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5 / 200 頁- 行政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2條 …基準如下:一、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學校修習三年級課程,持有修業證明書。二、依國民教育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參加相當於國民中學階段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二年以上,有證明文件。三、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
- 行政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3條 …。修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國民中學之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修滿相當於國內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得準用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 行政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4條 持國外相當於國內國民中學肄業之證明文件,符合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修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國民中學之國外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修滿相當於國內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得準用第…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2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原民實驗教育),應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3條 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應依原住民族知識特性及內涵,發展原住民族課程及評量。前項原住民族知識特性及內涵,得包括原住民族語言、歷史、文學、歲時祭儀、社會組織、傳統習慣、工藝、樂舞、生活技能、土地與生態智慧、族群權利及其他文化…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4條 各該教育主管機關得就整體教育創新、學校地緣位置或教育資源分布情形,指定所屬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除前項指定外,學校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通過後,得向各該教育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原民實驗教育。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5條 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實驗前徵得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但學生已成年者,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二、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退出實驗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已成年者,得單獨提出申請。三、學校應…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6條 學校經指定或申請辦理原民實驗教育,應於學年度開始一年前提出實驗計畫,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實驗計畫變更時,應於預定變更之該學年度開始六個月前,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前項實驗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名稱。…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8條 …細則之規定辦理。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實驗計畫時,應邀請學校列席陳述意見。第一項實驗計畫經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後,通知學校。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10條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其課程不受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限制。但課程之總學分數,應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所定畢業條件。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11條 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其學生學習評量,除依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款規定,擬訂學生學習評量規定納入實驗計畫者外,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規定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修畢實驗計畫所定課程,…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12條 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應於實驗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提出成果報告書,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13條 …育主管機關應會同原住民族主管機關組成訪視評估小組,依所核准之學校實驗計畫,評定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之成效。前項評定之方式如下:一、由辦理學校每學年進行自我評估,並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備查。二、經訪視評估小組,定期進行成效評…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14條 各該教育主管機關及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對核准之學校實驗計畫應提供輔導資源,並得視國家財政狀況給予經費補助;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得對促進原住民族教育著有成效之實驗計畫,給予專案獎勵。學校得依經核准之實驗計畫需要,以契約進用教學及工…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15條 各該教育主管機關對學校辦理之原民實驗教育,經訪視評估小組評定有成果不佳或有違反本辦法、經核准之實驗計畫者,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輔導。二、糾正。三、限期改善。四、核減招生人數。五、終止實驗。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有前項情…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2條 少年矯正學校(以下簡稱矯正學校)隸屬法務部,其教育實施事項由法務部負主管及監督權責,教育部並負督導權責。前項教育實施事項如下:一、教務相關規章及會議。二、教學實施。三、教學評量。四、升學及技能檢定。五、學籍管理。六、督導…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6條 …一、大學入學考試輔導。二、四技二專入學考試輔導。三、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輔導。四、技能檢定輔導。五、學生生涯輔導。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7條 …之實施。二、學籍資料之管理。三、學籍表冊之陳報。四、學籍合作學校之辦理。五、轉銜與復學之實施。六、畢業證書及成績證明書之核發。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9條 教育部為督導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應組成督導小組,置委員五人至七人,由具有少年矯正教育及國民基本教育相關專業知識人員聘兼之,並應包括法務部及教育部代表;置召集人一人,由教育部部長指定委員擔任。前項委員與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10條 為督導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教育部應會同法務部另定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勾稽表(以下簡稱勾稽表)查核之。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11條 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之督導,應實地訪視,並採取簡報、檢核資料、座談會及其他必要之方式為之。前項實地訪視,每年應辦理一次。矯正學校應於督導小組實地訪視一個月前提出自評報告,分別送法務部及教育部。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12條 …結果及教育發展建議事項填載於勾稽表,由教育部通知法務部及矯正學校。矯正學校應針對前項督導結果及教育發展建議事項之改進情形提出報告,分別送法務部及教育部,並副知指委會。法務部應將督導結果,列入對矯正學校之追蹤考核事項。
-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1條 …濟弱勢學生就學,保障捐款人權益,有效管理各級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學校(以下合稱學校)之勸募行為,特制定本條例。學校為扶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而募集金錢或接受金錢捐贈之勸募行為,依本條例之規定;其他勸募行為,依公益勸募條例之規定。
-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3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教育儲蓄戶:指學校為收支、保管及運用勸募之金錢,以扶助經濟弱勢學生,而依本條例之規定,於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之專用帳戶。二、經濟弱勢學生:指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狀況…
-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4條 學校為扶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而為勸募行為所得金錢,應專戶儲存於教育儲蓄戶。前項勸募所得金錢及其孳息得不斷滾存,專用於補助經濟弱勢學生之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餐費或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並不得用於與經濟弱勢學生就學無關之支出…
-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5條 學校為前條第一項之勸募行為前,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教育儲蓄戶執行規定,向學校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前項勸募行為,得採數校聯合方式依前項規定申請辦理,並以其中一校為申請學校。私立學校經營不善或財務有重大缺失,經學校主管機關依規…
-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6條 學校經依前條規定許可為勸募行為者,應自許可之日起算十日內,公立學校至代理公庫金融機構、私立學校至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教育儲蓄戶,並自開戶之日起算七日內,報學校主管機關備查。教育儲蓄戶戶名,應有學校校名全銜及教育儲蓄戶字樣。…
-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7條 學校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者,其依第五條規定許可次日起算七日內,應報教育部備查。學校主管機關應於網站公開許可勸募及設置教育儲蓄戶學校之校名、帳戶與許可年、月、日及文號。
-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8條 學校開立教育儲蓄戶並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報學校主管機關備查後,得向社會大眾公開勸募。學校為教育儲蓄戶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前項管理小組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