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法務部調查局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調查目 第3條 本標準所稱受驗人係指非涉刑事案件,為釐清與他人血緣關係之當事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為受驗人時,應經法定代理人、權責機關或權責機關所委託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協助申請鑑定,並應陪同到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