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6 / 89 頁- 行政營運總部認定辦法 第2條 …、製造工程技術、產品、勞務或服務之創新、改進、設計或其他研究開發。(九)新產品、高單價產品或高附加價值產品之生產。(十)品牌商標或商業模式之營運管理或授權管理。前項第二款規定營業收入淨額之計算,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交易所產生…
- 行政營運總部認定辦法 第5條 …、製造工程技術、產品、勞務或服務之創新、改進、設計或其他研究開發:(一)須統籌規劃研究開發核心技術、製造工程技術、產品、勞務或服務之創新、改進或設計之策略及方向,並提供國外關係企業及國外分支機構相關服務,收取技術服務費用…
- 行政營運總部認定辦法 第6條 …式一份,向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核發營運總部認定函。但公開發行公司無須檢具第四條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前項營運總部認定函有效期限為三年,屆期失其效力。前項有效期間內,經發現公司營運總部之營運規模不符合第二條第一項或第三…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2條 …指依公司法設立,其營業項目具有辦公室、廠房、大型商用不動產之開發租售或其相關業務,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公司,或財團法人。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4條 …、金融機構融資意願書、投資效益、資金償還計畫、風險管理、各項開發費用及開發成本之預估。四、興建計畫:包括合理建築成本規劃、建築物設計與空間規劃構想圖、環境與景觀規劃、土地建物配置與規劃、開發執行進度、開發工程規劃及施工監…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8條 …園區內建築物通知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完成簽訂土地租賃契約與投資開發興建契約及繳交履約保證金,並申請登記為在區內營業之事業。但有正當理由,經土地所在區園管局或分局核准,得延展三十日。前項履約保證金之繳納額度及方式,依押標金保…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14條 …經公開徵求獲准投資興建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之公民營事業,應按開發成本加計銷售利潤後,訂定合理租售價格;其合理租售價格及估算標準並應詳載於投資興建計畫書內。前項計列為開發成本之項目如下:一、規劃、調查費用。二、開發興建工程…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15條 …格規定,土地所在區園管局或分局得依約定終止土地租約及解除投資開發興建契約;其土地上已興建完成之建築物,園管局或分局得依開發成本分五年買回。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16條 公民營事業因未按核准進度開發,其增加支出之開發費用不予計入開發成本。但屬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公民營事業之事由,經報園管局或分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17條 公民營事業應依投資興建計畫書所載開發成本辦理規劃、興建事宜;於施工期間,並應按月編製施工報告表及工程品質檢驗報告表,送請園管局或分局核定;施工完成之結算,應報請園管局或分局核定。前項開發成本如有變動,應依專業機構之設計預…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促進投資及國際貿易,加強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之開發及管理,特依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設置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第二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園區開發管理及相關事業之投資收益。三、園區公共設施建設費收入。四、土地及廠房租金收入。五、園區管理費收入。六、各項作業服務收入。七、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八、園區開發貸款利息…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園區之開發、擴充、改良、維護及管理。二、園區開發及相關事業之投資或貸款。三、園區開發管理相關之研究規劃、設計及宣導經費。四、各項作業服務支出。五、行政院專案核准之支出。六、其他有關支出。
-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發服務公司參考名單上之國內醫藥研發服務公司,從事生技醫藥研究開發階段、臨床前及臨床試驗之費用。四、具有完整進、領料紀錄,並能與研究計畫及紀錄或報告相互勾稽,供研究發展單位研究用消耗性器材、原材料及樣品之費用。五、專為研究…
- 行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4條 …生技醫藥產業之創新技術平台及其他策略生技醫藥產品。(二)受託開發製造生產新藥、新劑型製劑、高風險醫療器材、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及其他策略生技醫藥產品。三、新藥、新劑型製劑: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屬新成分、新…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宅等用地,或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使用之社區土地,其開發及租用管理適用本辦法。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3條 社區土地之開發,應配合科技產業園區發展之需要,依科技產業園區設置計畫、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園管局)或分局擬具開發興建計畫報經濟部備查。前項開發興建計畫包括開發興建目標、預定開發興建地區範圍…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前條經備查之開發興建計畫由園管局或分局開發興建時,其細部開發興建計畫由園管局或分局自行核定。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5條 依第三條核定之開發興建計畫,由在區內營業之事業或民間事業開發投資興建時,應以公開甄選方式評選開發投資興建人,並將甄選文件公告。前項甄選文件包括甄選須知、評選要點及合約書草案。第一項民間開發投資興建人以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公…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園管局或分局辦理開發投資興建人甄選時應成立甄選小組。前項甄選小組應置成員九人至十五人,由所在區園管局局長或分局分局長為成員並擔任召集人,其餘成員由園管局或分局相關單位主管、外聘之專家、學者擔任,其中外聘之專家、學者人數不…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參與公開甄選者,除須檢附第五條第三項所定之開發投資興建人資格文件外,並應檢附投資興建計畫書及繳納押標金。前項投資興建計畫書,其內容包括:一、投資計畫總說明:包括整體工作計畫。二、投資興建地點及範圍。三、財務計畫:包括資金…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8條 經甄選小組評選為最優開發投資興建人,應在甄選須知規定時間內與園管局或分局完成簽訂開發投資興建契約,並繳納履約保證金;逾期未簽約者,視為放棄權利,依前條規定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押標金於簽約後,得轉為履約保證金之一部分。前…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9條 社區土地開發興建時,開發投資興建人應向園管局或分局租用土地。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開發投資興建人應於簽訂開發投資興建合約後三十日內簽訂土地租約,依約繳付租金。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社區之綠地、道路及後巷使用土地,應由開發投資興建人攤租。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地之地價稅由園管局或分局負擔,其他法定稅捐及工程受益費等,由開發投資興建人繳納或攤付。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開發投資興建人租用之土地,應自土地租約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按核定開發投資興建計畫申請建造執照;不能於期限內申請時,應敘明理由申請延期,延期以一次為限,延長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逾期園管局或分局除收回土地外,已繳租金及履約保…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開發投資興建人對承租土地範圍內地上改良物及廢棄物應自行拆除及清理,園管局或分局不負擔任何費用。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開發投資興建人施工途中如因不可抗力之情事致無法繼續興建時,得經園管局或分局同意停工,另行協商善後事宜;因開發投資興建人之故意或過失無法進行,而致園管局或分局發生損害時,應依法負賠償責任,並由園管局或分局終止租約、收回土地…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34條 …之五計算回饋金,繳交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不受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之三規定之限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撥前項收取金額之一定比率,用於產業園區周邊相關公共設施之興建、維護或改善及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