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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法 第1098條 監護人於監護權限內,為受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之行為與受監護人之利益相反或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因監護人、受監護人、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
  2. 行政民法 第1129條 依本法之規定應開親屬會議時,由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召集之。
  3. 行政民法 第1146條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4. 行政民法 第1166條 …其應繼分,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5. 行政民法 第1186條 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6.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22條 …體由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行政程序行為者。四、行政機關由首長或其代理人、授權之人為行政程序行為者。五、依其他法律規定者。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政程序行為。外國人依其本國法律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而依中華…
  7.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24條 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但依法規或行政程序之性質不得授權者,不得為之。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代理權之授與,及於該行政程序有關之全部程序行為。但申請之撤回,非受特別授權,不得為之。行政程序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行政程序…
  8.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25條 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
  9.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27條 多數有共同利益之當事人,未共同委任代理人者,得選定其中一人至五人為全體為行政程序行為。未選定當事人,而行政機關認有礙程序之正常進行者,得定相當期限命其選定;逾期未選定者,得依職權指定之。經選定或指定為當事人者,非有正當理…
  10.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31條 當事人或代理人經行政機關之許可,得偕同輔佐人到場。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命當事人或代理人偕同輔佐人到場。前二項之輔佐人,行政機關認為不適當時,得撤銷其許可或禁止其陳述。輔佐人所為之陳述,當事人或代理人未立即提出異議者,視…
  11.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32條 …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12.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55條 …。三、聽證之期日及場所。四、聽證之主要程序。五、當事人得選任代理人。六、當事人依第六十一條所得享有之權利。七、擬進行預備程序者,預備聽證之期日及場所。八、缺席聽證之處理。九、聽證之機關。依法規之規定,舉行聽證應預先公告者…
  13.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61條 …持人同意後並得對機關指定之人員、證人、鑑定人、其他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發問。
  14.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69條 對於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對於機關、法人或非法人之團體為送達者,應向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之一人為之。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行政程序…
  15.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71條 行政程序之代理人受送達之權限未受限制者,送達應向該代理人為之。但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得送達於當事人本人。
  16.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83條 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行政機關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郵地無住居所、事務所及營業所者,行政機關得命其於一定期間內,指定送達代收人。如不於前項期間指定送達代收人並陳明者,行政機…
  17. 行政行政程序法 第96條 …附款者,附款之內容。四、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於其下簽名。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章為之。五、發文字號及年、月、日。六、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
  18. 行政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10條 …者,並應註明其國籍、護照號碼及相關證明文件。二、申請人有法定代理人、代表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及通訊處所。三、申請之政府資訊內容要旨及件數。四、申請政府資訊之用途。五、申請日期。前項申請,得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其申請經…
  19. 行政信託法 第45條 …用之。新受託人於接任處理信託事務前,原受託人之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遺產管理人、破產管理人、監護人、輔助人或清算人應保管信託財產,並為信託事務之移交採取必要之措施。法人合併時,其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法人,亦同。
  20.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7條 請求權人得委任他人為代理人,與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同一損害賠償事件有多數請求權人者,得委任其中一人或數人為代理人,與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前二項代理人應於最初為協議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21.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委任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協議行為之權,但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撤回損害賠償之請求、領取損害賠償金、受領原狀之回復或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對於前項之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前條之委任書內記明。
  22.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委任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請求權人。違反前項之規定而為委任者,對於賠償義務機關不生效力。
  23.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委任代理人事實上之陳述,經到場之請求權人即時撤銷或更正者,失其效力。
  24.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協議由法定代理人進行時,該法定代理人應於最初為協議行為時,提出法定代理權之證明。前項法定代理,依民法及其他法令之規定。
  25.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損害賠償之請求,應以書面載明左列各款事項,由請求權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提出於賠償義務機關。一、請求權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住所或居所。請求權人為法人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主事務所或主…
  26.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列各款事項:一、協議之處所及年、月、日。二、到場之請求權人或代理人。賠償義務機關之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二條所定之人員。三、協議事件之案號、案由。四、請求權人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或回復原狀之內容及…
  27. 行政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記載左列各款事項,由到場之請求權人或代理人及賠償義務機關之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蓋機關之印信:一、請求權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住所或居所。請求權人為…
  28. 行政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15條 …當事人之聲請或法院之移付後,應即決定調解期日,通知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場。前項由當事人聲請者,調解委員會並應將聲請書狀或言詞聲請筆錄繕本一併送達他造;法院移付者,法院應將兩造當事人於訴訟進行中之書狀影本移送調解委員會。第一…
  29. 行政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25條 …由當事人及出席調解委員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一、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如有參加調解之利害關係人時,其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二、出席調解委員姓名及列席協同調解人之姓名、職業、住、…
  30. 行政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 第3條 …係之當事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為受驗人時,應經法定代理人、權責機關或權責機關所委託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協助申請鑑定,並應陪同到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