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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人員派遣處理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人員派遣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2.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處理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辦理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之方式如下:一、辦理與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目的相符計畫之規劃、研究、評估或專案研究。二、接受前條各款對象推薦人員參加各類教育訓練計畫或提供獎學金。三、安排我國專家赴友邦或友好國家,協助其辦理國…
  3.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處理辦法 第5條 …國合會)、其他法人、團體或專業人士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受主管機關委託辦理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應準用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之規定辦理。
  4.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處理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5.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得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之對象如下:一、友邦或友好國家。二、政府間國際組織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三、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外國機構或團體。
  6.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前條對象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一、戰爭或變亂。二、遭受嚴重天災、癘疫、恐怖攻擊或大規模環境污染。三、其他嚴重影響人民基本生存之困境。
  7.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或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受託辦理本辦法所定捐款或實物贈與者,於辦理捐款或實物贈與前,應參考合作對象及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主管機關授權機構之意見,評估贈款與物資之運用規劃及預期效益。前項受託者辦理…
  8.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捐款及實物贈與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9.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前,應參酌我國發展經驗及比較優勢,配合合作國家之整體發展策略,與合作國家共同規劃發展目標,擬具發展計畫,建立雙方合作夥伴關係。
  10.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應視需要對下列事項進行可行性評估:一、技術能力及人力資源。二、環境之影響。三、財務分析。四、市場分析及可能衍生之商業效益。五、合作國家法令、制度之相容性。六、合作國家社會…
  11.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4條 第二條所定發展計畫通過可行性評估後,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應與合作國家簽訂合作協定,明確規範雙方之權利義務,並協助合作國家計畫執行機關(構)建立計畫協調及監督機制。
  12.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5條 發展計畫執行期間,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應定期與合作國家計畫執行機關(構)共同辦理計畫監督,以確保計畫執行成效與計畫目標之一致性。發展計畫執行完畢後六個月內,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應彙整其與合作國家就計畫成效…
  13.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於發展計畫執行完畢後二年至五年之期間內,應視個案情形及需要,自行或委託具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專業之客觀公正第三人,辦理下列事項之績效考核:一、計畫執行成效與計畫目標之一致性。二、計畫執行成果是否符…
  14.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辦理發展策略之諮商,其原則如下:一、尊重友邦或友好國家對其發展策略之主導權。二、審視友邦或友好國家之發展策略,並採用其分配受援資源之相關機制。三、建立與友邦或友好國家之政府機關、政府間…
  15.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提供發展策略諮商之內容如下:一、配合友邦或友好國家之援助發展策略,對於我國具比較優勢及發展經驗之事項提供諮詢建議。二、參酌友邦或友好國家所訂定之發展優先順序,共同擇定合作項目,協助其擬訂發展政策。三、協助友邦或友…
  16.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應依照與友邦或友好國家辦理發展策略諮商之共識,規劃國際合作發展事務。
  17.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發展策略之諮商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18.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貸款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二、增進與友邦或友好國家雙邊經濟交流。三、與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或第三國合作,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之經濟社會發展。…
  19.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7條 …商前往友邦投資,拓展海外市場,增進我國與該國經貿及外交關係,主管機關得委託國合會或相關財團法人以提供授信保證方式,協助赴友邦投資之我國廠商順利取得金融機構之融資。
  20.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貸款與投資及保證處理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以外之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貸款、投資及保證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21.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3條 本法主管機關為外交部。
  22.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8條 …前項事務之處理方式、程序、辦理對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23.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9條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由主管機關辦理,或依其性質得由其他政府機關(構)依職權自行辦理;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協調辦理。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應先知會主管機關並定期函送其辦理情形;其於本法施行時仍有效執行者,亦應通…
  24.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10條 …團體或專業人士。前項合作對象有損害我國國家或人民利益之虞時,主管機關或執行合作之其他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專業人士應立即停止合作,並視其情形要求賠償。
  25.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時,得優先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或委託其他法人、團體或專業人士辦理。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依前項規定受託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得視需要委託國內外金融機構、法人…
  26.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應主動協調地方政府、民間團體或公民營企業參與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提供必要之協助。為鼓勵全民參與國際合作發展事務,除涉及機密者外,主管機關或依職權自行辦理之其他政府機關(構)應將最新之國際合作發展計畫以登載於機關網…
  27.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應進行規劃、評估、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其為公共工程計畫且金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附客觀公正第三人之可行性評估意見:一、由我國政府全額援助。二、由主管機關…
  28.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15條 主管機關應每年擬具我國推動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報請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備查;其涉及機密者,相關討論、報告及文件,不予公開。
  29. 行政條約締結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並應適時向立法院說明相關進展。主辦機關得委由各相關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前項業務。
  30.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授信保證處理辦法 第2條 …定之。本基金會得依董事會決議暫停辦理第一項之保證業務,於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由本基金會公告之;其後如經評估需恢復辦理該項業務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