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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4 頁-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31條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三、三個月內核發經驗證之刑事紀錄證明公證書。但申請人未滿十八歲者,免附。四、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五、申請時剩餘效期一個月以上之大陸地區證照影本、居民身分證或其他…
-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租基地租金規定計收之租賃契約書、設定與租期相同期限之地上權及公證書等佐證資料。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校地,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國土計畫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
- 行政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第4條 …)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畢業證(明)書或肄業證(明)書及公證書影本;必要時,另應檢附歷年成績證明。(二)前目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三、高等學校或機構…
- 行政民法 第166-1條 …擔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為標的者,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未依前項規定公證之契約,如當事人已合意為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而完成登記者,仍為有效。
- 行政民法 第1113-3條 意定監護契約之訂立或變更,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始為成立。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後七日內,以書面通知本人住所地之法院。前項公證,應有本人及受任人在場,向公證人表明其合意,始得為之。意定監護契約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發生效力。
- 行政民法 第1113-5條 …之。意定監護契約之撤回,應以書面先向他方為之,並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後,始生撤回之效力。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後七日內,以書面通知本人住所地之法院。契約經一部撤回者,視為全部撤回。法院為監護之宣告後,本人有正當理由者,得聲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