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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條 …全及飛航作業管制之責任。前項飛航作業管制得由航空器使用人指派機長或航空器簽派員(以下簡稱簽派員)執行;其指派簽派員執行者,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飛航作業管制及監控作業程序,並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得執行。簽派員於執行飛航作業管…
  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8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航空器上備有供機長取用其飛航所經地區之有關搜救必要資料。航空器使用人應於航空器上備有緊急救生裝備之清冊,其內容包括救生艇及煙火信號器之數量、顏色、型式、急救藥包之內容、飲水供應、手提緊急無線電裝備之型式…
  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8-2條 …飛航班次、組員姓名及任務、飛航起訖機場或地點及其他事項,並由機長簽證。二、日常維護紀錄:應於每次飛航前記載各項維修檢查情形、缺點及故障改正措施、缺點延遲改正紀錄、各種維修勤務及其他維修事項,由領有合格證書之負責航空器維修…
  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4條 …件之一:一、持有或曾持有民航運輸駕駛員檢定證並擔任大型航空器機長三年以上經驗。二、擔任使用大型航空器機構之航務主管或航務相關業務三年以上之經驗。
  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人所用機型之有效民航運輸駕駛員檢定證。二、擔任大型民用航空器機長三年以上之經驗。但經民航局確認申請人具有同等之航空經驗者,不在此限。
  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5條 航空器各次之飛航,航空器使用人應指派一名駕駛員擔任機長。機長失能時其接替順位,航空器使用人應於航務相關手冊中規定。
  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42條 …飛航組員,於任務途中,如遇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者,經機長全盤安全考量需轉降至目的地以外機場者,其連續飛航執勤期間得延長二小時,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50條 航空人員、航空器上工作人員或乘客於航空器內吸菸者,機長應報請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依本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規定處理。
  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54條 機長應檢查認可下列項目,並簽署飛航準備文件後,始得飛航:一、航空器為適航狀態。二、儀表及裝備足以完成此次飛航。三、航空器已完成維護簽放。四、本次飛航之航空器重量及重心在安全範圍內。五、裝載合乎規定並繫牢。六、本次飛航未超…
  1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55條 每一飛航均應備有操作飛航計畫,由機長認可後簽署;如情形許可,簽派員應併予簽署。該計畫之副本應由航空器使用人或其業務代理人保存或置於起飛機場之管理機關。
  1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80-1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以後,除經機長掌握跑道表面狀況資訊,並認定飛機性能資料顯示得以安全降落外,飛機不得於低於機場標高上空一千呎繼續進場作業。
  1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80-2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以後,機長發現跑道煞車減速效果未如所獲通報時,應立即向當地飛航管制機構報告。
  1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6條 …訂定外形差異手冊,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實施。最低裝備需求手冊係供機長於航空器之儀表、裝備或系統失效時,決定該航空器飛航前或於中途降落後繼續該航空器飛航之依據。
  1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48條 …訓練並經民航局核准者,其航空器於無故障及下列情形之一時,得由機長於地面執行航空器飛航間檢查及於維護紀錄中記錄完成檢查後,得免執行適航簽放:一、轉降或技術降落機場無合格適航簽證人員。二、直昇機執行緊急消防、搜尋、救護等特種…
  1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54條 機長職責如下:一、在飛航中負航空器操作、機上全體人員及貨物安全之責,並得為一切緊急處理。二、應確保程序檢查表之每一細節皆予履行。三、於飛航終了時,應負責將已知及可疑之航空器故障報告航空器使用人並對填寫之飛航紀錄負責。四、…
  1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3條 …飛行模擬機實施三次起降,航空器使用人始得派遣其擔任正駕駛員或機長。正駕駛員如未於九十日內完成前項規定之三次起降者,除應完成訓練計畫規定之訓練外,並應完成下列訓練,航空器使用人始得派遣其擔任正駕駛員或機長:一、由檢定駕駛員…
  1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64條 …任下列職務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在其檢定機型之同型航空器擔任機長、副駕駛員或巡航駕駛員。二、在其檢定機型之同型航空器或民航局核准之飛行模擬機實施複訓,包括針對巡航中之正常、不正常與緊急程序及執行進場與降落程序;於執行進場…
  1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66條 …得或維持飛航該機場及之航路資格外,否則不得於該次飛航中,擔任機長之職務。前項航路資格之取得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所飛經航路及使用機場之知識,包括:(一)地形及最低安全高度。(二)季節性氣候情況。(三)氣象、通信、航管等…
  1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67條 …件之一,航空器使用人不得派遣其擔任飛航該特殊航路或特殊機場之機長任務:一、應於最近十二個月內至少一次於駕駛艙或飛行模擬機中擔任駕駛員、觀察員。二、由已取得資格之飛航教師、檢定駕駛員帶飛該特殊航路或於該特殊機場完成起降。三…
  2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68條 …飛航時間。二、於完成訓練後,前二次之飛航派遣由檢定駕駛員擔任機長並於操作席位監督下,執行二次降落,並應符合航空器使用人經民航局核准之第一類儀降作業之降落天氣標準以上,且應於飛行模擬機完訓後四十五日內完成。當使用飛行模擬機…
  2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0條 …任該型航空器之駕駛員前,應接受該型航空器之恢復資格訓練。四、機長不得搭配資淺副駕駛員,除非其中至少一位具有該機型七十五小時以上之航路操作經驗。但航空器為新引進之機型者,不在此限。五、新進駕駛員於累積航路操作經驗期間應有教…
  2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7條 簽派員職責如下:一、航空器之簽派。二、提供所需資料以協助機長完成飛航準備工作。三、協助機長完成飛航計畫,並依當地規定向飛航管制機構提出。四、提供機長於飛航中安全飛航所必需之資料。五、飛機航行位置不能經由第八條之三第二項規…
  2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8條 …冊規定之程序採取措施,此措施不得與飛航管制程序衝突。二、提供機長安全飛航所需之資料,包括飛航中任何改變飛航計畫之資訊。
  2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88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依第一項派遣之客艙組員於航空器起飛、降落或機長指示時,應平均配置於客艙內並坐於靠近緊急出口之指定座椅及繫妥安全帶,如有裝置肩帶者,並應繫妥肩帶。當航空器於地面滑行時,依第一項派遣之客艙組員應就座於指定座…
  2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89條 …系統操作故障損壞報告之程序,並應訓練客艙組員熟悉作業,適時向機長報告,俾供機長評估以採取適當行動。
  2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7條 機長於不當干擾行為發生並採取處置行為後,應向民航局及發生地之相關主管機關提出報告。
  2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01條 航空器使用人及機長應確保航空器適航,並備妥乘員安全之各項設施,始得飛航。航空器使用人如發現任何不良設施影響其飛航者,應立即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報告。
  2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01-2條 …一、持有或曾持有民航運輸駕駛員檢定證或商用駕駛員檢定證並擔任機長三年以上經驗。二、擔任民用航空運輸業或普通航空業航務管理或監督業務三年以上之經驗。
  2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01-3條 …效民航運輸駕駛員檢定證或商用駕駛員檢定證。二、擔任民用航空器機長三年以上之經驗。但經民航局確認申請人具有同等之航空經驗者,不在此限。
  3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06條 除經機場所在地民航主管機關核准外,機長不得操作航空器以低於機場最低飛航限度起降。如該機場所在國未公布其機場最低限度時,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之,並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