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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1條 …據作業風險與專業能力選擇適當人員擔任其角色並定期提供必要教育訓練。
  2.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7條 …變。七、應針對系統維運人員定期執行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與教育訓練,至少每年一次。八、每季應進行弱點掃描,並針對其掃描或測試結果進行風險評估,針對不同風險訂定適當措施及完成時間,填寫評估結果與處理情形,採取適當措施並確保作…
  3. 行政管理外匯條例 第15條 …助物資。二、政府以國外貸款購入之貨品。三、學校及教育、研究、訓練機關接受國外捐贈,供教學或研究用途之貨品。四、慈善機關、團體接受國外捐贈供救濟用途之貨品。五、出入國境之旅客及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隨身攜帶行李或自用貨品。
  4. 行政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應訂定年度資訊安全相關業務人員在職訓練計畫。
  5. 行政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4條 …人員負責協調監督事宜。八、員工遴選及任用程序。九、持續性員工訓練計畫。十、測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制度有效性之獨立稽核功能。十一、其他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令及本會指定之事項。本事業如有分公司(或子公司)者,應訂定集團…
  6. 行政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6條 …證照者。前項人員每年應至少參加十二小時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訓練內容應至少包括新修正法令、洗錢及資恐風險趨勢及態樣。當年度取得國際或本會認定機構舉辦之國內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證照者,得抵免當年度之訓練時數。本…
  7.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8條 …所定資格條件之證明。三、最近二年內取得主管機關認可之職前教育訓練證明;取得職前教育訓練證明已二年以上者,得檢附已取得之職前教育訓練證明及第二十五條規定之在職教育訓練證明;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資格辦理許可登記者,得檢附第…
  8.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9條 …之一:(一)任用之公證人最近二年內取得主管機關認可之職前教育訓練證明。(二)取得職前教育訓練證明已二年以上者,其已取得之職前教育訓練證明及第二十五條規定之在職教育訓練證明。(三)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資格辦理許可登記者,…
  9.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20條 …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原領執業證照。二、主管機關認可之在職教育訓練證明。三、繳存保證金之證明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副本。四、最近三年公證人列有所得來源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附切結書之扣繳憑單或其他有執業實績證明之文件…
  10.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23條 教育訓練分為職前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
  11.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24條 …證人或公司任用之公證人,應於申請執行業務前二年內參加職前教育訓練達三十二小時以上,並經測驗及格。職前教育訓練得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或大學院校推廣教育機構辦理之;其教育訓練要點與內容,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
  12.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25條 …或公司任用之公證人,應於申請換發執業證照前二年內參加在職教育訓練達二十四小時以上。在職教育訓練得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公證商業同業公會、大學院校推廣教育機構、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辦理之;其教育訓練要點與內容,…
  13.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35條 …之一:(一)任用之公證人最近二年內取得主管機關認可之職前教育訓練證明。(二)取得職前教育訓練證明已二年以上者,其已取得之職前教育訓練證明及第二十五條規定之在職教育訓練證明。(三)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資格辦理許可登記者,…
  14. 行政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41條 …之一:(一)任用之公證人最近二年內取得主管機關認可之職前教育訓練證明。(二)取得職前教育訓練證明已二年以上者,其已取得之職前教育訓練證明及符合第二十五條規定之在職教育訓練證明。(三)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資格辦理許可登記…
  15. 行政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25條 …其各級人員得以專職雇用之。前項人員之進用、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進修、退休、資遣、或撫卹等相關事項,應訂定人事管理規章,報主管機關核定。安定基金應於主管以上人員異動後十五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16. 行政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2條 …打擊資恐之作業及控制程序。二、舉辦或參加防制洗錢之職前及在職訓練。三、指派專責人員負責協調監督第一款事項之執行四、備置並定期更新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五、稽核程序。六、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17.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組織規程 第1條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為辦理海洋人力培育及發展業務,特設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18.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組織規程 第2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一、海洋職類教育訓練計畫與流路之規劃、執行、管制及考核。二、海洋專業職能訓練、測考與證照制度之規劃及執行。三、國內外人力培育與發展機構之技術交流、合作及執行。四、數位學習與其他多元學習之規劃、管理及執…
  19.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第1條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20.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第5條 計畫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教育訓練之規劃、策頒及指導。二、訓練流路之規劃、管制及考核。三、教育訓練需求之整合及規劃。四、國內外人力培育與發展機構之技術交流、合作及執行。五、施政計畫之規劃、執行、管制及考核。六、重要個案計畫…
  21.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第7條 …教官資格之審查、甄選及儲備。五、業管課程教學模組及專業技術之訓練。六、其他有關教官事項。
  22.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第8條 測考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海巡專業訓練之測(督)考。二、專業職能證照制度、課程之規劃及執行。三、教育訓練之測(督)考。四、教育訓練成效之檢討。五、人員體技能鑑測之規劃。六、其他有關測考事項。
  23.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第12條 …動。二、學(員)生報到、班務及結訓作業之執行。三、教育設施、訓練器材之管理及保修工作之執行。四、生活設施、陣營具與各類裝備之管理及保修工作之執行。五、學(員)生傷病評估、人員後送及防疫之宣導。六、其他有關學(員)生事項。
  24. 行政國家海洋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5條 …評估。二、產學合作計畫之管理。三、海洋保育與海巡執法人員教育訓練之規劃及執行。四、海洋研究成果之推廣。五、海洋相關人才培育引進之規劃及執行。六、國際與兩岸海洋訓練機構交流合作之規劃及執行。七、其他有關綜合規劃及人力培訓事…
  25. 行政海岸巡防法 第11條 …法警察。前三項人員,除原具司法警察身分者外,須經司法警察專長訓練,始得服勤執法;其訓練機構、課程、退訓、考核、證書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海洋委員會定之。
  26. 行政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辦法 第2條 …務之人員,除原具司法警察身分者外,應依本辦法接受司法警察專長訓練,始得服勤執法。
  27. 行政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辦法 第3條 訓練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以下簡稱海巡署)督導所屬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以下簡稱訓練機構)或委託其他具有辦理司法警察專長訓練能力之機關辦理。訓練機構應將訓練實施計畫報請海巡署核定後實施。
  28. 行政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辦法 第4條 訓練依下列分班實施:一、一級專長班: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簡任職、上校及關務監以上人員參加,訓練期間為四週。二、二級專長班: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所定前款以外之薦任職、上尉及高級關務員以上人員參加,訓練期間為六週。三、一般專…
  29. 行政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辦法 第5條 訓練課程分為法律課程及專業課程。前項訓練課程之課目及時數,由海巡署依班別特性及專業需要定之。
  30. 行政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辦法 第6條 訓練機構應視任務需要,編定各班期訓練員額,報請海巡署核定後,通知各海岸巡防機關,依分配名額辦理選訓事宜。各海岸巡防機關應依分配之各班期訓練員額,遴選素行及體能狀況良好且適合執行犯罪調查職務人員,於開訓一個月前,造冊送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