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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 第7條 …貴重貨物。對於逾期未報關、逾期未提領貨物之存儲場所應有明顯之區隔。專營或兼營轉口貨物之貨棧,應設轉口貨物專用倉間並派專人監管。
  2.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16條 …培育之大學辦理推廣教育學分班各班次,應與師資培育相關教育學程區隔;屬師資培育相關教育學程者,應於招生簡章註明,該修習學分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核發之學分證明,應加註「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教育學分採計之用」字樣。
  3.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第3條 …之全部委託其辦理,或將學校之分校、分部、分班或可以明確劃分與區隔之一部分校地、校舍,於新設一所學校後委託其辦理。二、受託人:指受各該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學校之本國自然人、非營利之私法人或民間機構、團體。但學校財團法人及其設立…
  4.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8條 …於提供教保服務外,其原設立許可之空間有空餘,且主要空間可明確區隔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原設立許可幼兒園幼兒總招收人數二分之一以下之名額,轉為兼辦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兒童人數,招收兒童進行課後…
  5. 行政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辦法 第2條 …室內活動室與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專用室內活動室可明確區隔。前項兼辦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人數,每班以三十人為限。幼兒園分班,不得兼辦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
  6. 行政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辦法 第4條 …。第一項第三款之衛生設備,應與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明確區隔,且不得共用;其數量應依建築法及其相關法規有關小學建築物之規定辦理。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與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使用室外活動空間之時間,應有區隔。
  7.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10條 幼兒園應保持全園之整潔及衛生。幼兒個人用品及寢具應區隔放置,並定期清潔及消毒。
  8.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17條 …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室外活動,其空間或時間應與三歲以上幼兒區隔。
  9.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14條 …獨立設置。二、前款以外之幼兒園或分班:得設置於辦公室內。但應區隔出獨立空間,並注意通風、採光。
  10.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19條 …內。幼兒園基地內設置之停車空間,應與室外活動空間作適當之安全區隔,並應減少進出噪音及排放廢氣。
  11.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21條 …修材料及附有防焰標示之窗簾、地毯及布幕。九、幼兒每人應有獨立區隔及通風透氣之棉被收納空間。十、供教保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或其他相關物品,應放置於一百二十公分高度以上之空間或教保準備室內。十一、設置簡易衣物更換區,並兼顧幼兒…
  12.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27條 …量之冷凍、冷藏設備,並在該設備明顯處置溫度顯示器或指示器,且區隔熟食用、生鮮原料用,並分別清楚標明。四、設置數量足夠之食物處理檯,並以不銹鋼材質製成。五、爐灶上裝設排除油煙設備。六、設置具洗滌、沖洗、殺菌功能之餐具清洗設…
  13.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18條 …,且可彈性提供幼兒集中或分區活動之傢俱。五、幼兒每人應有獨立區隔及通風透氣之棉被收納空間,並提供足夠幼兒使用之個人物品置物櫃。六、供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或其他相關物品,應放置於一百二十公分高度以上之空間。前條第一項第二款廚…
  14. 行政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第9條 …車等功能完善。四、如與災民收容處所設置於同一處,應有適當安全區隔,及不同出入動線。配售站設置數量以一村、里設一站為原則,但可依地形、人口、交通及設施等現況酌予調整。
  15. 行政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縣(市)主管機關依附表認定之。第一項第六款綠地之配置,應以區隔使用不相容之相鄰土地為原則。第一項第九款所稱合理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之必要,應考量擴展工業之產業特性、原料、產品、機器設備之型態與數量或原廠與毗連非都市土地之…
  1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19條 …條件。為金屬材質者,應加以接地。四、若線盒內裝有耐久隔板加以區隔者,每一區間應視為個別線盒。五、供導體連接用之配線端子台符合下列規定者,得裝設於容積超過一千六百五十立方厘米之線盒或管匣內:(一)配線端子台尺寸不小於其製造…
  1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97條 …噴塗區,水平向外延伸六米,垂直延伸三米範圍內,且未被隔間牆所區隔者,如圖五九七~一。(二)在頂部封閉且表面開放或前端開放之噴塗亭或噴塗室:1.排氣通風系統與噴塗作業之設備互鎖:從噴塗亭或噴塗室之開放表面或開放前端邊界水平…
  1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46條 …光設備等一百五十伏特以上設備之專用插座。2.插座及其插頭與該區隔離電源系統之插座不能互用。五、導線識別:(一)第一條隔離電路導線:橘色,且整條至少有一條非白色、綠色或灰色之特別顏色條紋。(二)第二條隔離電路導線:棕色,且…
  19. 行政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第16條 …必要措施。限級遊戲軟體應設有專區展示陳列並與其他級別遊戲軟體區隔,以中文明顯標示滿十八歲之人始得購買或使用之警語。
  20.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設置車輛人員出入口及碼頭外,其周圍應建築圍牆或設置其他適當之區隔設施。
  21. 行政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53條 …現其色彩。圖式中主張設計之部分與不主張設計之部分,應以可明確區隔之表示方式呈現。標示為參考圖者,不得作為設計專利權範圍,但得用於說明應用之物品或使用環境。
  22. 行政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 第7條 …業營業級別證:一、同一樓層面積達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設有分間牆區隔,並有不同獨立對外出入口者。二、分屬不同樓層,設有不同獨立對外出入口者。
  23.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費額計收。輸入大宗散裝物資,其為同船次、同品目、同規格且無法區隔取樣檢驗者,合併計收一批檢驗規費。
  24.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30條 …油氣區應以高度二公尺以上厚度二十五公分以上之圍牆與分裝場明顯區隔。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應以專用加儲氣設施兼營車用液化石油氣銷售業務。第一項兼營業務,於該分裝場經廢止時,一併廢止,不得繼續營業。申請兼營加氣業務者,應檢具營業執…
  25. 行政網際網路位址及頂級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輔導辦法 第3條 …):指依網際網路標準,由文字、數字或特定符號組成,並由「.」區隔形成之階層式名稱體系。三、國際組織:包括網際網路名稱及號碼指配機構(InternetCorporationforAssignedNamesandNumber…
  26.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4-6條 …車站、車廂內或站牌公告。三、車輛之載貨空間應與載客空間有適當區隔,並應將裝運之貨物固定妥當。裝載方式及貨物體積不得妨礙行車安全及旅客上下。四、車輛載運客貨之重量,不得超過車輛核定總重量之載重限制。五、貨物屬違禁品、危險品…
  27.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49條 …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或作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界線,用以區隔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進範圍。(二)黃虛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三)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
  28.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18條 …應設置延伸至艙壁甲板之水密艙壁,將機器空間與其前後貨物及住艙區隔開。客船並應設置延伸至艙壁甲板之水密艉尖艙艙壁。於不降低船舶艙區劃分安全程度之情形,艙壁甲板下方之艉尖艙艙壁可為階梯狀設計。
  29.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3條 …該階式及凹入部分之結構,亦應以A-60級隔艙構成。二、主垂直區隔艙之絕熱值應符合第十六條規定。三、位於艙壁甲板以上之主垂直區界限隔艙,應儘可能與緊鄰該艙壁甲板下之水密艙區劃分艙壁成一直線。四、主垂直區隔艙應自一甲板延伸至…
  30.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7條 …需要適度氣密之門外,所有位於梯道、公共空間與逃生通道內主垂直區隔艙壁之A級門,應裝設自閉式消防皮龍小口。八、通風導管需貫穿主垂直區域隔艙時,應在該隔艙附近裝設自動關閉之擋火堰板。該堰板並應能自隔艙之任一側以人力操作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