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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6條 學校經指定或申請辦理原民實驗教育,應於學年度開始一年前提出實驗計畫,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實驗計畫變更時,應於預定變更之該學年度開始六個月前,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前項實驗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名稱。…
  2.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1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3.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6條 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之升學及技能檢定,項目如下:一、大學入學考試輔導。二、四技二專入學考試輔導。三、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輔導。四、技能檢定輔導。五、學生生涯輔導。
  4. 行政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 第6條 幼兒園進用教保服務人員前,應要求擬被進用人員出具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並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詢確認其無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情事。
  5.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6條 學校經依前條規定許可為勸募行為者,應自許可之日起算十日內,公立學校至代理公庫金融機構、私立學校至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教育儲蓄戶,並自開戶之日起算七日內,報學校主管機關備查。教育儲蓄戶戶名,應有學校校名全銜及教育儲蓄戶字樣。…
  6.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16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學校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五條第五項規定。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未開立教育儲蓄戶。三、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學校有前項…
  7.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許可申請辦法 第6條 學校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因停辦、解散、裁撤或勸募原因消失、變更,有結束勸募之必要者,應經校務會議決議,並敘明理由及檢附校務會議紀錄,私立學校並應檢附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通過之會議紀錄,報學校主管機關廢止其勸募許…
  8. 行政各級學校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6條 本小組每學期至少定期召開會議一次;召集人或半數以上委員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9. 行政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第6條 學力鑑定考試之科目如下:一、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國文、英文、數學、社會學科(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自然學科(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國文、英文、生活領域學科(計算機概論、…
  10. 行政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技術及職業教育獎勵辦法 第6條 審議小組應依第二條審查項目,評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成績等第如下:一、優等:九十分以上。二、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三、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四、丙等:未滿七十分。前項評定成績達甲等以上者,中央主管機…
  11. 行政花東地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補助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2. 行政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 第6條 評鑑小組應就計畫主持人提出之自我評鑑報告書,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評鑑。前項實地評鑑,由評鑑小組成員前往受評鑑之實驗教育機構,以資料檢閱、參觀設施、觀察與訪談、綜合座談或其他方式為之,並於一個月內作成評鑑報告書,送直轄市、縣…
  13. 行政建教合作機構參與建教合作應備條件認定辦法 第6條 建教合作機構參加建教合作應符合第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規定,其應備之證明文件如下:一、訓練場所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證明。二、最近二年無違反勞動法規證明。三、最近二年終止勞動契約人數未超過員工總人數百分之十…
  1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6條 前條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前項申請書及實驗教育計畫,應分別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書:申請人、聯絡方式、實驗教育之對象及期程。二、實驗教育計畫:實驗教育之名稱…
  1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16條 依本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擬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
  1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2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與設籍學校對參與實驗教育之特殊教育、原住民及低收入戶學生,應提供必要之資源及協助。
  1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爭議處理辦法 第6條 調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進行調處: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三、現為…
  1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爭議處理辦法 第16條 爭議處理機構受理調處申請後,應指定調處人員一人到場調處;到場調處經當事人雙方同意而成立;當事人雙方不能同意者,調處不成立。當事人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於調處期日不到場者,視為調處不成立。但爭議處理機構認為仍有調處成立之可能者…
  1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條 本會之幕僚作業,由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員兼辦;本會所需經費,由該署編列預算支應。
  2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 第6條 被保險人有保險費未繳之情事者,保險人應通知要保單位依第七條第五款規定,協助進行適當之催繳程序。
  2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負擔之保險費,編列預算補助。
  2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辦法 第6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所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以下簡稱實驗教育計畫)主持人(以下簡稱計畫主持人),於學校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申請設立者,為法人之代表人或法人指定之人;於學校法人申請改制者,為校長或由學校法人指定之人。
  2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6條 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自第十二條專審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以下簡稱人才庫)之調查員名單中遴選三人或五人,組成調查小組。二、教師、檢舉人及學校相關人員應配合調查小組之調查及提供資料;教師為合聘教師時,從聘…
  2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6條 專審會審議主管機關逕行提交之案件時,應依下列方式審議通過;其決議視同教評會之決議:一、有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審議通過。二、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
  2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6條 新設立學校無法依規定組成本會前,得由校長(籌備主任)聘請地方教師會代表、社(學)區公正人士或其他相關人員組成遴選委員會,報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第二條有關事項。學校成立後三個月內應即依第三條及前條規定成立本會,前項遴選委員…
  2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第6條 前條所定支持服務,包括下列事項:一、專業諮詢: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專業諮詢服務,並以電話協談、個案討論、轉介、提供資訊等方式辦理。二、…
  2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 第6條 保險人應依本條例之規定及採購契約或行政契約之約定辦理本保險。依前條規定辦理政府採購者,其採購契約金額,為辦理本保險相關行政作業事務所需之事務費(以下簡稱事務費);以締結行政契約辦理者,亦同。本保險之一切帳冊、單據及業務收…
  2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 第16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者,本保險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但被保險人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仍給付身故保險金。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毒品危害防制…
  29.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稱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不適用本法第五十六條免學費之規定者,指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辦理單獨招生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所招收之學生。但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但書所定名額免試入學之…
  30.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 第6條 實驗教育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比照學校衛生法及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之規定,享有學校學生之健康指導、缺點矯治、預防接種及健康檢查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