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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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43-1條 …明知該駕駛人已有飲酒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行為或駕駛人有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行為時,車輛所有人亦搭乘該車輛。三、其他符合行政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得處罰沒入之情形。車輛所有人明知該車輛得沒入,…
  2. 行政船上法令規章必要藥品及醫療設備備置標準 第4條 …替之。前條醫療設備應依附表二之規定備置。第一項應備置藥品涉及管制藥品者,僱用人應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領管制藥品登記證。
  3. 行政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17條 …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他相關類似之管制藥品駕駛車輛。七、未依規定使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之路肩。八、駕駛車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車輛。九、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
  4. 行政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辦法 第4條 …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他相類似之管制藥品駕駛車輛或行駛農機。九、未依規定使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之路肩。十、駕駛農機違規行駛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十一、在道路上競駛、競…
  5. 行政獸醫師法 第12條 …診療日期、發病情形、診斷結果及預防、用藥與治療情形。四、使用管制藥品者,其藥品品名、藥量及用法。
  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7條 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或抗蛇毒血清之支付價格,因成本變動而須調整時,保險人應依主管機關備查之價格調整,其新支付價格,自保險人同意日起算,次二季之一日生效。
  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14條 …性病連續處方箋,並得併列印可供辨識之二維條碼:一、處方藥品為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所規定之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二、未攜帶健保卡就醫。同一慢性病,以開立一張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為限;其慢性病範圍,如附表。保險對象領藥後,應善盡保…
  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15條 …約藥局。二、接受本保險居家照護服務,經醫師開立第一級或第二級管制藥品處方箋。前項處方箋,以交付一般藥品處方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或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併用時,保險對象應同時併持於同一調劑處所調劑。
  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22條 …次預定出海作業相關證明文件。3.處方不包括抗生素、假麻黃素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所規定之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之用藥。
  1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36條 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或抗蛇毒血清,不論由主管機關所屬機關自行製造、委託製造或依政府採購法招標購置者,其藥品支付價格,保險人得依主管機關備查後之價格公告實施,其因成本變動而須調整藥價時亦同。
  11.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2條 …具通報表,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二、充當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三、遭受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行為。四、有本法第五十一條之情形。五、有本法第五十六…
  12. 行政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第16條 …、第十款及第十四條:初診及複診病人。前項開立之處方,不得包括管制藥品。但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款、第十四條及精神病之情形,不在此限。
  13. 行政藥師法 第6條 …;其已充藥師者,撤銷或廢止其藥師證書:一、曾犯肅清煙毒條例或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二、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三、依本法受廢止證書之處分者。
  14. 行政醫師法 第19條 醫師除正當治療目的外,不得使用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
  15. 行政醫師法 第29條 …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但醫師違反第十九條規定使用管制藥品者,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之規定處罰。
  16.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9條 …、稀釋液或容器傳染於人,得視需要,建立針具提供、交換、回收及管制藥品成癮替代治療等機制;其實施對象、方式、內容與執行機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因參與前項之機制而提供或持有針具或管制藥品,不負刑事責任…
  17. 行政針具服務實施辦法 第1條 …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管制藥品成癮替代治療(或稱維持治療)之實施,依精神衛生法及物質使用障礙症治療及生活重建業務之指定與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18.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條 管制藥品之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
  19.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管制藥品,指下列藥品:一、成癮性麻醉藥品。二、影響精神藥品。三、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前項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依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分四級管理;其分級及品項,由中央衛…
  20.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4條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應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品藥物署)之製藥工廠為之;必要時,其製造得由食品藥物署委託藥商為之。前項製藥工廠得以公司方式設置;其設置另以法律定之。第一項受託藥商之…
  21.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5條 管制藥品之使用,除醫師、牙醫師、獸醫師、獸醫佐或醫藥教育研究試驗人員外,不得為之。獸醫佐使用管制藥品,以符合獸醫師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為限。
  22.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6條 醫師、牙醫師、獸醫師及獸醫佐非為正當醫療之目的,不得使用管制藥品。醫藥教育研究試驗人員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正當教育研究試驗,不得使用管制藥品。
  23.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7條 醫師、牙醫師、獸醫師或獸醫佐非領有食品藥物署核發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不得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或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前項使用執照登載事項變更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食品藥物署辦理變更登記。第一項使用執照…
  24.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8條 醫師、牙醫師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應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獸醫師、獸醫佐使用管制藥品,其診療紀錄應記載飼主之姓名、住址、動物種類名稱、體重、診療日期、發病情形、診斷結果、治療情形、管制藥品品名、藥量及用法。第一項…
  25.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9條 管制藥品之調劑,除醫師、牙醫師、藥師或藥劑生外,不得為之。藥劑生得調劑之管制藥品,不含麻醉藥品。醫師、牙醫師調劑管制藥品,依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
  26.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0條 醫師、牙醫師、藥師或藥劑生調劑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非依醫師、牙醫師開立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不得為之。前項管制藥品,應由領受人憑身分證明簽名領受。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以調劑一次為限。
  27.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1條 供應含管制藥品成分屬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者,應將領受人之姓名、住址、所購品量、供應日期,詳實登錄簿冊。但醫療機構已登載於病歷者,不在此限。
  28.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2條 醫療機構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使用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從事管制藥品成癮(以下簡稱藥癮)治療業務。
  29.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4條 …業、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西藥販賣業、動物用藥品販賣業使用或經營管制藥品,應置管制藥品管理人管理之。管制藥品管理人之資格,除醫療機構、藥局應指定醫師、牙醫師或藥師擔任外,其餘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醫療機構、藥局購用之管制藥…
  30.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1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管制藥品管理人;已充任者,解任之:一、違反管制藥品相關法律,受刑之宣告,經執行完畢未滿三年者。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或藥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