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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核子設施之運轉或核子物料之運送,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酌減後之責任保險或財務保證金額規定如下:一、核子反應器熱功率在一百瓩以上未達一萬瓩,包括其附隨之核子物料在該核子設施場地內之運送、處理、貯存或處置者,為新台幣八億…
  2.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子損害完竣且無再發生核子事故或核子損害之可能時。二、核子物料運送完成時。三、核子設施除役完畢或免於監管時。
  3. 行政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9條 …位置協尋。六、船員及現場證人之聯絡資料並記錄其陳述內容。七、運送及空偵。八、其他有助於調查之相關資料。
  4.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2條 …等安全分析之審查事項。二、放射性廢料輸入、輸出、處理、貯存、運送與處置之管制及視察事項。三、核原料探勘、開發、生產、製造、再鍊、輸入、輸出、貯存、使用、廢棄與轉讓之審查及管制事項。四、核燃料輸入、輸出、貯存、廢棄與轉讓之…
  5.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7條 核子原料之持有、使用、輸入、輸出、運送、貯存、廢棄、轉讓、租借或設定質權之申請許可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收取新臺幣三千元。核子原料之過境、轉口之申請許可審查費,按申請文件所載鈾、釷重量累計,其收費基準如下:一、未滿一萬公斤…
  6.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10條 核子燃料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與運送審查費及檢查費,其收費基準如下:一、核子燃料安全管制計畫、運送計畫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新臺幣二十萬元。二、核子燃料輸入、輸出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新臺幣二萬元。三、核子燃料過境、轉口審…
  7.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11條 用過核子燃料之輸入、輸出與運送審查費及檢查費,其收費標準如下:一、用過核子燃料安全管制計畫、運送計畫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新臺幣二百萬元。二、用過核子燃料輸入、輸出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新臺幣四萬元。三、用過核子燃料運送容器…
  8.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13條 …役檢查費,每年每一設施各新臺幣三百萬元。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或運送容器審查費,每一申請案收取新臺幣六十萬元;製造檢查費,每次新臺幣六萬元。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十年再評估報告、檢整計畫及外釋計畫審查費,每一申請案收取新臺幣…
  9.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19條 放射性廢棄物之運送審查費及檢查費,其收費標準如下:一、低放射性廢棄物運送計畫審查費,每一申請案新臺幣二十萬元。二、低放射性廢棄物運送檢查費,每運次新臺幣十萬元。三、高放射性廢棄物運送計畫審查費,每一申請案新臺幣二百萬元。…
  10.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20條 放射性物料之持有、使用、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貯存、廢棄、轉讓、租借或設定質權許可之收費,於同一申請案件涉及多項許可者,依其中收費最高項目之基準計收。
  11.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水,超過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五、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在吊卸或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六、核子原料、核子燃料或放射性廢棄物遺失、遭竊或受破壞。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12.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射性廢棄物減量措施。四、除役廢棄物之類別、特性、數量、處理、運送及貯存。五、輻射劑量評估及輻射防護措施。六、環境輻射監測。七、人員訓練。八、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料帳管理。九、廠房或土地再利用規劃。十、品質保證方案。十一、意…
  13.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含釷成分之重量比在百分之四以下。十三、用鈾作為屏蔽材料之射源運送容器,其鈾-二三五占鈾成分重量比在百分之○.七一一以下者。十四、安裝於飛機、火箭、投射物或飛彈中供作平衡器之鈾,其鈾-二三五占鈾成分重量比在百分之○.七一一…
  14.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氣或廢水,超過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五、放射性廢棄物在吊卸或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六、放射性廢棄物遺失、遭竊或受破壞。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15.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2條 放射性物質之運送,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本規則未規定者,依其他法令之規定。兼具有其他危險性之放射性物質,除應遵守本規則外,並應遵守其他有關危險物運送之規定。
  16.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4條 放射性物質之運送,指所有涉及放射性物質移動之作業及所遭遇之狀況。包括包裝之設計、製作、維護;包件運送時之準備、交付、搬運、載運、貯存及到達目的地之接收。
  17.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5條 …。二、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放射性物質生產、使用或貯存場所範圍內之運送。三、放射性物質屬運送之載具整體中之一部分者。四、因醫療所需已植入或注入人體或動物體內之放射性物質。五、符合法規規定之含放射性物質消費性產品之販售。六、含有…
  18.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或其他阿伐發射體在○.○四貝克以上者。非固著污染:指在例行運送狀況下能自表面去除之污染。固著污染:指非固著污染以外之污染。九、低毒性阿伐發射體:指礦物、物理或化學濃縮物中所含之天然鈾、耗乏鈾、天然釷、鈾二三五、鈾二三八…
  19.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8條 放射性物質運送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應依其工作性質,接受適當之防護訓練。
  20.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9條 放射性物質之運送,應依工作人員所受輻射曝露之大小及其可能性,採取下列輻射防護措施:一、所接受之年有效劑量不可能超過一毫西弗者,毋需規定其特別工作模式及劑量之偵測或分析。二、所接受之年有效劑量可能大於一毫西弗,未達六毫西弗…
  21.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10條 運送之放射性物質應與工作人員及民眾有充分隔離。計算工作人員經常佔用地區之分隔距離或劑量率時,應使用每年五毫西弗之限值。計算一般民眾經常佔用地區或民眾經常接近地區之分隔距離或劑量率時,對關鍵群體應使用每年一毫西弗之參考值。
  22.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11條 …相底片間,應有充分之隔離。計算分隔距離之基準為每次放射性物質運送時,對底片造成之輻射曝露,在○.一毫西弗以下。
  23.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運送中之放射性物質包件,在遭遇意外事故致包件破損或有洩漏之虞時,運送人應依本規則第九十二條及第九十三條之緊急處理計畫,或附件九交運文件內所載之適當緊急處理措施處理。前項受影響區域內除救火或施救人員外,未經輻射防護人員檢查…
  24.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14條 用以裝運或貯存放射性物質之運送工具、房屋、場所或其他設備,因意外事故發生致被放射性物質污染時,應由輻射防護人員監督除污,在未經輻射防護人員認可以前,不得使用。
  25.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15條 …射防護人員在場時為之。任何經海關指定開封之包件,應由託運人、運送人或受貨人恢復原狀始可繼續運送。
  26.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16條 …質各包件之設計、製造、試驗、文件建檔、使用、維護與檢查,以及運送與運送中之貯存等作業,均應建立品質保證計畫,以保證各項作業均能符合本規則之規定。
  27.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18條 放射性物質之運送,未能完全符合本規則規定者,得以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特殊安排方式運送。前項作業為國際間運送者,應請求多邊核准。
  28.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0條 運送指數及核臨界安全指數之決定,見附件五。
  29.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1條 包件及外包裝應按其運送指數及表面輻射強度,依附件六之規定予以分類。運送時應遵守附件六中標示、標誌及標示牌之規定。
  30.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22條 運送包件總質量在五十公斤以上時,應將其允許盛裝之最大總質量,以清晰耐久之方式標示於包裝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