部航政局組織法 第5條 航政局第二科之職掌如左:一、關於船舶之檢驗及丈量事項。二、關於載線標識事項。三、關於船舶之登記及發給牌照事項。四、關於船員及引水人之考核、監督事項。五、關於造船事項。六、關於船舶出入查驗證之核發事項。七、關於航路之疏濬事…
  23.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展計畫研擬。二、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三、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執行…
  24. 行政交通部組織法 第7條 …項。三、關於航業、民用航空運輸航線及費率之核議事項。四、關於船舶購建、檢查、丈量登記、證書核發之監督事項。五、關於船員、引水人之儲訓及執業證書核發之監督事項。六、關於航業經營及聯營之規劃策進事項。七、關於海難救護及海事案…
  25.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 第5條 …、中心:一、企劃組,分三科辦事。二、航務組,分三科辦事。三、船舶組,分三科辦事。四、港務組,分四科辦事。五、船員組,分三科辦事。六、航安組,分四科辦事。七、秘書室,分四科辦事。八、人事室。九、政風室。十、主計室,分二科辦…
  26.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 第7條 …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議及擬訂。二、水運航線之規劃、船舶之調配及航線證書之核發。三、航業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及註銷登記、費率之備查。四、船舶運送業聯營組織及業務之監理督導。五、臺灣地區與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航運業務…
  27.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 第8條 船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船舶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議及擬訂,船舶國際公約之認可及施行之擬議審核。二、船舶之建(購)造、改造、修理、抵押、出售及拆解等事項之核議。三、船舶(含小船)檢查、丈量、載重線或吃水尺度勘…
  28.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 第16條 …冊、適任證書之核發、換發、補發作業及船員監理業務之執行。三、船舶檢查、丈量、註冊、登記、載重線勘劃業務之執行。四、海事案件之調查處理、打撈業務及海難救護業務之管理。五、引水業務及引水人管理。六、航路標誌管理及維護之執行。…
  29. 行政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7條 …會核事項。八、郵電工作標準之會核事項。九、專用電信技術人員與船舶及航空器電信人員執業證書之核發事項。十、公營、民營專用電信及廣播電視工程之審核、給照及督導事項。十一、電信器材進口護照、出口及轉口憑證之核發事項。十二、無線…
  30. 行政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8條 …工程之核議監督事項。十二、船員及引水人儲訓之監督事項。十三、船舶航行安全、維護、管制、海難救護及海事審議事項。十四、國際航業海事、港務、民用航空、氣象組織及會議案件之處理事項。十五、航政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審核事項。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