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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 37 頁-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57條 …無線電頻率干擾時,應與既設合法電臺設置者協調處理,其無法取得協議者,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電臺設置者應依主管機關之決定辦理。
-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57-2條 …由得標者自行以技術方式或保留護衛頻帶方式協調解決,其無法取得協議者,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63條 …不在此限。協商提供第一項及第四項國內漫遊服務之經營者,應檢具協議文件,依第四十條第八項規定向本會申請核准事業計畫書之變更。
-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81條 …頭期款,並提供得標金餘額及其利息之支付擔保後,始得於六個月內協議,將其標得之頻率繳回,並依本法第四十八條申請指配或重新指配同頻段同頻寬之頻率。前項申請,應由各方檢具下列文件:一、事業計畫書或事業計畫書變更說明及相關文件。…
-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82條 …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取得系統技術審驗合格證明後,得與他經營者協議,將該次得標頻段之一部或全部頻率繳回,並由他經營者依電信法第四十八條向主管機關申請指配頻率。經營者依前項受指配之頻率,得再與他經營者協議,將其頻率繳回,並由…
-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84條 …時,得同時為之。前項所定協商,應於開始協商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並於協議後一個月內將協議書送請主管機關備查。經營者於收受協商請求後一個月內不開始協商,或於三個月內不能達成協議者,任一方均得以書面請求主管機關調處之。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36條 …外,應由經營者或取得籌設同意書者與公用事業機構依公平合理原則協議之。如協議不成者,主管機關得依申請會商該公用事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之。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37條 …、通信品質與安全、雙方責任分界點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簽訂共用協議書後,應於一個月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若無法於開始協商後三個月內達成協議或未能於請求後一個月內開始協商者,任一方得請求主管機關調處之。第一項所稱之瓶頸所在設施…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3條 …前項租用國際通信所需設施之條件,由經營者相互間依公平合理原則協議之。經營者如因技術限制請求租用國際海纜登陸站或內陸鏈路設施者,其租金應依出租人之成本計算之。第二項協議簽訂後,請求之一方應於一個月內檢具協議書報請主管機關備…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4條 …際海纜通信容量或長期使用權之經營者,居間協助與國際海纜管理者協議取得使用該國際海纜通信容量之長期使用權,或轉讓其長期使用權之一部。其使用權之權利金、轉讓價金或其他相關條件,由經營者相互協議之。已取得國際海纜通信容量長期使…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5條 …國際衛星通信組織或經其授權之機構,依國際衛星通信組織之規定,協議取得使用其衛星電路之權利,或轉讓他經營者使用權一部。其使用權之權利金、轉讓價金或其他相關條件,由經營者間,或與國際衛星通信組織或經其授權之機構相互間協議之。…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6條 …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間,就國際網路話務處理及國際通信費用攤分之協議,如他國非屬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或僅有一家國際電信業者時,應符合回饋話務比例及平行攤分費率原則。前項所稱回饋話務比例,指經營者應於協議中要求他國特定電信業者處理…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7條 …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間,就國際網路話務處理及國際通信費用攤分之協議,如他國屬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且有二家以上國際電信業者時,由經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協商之。前項之協議,不得妨礙其他經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間之協議,或使他國電信業者斷…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8條 …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間,就國際網路話務處理及國際通信費用攤分之協議,應於完成協議後一個月內檢附協議書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國際通信費用攤分之國際慣例有重大變更,或他國電信市場競爭情況改變,或有其他重大事由者,主管機關得公告變更…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75條 …時,得同時為之。前項所定協商,應於開始協商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並於協議後一個月內將協議書送請主管機關備查。如經營者於收受協商請求後一個月內不開始協商,或於三個月內不能達成協議者,任一方均得以書面請求主管機關調處之。本…
- 行政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第54條 …設合法電臺無線電頻率干擾時,應與其設置者協調處理;如未能取得協議者,得報請本會處理。
- 行政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第79條 …時,得同時為之。前項所定協商,應於開始協商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並於協議後一個月內將協議書送請本會備查。如經營者於收受協商請求後一個月內不開始協商,或於三個月內不能達成協議者,任一方均得以書面請求本會調處。
- 行政電信法 第16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間,應於一方提出網路互連要求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其不能於三個月內達成協議時,應由電信總局依申請或依職權裁決之。第一類電信事業間,於一方提出修改或重新簽訂網路互連協議之日起,逾三個月仍未達成協議時,由電信…
- 行政電信法 第38條 …建築物所有人同意,其補償由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與該建築物所有人協議之。建築物應設置之屋內外電信設備及其空間,其設置與使用規定、責任分界點之界定、社區型建築物之限定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定之;建築物屋…
-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6條 …救援作業之通信。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前項但書網路互連之協議,由管理者與互連之電信事業或廣播電視事業協商之。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8條 …果,且申請人曾於該期間內以合理之商業條件,請求授權仍不能達成協議者。二、研發成果之權利所有人或其受讓人或專屬被授權人,以妨礙環境保護、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之方式實施研發成果者。三、為增進國家重大利益者。本會依前項規定行使前…
-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455-3條 …被告得於前項程序終結前,隨時撤銷協商之合意。被告違反與檢察官協議之內容時,檢察官亦得於前項程序終結前,撤回協商程序之聲請。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9條 …長核可延長辦案期限。但每次以三個月為限。十一、依當事人與法院協議訂定之審理計畫進行,不能於第三條所定期限終結,經承辦法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延長辦案期限。但每次以三個月為限。十二、涉及營業秘密之事件,經當事人或第三人依…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2條 …調閱他案卷宗之必要,而未能於三個月內調得。九、依當事人與法院協議訂定之審理計畫進行,不能於第三條所定期限終結,經承辦法官敘明理由,報請院長核可延長辦案期限。但每次以三個月為限。十、當事人對於得抗告之程序中裁定提起抗告,致…
- 司法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第18條 經司法互助協議之家事事件得為遠距審理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0條 …人得處分之事項,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一章第二節有關爭點簡化協議、第三節有關事實證據之規定。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適用前項之規定:一、涉及家庭暴力或有危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之虞。二、有害當事人或關係人人格權之虞。三、當事人…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31條 …。前項陳述或讓步,係就程序標的、事實、證據或其他事項成立書面協議者,如為得處分之事項,當事人應受其拘束。但經兩造同意變更,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或依其他情形協議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73條 當事人全體就遺產分割方法達成協議者,除有適用第四十五條之情形外,法院應斟酌其協議為裁判。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曉諭當事人為辯論或為請求。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10條 …百零七條所定事件及其他親子非訟事件程序進行中,父母就該事件得協議之事項達成合意,而其合意符合子女最佳利益時,法院應將合意內容記載於和解筆錄。前項情形,準用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二條及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44條 …人之財產管理方法,除法院選任數財產管理人,而另有裁定者外,依協議定之;不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財產管理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