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道」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6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 / 6 頁
  1.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費徵收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人依公路路線別於省道、市道、縣道所在直轄市、縣(市)路段或於區道、鄉道所在區、鄉(鎮、市)路段內,三年內未曾申請挖掘該公路者,徵收機關自次年一月一日起按附表三所定收費基準計徵設於該公路路段用地內地下設施物之使用費一年。使…
  2. 行政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如下:一、國道。二、省道。三、市道、縣道。四、區道、鄉道。劃歸公路路線系統之市區道路路段或都市計畫區域路段得依都市計畫法、建築法及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3. 行政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第4條 …:一、國道、省道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核轉行政院核定。二、市道、區道由直轄市政府報請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核定。三、縣道、鄉道由縣政府報請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核定。依前項規定程序核定之禁限建範圍,由內政部送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公…
  4. 行政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3條 …機關(以下簡稱徵收機關),國道、省道為交通部委任之機關;市、區道為直轄市政府;縣、鄉道為縣(市)政府。徵收機關得委託民間營運單位辦理公路通行費徵收業務及第十三條第三項之作業成本費用。徵收機關並得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稽…
  5. 行政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4條 …率、停徵、減徵或免徵等相關事項,報請交通部核定。市道、縣道、區道或鄉道通行費之徵收計畫,應由徵收機關依前項規定擬訂,送直轄市、縣(市)議會及交通部備查。前二項程序完成後,徵收機關應於開始徵收前二十日將徵收計畫公告之。通行…
  6. 行政公路委託管理辦法 第5條 …將附屬於公路之必要設施委託管理。前項委託管理之公路,如係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時,以委託該公路之主體設施為限,其附屬於公路之必要設施,除屬於道路主體部分路權範圍內之中央分隔島及栽植於其內之行道樹外,仍應由當地直轄市、縣(市)…
  7.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7條 …之修建、養護及管理,國道、省道由交通部之專設機構辦理,市道、區道由直轄市政府辦理,縣道、鄉道由縣(市)政府辦理;直轄市、縣政府並得將市道、縣道委託交通部之專設機構辦理。省道經過直轄市政府、市政府行政區域部分,其修建、養護…
  8.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自101號起編,至200號止,離島地區自201號起編。四、區道、鄉道:以一直轄市、縣為一獨立編號區,每直轄市、縣均自1號起編,並在號碼前冠以該直轄市、縣之簡稱。(各直轄市、縣簡稱及國土資訊代字詳如附表)五、附屬於主要編…
  9.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17條 …之各區工程處;以前條所列國土資訊各直轄市、縣之代字,表示管轄區道、鄉道之各直轄市、縣政府。並加列於前款編號之後。四、標誌及照明設於路線起訖方向右側者以奇數依次編號,左側者以偶數依次編號,設於中央分向島(帶)者,按號次連續…
  10.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30條 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交流道之匝道與公路或市區道路銜接路段,基於行車需要必須同時改善或裝設必要設施時,應由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主辦機關同時辦理。
  11.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31條 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路段之修建工程,如公路規劃標準低於都市計畫標準時,應依都市計畫標準一次辦理;如都市計畫標準低於公路規劃標準時,得循變更都市計畫方式辦理或將公路改經市區外圍興建繞道路線。
  12.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41條 兩公路或公路與市區道路相交所設之交流道,由等級較高之公路主管機關養護管理,並以匝道與等級較低道路之連接點為分界點。前項交流道設於相交公路之外,另以匝道聯絡道與相交公路銜接而不構成公路系統者,該匝道聯絡道由交流道主管機關一…
  13.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45條 公路經過市區道路部分,其附設於道路之人行道、人行陸橋、人行地下道、排水溝渠、標誌、號誌、照明、景觀設施及植栽等設施,除經公路主管機關同意者外,均應由該市區道路主管機關養護管理。
  14.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49條 公路經過市區道路部分,其修建經費由公路主管機關與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協商辦理,但上級機關另有規定時,依其規定。
  15. 行政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9條 …數解繳國庫存款戶,備作公路之養護、修建、安全管理之用,並依市區道路條例之規定分配於市區道路之養護。前項費收得提撥百分之二作為經徵費。
  16. 行政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10條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由交通部統籌分配,其屬市區道路部分應會同內政部辦理。
  17. 行政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11條 …因素,及配合當前國家建設政策之優先次序,予以審核分配。地方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應將年度市區道路養護計畫,於年度開始前四個月,報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參照前項因素等,予以分配。
  18. 行政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12條 地方公路主管機關及地方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應將前條各項計畫執行情形,包括項目及用款數額等,於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分別列表報各該主管機關之交通部或內政部審核。
  19.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7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規定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公路法、市區道路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處罰。
  20.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9-1條 …領照且不行駛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快速道路或標高五百公尺以上山區道路之市區公車及一般公路客運車輛,除前排座位外,得免裝設。十一、大客車、大貨車、曳引車、小型車附掛之廂式拖車、露營車及幼童專用車應備有合於規定之滅火器,其規定…
  21.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58條 …在駕駛學習場內學習駕駛為原則。在學習路線駕駛時,應依公路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指定之道路及時間內為之,並應由領有學習車類駕照之汽車駕駛人在旁指導監護。汽車駕駛執照路考考驗之道路路線或路段,由公路監理機關指定後,送請公路主管或…
  22.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2條 …車格位。汽車之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汽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停車…
  23.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3條 …,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24.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3-1條 …,並經公路監理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二、古董車除公路主管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有特別規定,或經車籍所在地之公路監理機關許可外,應於車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道路範圍內行駛,且不得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但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
  25.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23條 …乘客或裝卸貨物,應緊靠路邊,不得妨礙交通。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停車之時間、地點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26.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24條 …,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二、單行道道路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三、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四、不得在禁止穿越…
  27.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24-1條 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礙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慢車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並應讓行人優先通行。
  28.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41條 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未經公路主管機關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道路;其經許可者,不得超出限制。
  29.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43條 挖掘道路,應事先向公路主管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主管機關許可時,應知會當地警察機關;工程進行中,並應樹立警告標誌,夜間並安裝警告燈;工程完竣後,應立即撤除並將障礙物清除。
  30. 行政臨近電化鐵路設施防護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臨近鐵路之公路或市區道路高於鐵路之地段,應由公路或市區道路主管機構參照附圖五所示,在臨近鐵路之一邊設置護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