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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1條 …:前項場所除下列情形外,並應設置第四種及第五種滅火設備:一、製造及一般處理場所儲存或處理高閃火點物品之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者,其設置之第一種、第二種或第三種滅火設備之有效範圍內,得免設第四種滅火設備。二、儲存第四類公共…
  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2條 一般滅火困難場所,依下列設置滅火設備:一、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室內儲存場所、室外儲存場所、第二種販賣場所及室內加油站設置第四種及第五種滅火設備,其第五種滅火設備之滅火效能值,在該場所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
  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5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一、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二)室內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管制量一百倍以上者。但處理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之高…
  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6-1條 下列爆竹煙火場所應設置第五種滅火設備:一、爆竹煙火製造場所有火藥區之作業區或庫儲區。二、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以上之爆竹煙火儲存、販賣場所。建築物供前項場所使用之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第一種滅火…
  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7條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及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應設置滅火器。
  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8條 …置防護設備。但已設置水噴霧裝置者,得免設:一、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二、儲存可燃性高壓氣體或天然氣儲槽在三千公斤以上者。三、氣槽車之卸收區。四、加氣站之加氣車位、儲氣槽人孔、壓縮機、幫浦。
  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28條 …天然氣儲槽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之滅火器,依下列規定設置:一、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設置二具。但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每五十平方公尺(含未滿)應增設一具。二、儲槽設置三具以上。三、加氣站,依下列規定設置:(一)儲氣槽…
  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30條 …液面計及閥類之露出表面積。二、前款以外設備為露出之表面積。但製造設備離地面高度超過五公尺者,以五公尺之間隔作水平面切割所得之露出表面積作為應予防護之範圍。三、加氣站防護面積,依下列規定:(一)加氣機每臺三點五平方公尺。(…
  9. 行政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 第4條 …任務者,得計入應配置數量:1.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全管理辦法)所定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十倍以上之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扣除其室內儲槽場所及地下儲槽場所之數…
  10.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或消防設備士至少有三人。四、未從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之進口、製造、委託製造或販售。五、具備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準所定主要試驗設備。前項第三款之主管及專任技術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
  11.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管理辦法 第18條 …代表人與其配偶及三親等內之血親從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之進口、製造、委託製造或販售事業者,登錄機構不得受理該事業之認可申請。
  12.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 第2條 …試驗設備,應符合下列共通性質規定:一、各部構造及零件之材質、製造及裝配方法應與申請之設計圖相符。二、具堅固、安全之構造,不得有傷痕、裂痕、變形、破損、劣化、接觸不良等情形或傷害使用者之虞。三、構造具耐久性,零件應安裝正確…
  13.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 第8條 …、斷裂或容器軸心顯著歪斜。(七)經重新焊接或護圈與鋼裙標示之製造年份不一致。二、耐壓試驗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液體洩漏或異常膨脹現象。(二)永久膨脹率超過百分之十。三、第二次外觀檢查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割傷或銼…
  14. 行政消防法 第11-1條 從事防焰物品或其材料製造、輸入處理或施作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申請防焰性能認證,並取得認證證書後,始得向該專業機構申領防焰標示。防焰物品或其材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試驗機構試驗防焰性能合格,始得附加防焰…
  15. 行政消防法 第15條 …氣體應依其容器、裝載及搬運方法進行安全搬運;達管制量時,應在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以安全方法進行儲存或處理。前項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之範圍及分類,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之設置標準、儲存、處理及搬運之…
  16. 行政消防法 第15-3條 液化石油氣容器(以下簡稱容器)製造或輸入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型式認可,發給型式認可證書,始得申請個別認可。容器應依前項個別認可合格並附加合格標示後,始得銷售。第一項所定容器,其製造或輸入業者申請認可之資格、程序、應…
  17. 行政消防法 第15-5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起造人應將該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圖說,送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查完成後,始得向主管建築機關申報開工。前項所定場所依建築法規定申請使用執照時,主管建築機…
  18. 行政消防法 第15-6條 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辦理下列事項:一、責由保安監督人訂定消防防災計畫後,由管理權人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
  19. 行政消防法 第19-1條 …公告之對象、方式及內容完成通報:一、石油煉製業、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之廠區。二、製造、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三千倍以上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廠區。主管機關之人員、車輛及裝備…
  20. 行政消防法 第35條 …引導必要之業務。四、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達管制量公共危險物品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未符合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設置或維護場所之位置、構造或設備規定。五、第十五條之六第一項所定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三十…
  21. 行政消防法 第42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達管制量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其儲存、處理或搬運未符合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達管制…
  22. 行政消防法 第42-2條 零售業者、專業機構、容器製造、輸入業者或容器檢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一、容器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第十五條之三第二項規定,容器未經個別認可合格或未…
  23. 行政消防法 第43-1條 …災,處管理權人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但該場所未製造、儲存或處理化學品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第二十一條之二第一項規定之場所管理權人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違反該項規定未於該場所明顯位置設置危…
  24.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理)事及監察人不得從事液化石油氣容器(以下簡稱容器)之進口、製造、委託製造或販售等行業。四、具備附表一或附表二所列試驗項目相關儀器設備。前項第二款專責檢驗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國內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
  25.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瓶身應以三塊鋼板構成。但內容物重量少於二十公斤者,得採二塊式製造。(二)以三塊鋼板構成之瓶身,其上下端板應採用二比一橢圓型者,熔接處應在端板凸緣平行度部;以二塊鋼板構成之瓶身,熔接處應在中腹(如圖一)。五、護圈或護蓋:(…
  26.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得小於零點五毫米;其內容如下:(一)廠商名稱或商標:國內容器製造廠或國外進口商之中文名稱或其商標。(二)耐壓試驗壓力(TP):單位為公斤力每平方公分(以下稱kgf/c㎡)。(三)實測淨重(W):單位為公斤,其有效數值應在…
  27.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第7條 鋼製容器製造或輸入業者(以下稱申請人)申請型式認可時,應檢附樣品八只,送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以下簡稱專業機構)進行試驗;樣品數量,得視實際需要增加。申請人檢具國外第三公證機構試驗報告,符合ISO22991規定者,…
  28.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道高度不能超過焊道寬度之百分之二十五。四、母材抗拉強度試驗:製造容器使用之材料不低於材料標準值,於製造完成後其試驗所得降伏強度、抗拉強度不得低於容器製造廠提供之保證值,伸長率不得低於表九所列之值。五、彎曲試驗:試片沿壓頭…
  29.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第11條 …及試驗結果判定,規定如下:一、批次認定:以同一材料於相同日期製造,具相同形狀、規格、外徑、厚度並經同時熱處理之容器,每三百只為一批;不足三百只者,以三百只計。二、試驗方式、抽樣數量及試驗結果判定,規定如下,並應循序進行:…
  30.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ve字型。二、雕刻字體:(一)「容器規格」、「容器號碼」、「製造廠代號」及「出廠耐壓試驗日期」欄位:字體為四毫米(長)乘以二毫米(寬),採單刀刻或同等效果之雷射燒結雕刻。(二)「容器實重(含閥)」欄位:字體為五毫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