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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4-1條 …營業執照、營運路線許可證及原使用營業車輛行車執照,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重新換發後始得繼續經營。
  2.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4-2條 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依第四條規定所具備營業車輛,應依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規定,設置輔助乘客上下及乘坐客車之無障礙設備及設施;其營業站、場,並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授權所定相關法令規定,設置無…
  3.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4-3條 經公路主管機關輔導合併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因實際營業需要須辦理公司分割者,應先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前項情形,經公路主管機關以審議會審核後核准者,分割後受讓營業之公司依法完成公司登記後,得於所受讓營業範圍內,申請核發汽車…
  4.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4-4條 …規定補辦汽車貨運業設立登記者所應具備全新混凝土攪拌車之期限,公路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公告延長之。
  5.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5條 …賣其他固定資產方式為之,其應檢具證明。二、申請增加營業汽車之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或其他汽車運輸業最近六個月內無違規營業受處分之紀錄。三、站、場設備足供容納所增加之車輛。汽車運輸業增加全新營業汽車,除依前項規定外,應結清…
  6.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7條 公路汽車客運業或市區汽車客運業有二家以上同時申請經營時,以具備條件較優者核定之。公路主管機關為審核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市區汽車客運業之設立申請及遊覽車客運業之設立申請、營運管理與增車申請之程序,以審議會行之。公路主管…
  7.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7-1條 公路汽車客運業應於營運路線許可證所載有效期限屆滿之前一年,備具繼續經營計畫書向公路主管機關提出繼續經營申請,逾期由公路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提出申請。繼續經營計畫書應載明經營能力、營運計畫、路線場站計畫、及財務計畫等內容。前項…
  8.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路法第六十三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9.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條 …請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且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後,始得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新領牌照登記、檢驗、領照。
  10.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28條 …前項安全檢測報告已取得之合格證明書及審查報告,審驗機構應通報公路監理機關停止辦理新領牌照登記檢驗,並通知申請者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未完成改善者,審驗機構報請交通部廢止該合格證明書及宣告該審查報告失效。前項改善合格者,審…
  11.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0條 公路監理機關查有未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所載內容製造、打造或進口之車輛,應通知審驗機構,審驗機構查明屬實後,應按不符合情事,依前條規定辦理品質一致性現場核驗及抽樣檢測。前項現場核驗及抽樣檢測之車輛,經查申請者確有未…
  12.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1條 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少量車型安全審驗之車輛新領牌照登記檢驗時,經查有車輛未依合格證明書所載內容製造、打造或進口者,除應停止該車輛辦理登檢領照外,應立即通報審驗機構及其他公路監理機關停止辦理該車型車輛之新領牌照登記檢驗。前項車…
  13.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2條 …止其全部或一部之合格證明書。冒用、偽造或變造合格證明書者,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之一規定處罰。
  14.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3條 …明書及有第三十條第二項之情事者,該合格證明書所含各車型車輛,公路監理機關應停止辦理新登檢領照,申請者並應召回已登檢領照之車輛實施改正及辦理臨時檢驗。前項車輛臨時檢驗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持經廢止之合格證明書之已登檢領照車…
  15. 行政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第37條 審驗機構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遇有疑義時,得邀集公路監理機關、專家學者及公會等相關代表,共同處理疑義案件及研議審驗相關事宜,且其會議結論或紀錄經交通部同意後,併同作為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之依據。
  16. 行政車輛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車輛及人員編用範圍之內容如下:一、車輛編用範圍,指經公路監理機關登記發照之車輛。但下列車輛免予編用:(一)警備、消防、救護、垃圾、水肥、靈車、幼童車、搶修交通、郵政、電信、電力、石油、自來水等具有特種裝置之車輛。(二)機…
  17. 行政車輛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責如下:一、車輛編用主管機關:交通部。二、車輛編用執行機關:公路監理所、站。三、軍事需求機關:國防部及所屬軍事機關。四、行政需求機關:中央各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五、協調機關: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直轄市…
  18. 行政車輛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公路監理所、站對轄管車輛應依所轄區域,分別編用。
  19. 行政車輛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公路監理所、站對編用之車輛及駕駛人,應定期實施相關調查、統計及異動校正。
  20. 行政車輛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有關車輛編用作業規定,由交通部公路局另訂之。
  21. 行政車輛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交通部公路局及各公路監理機關應配合年度相關動員計畫辦理演訓。
  22. 行政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 第2條 …傷案件,申請前八年內。(四)其他案件,申請前六年內。二、應受公路主管機關辦理之教育訓練合格,領有有效之訓練合格文件。三、申請學習駕駛證者,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七條規定。四、申請駕駛執照考驗者,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
  23. 行政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 第3條 汽車駕駛人符合前條規定情形,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參加汽車駕駛執照考驗,經考驗合格後發給有效期間一年之駕駛執照,並自發照之日起,於六年期間內,每滿一年換發一次。前項駕駛執照之變更、換照、補照、登記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七十…
  24. 行政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道路交通法令、安全防禦駕駛、肇事預防與處理、車輛保養及其他公路主管機關認為對於道路交通安全駕駛有助益者。前五種課程訓練時數均不得少於二小時。前項課程應包括筆試測驗,滿分為一百分,及格標準為八十五分,及格者應發給載明一年…
  25. 行政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 第10條 …址、測驗成績等教育訓練人員名冊,函送或以電子文件方式傳送管轄公路監理機關,公路監理機關並應將接受教育者資料登載於公路監理系統駕駛人檔。
  26. 行政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 第6條 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之獎勵,由交通部、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依第三條第三款所定條件,會同有關機關逐年定期遴選評定並公開表揚之。優良之職業汽車駕駛人,由交通部、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依第三條第六款所定條件,會同警察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
  27. 行政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 第8條 …、教育部、內政部、交通部及直轄市、縣(市)新聞、教育、警察及公路主管機關,分別依第四條至第七條所定程序定期或隨時公開表揚之。
  28. 行政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在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款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分配用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經費項下支應之。
  29. 行政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酒駕毒駕防制教育訓練,由公路主管機關自行辦理或其委任所屬下級機關辦理,並得委託經公路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或大專以上學校辦理之。酒駕毒駕防制教育訓練課程內容應包括道路交通法令、肇事預防處理及法律責任、酒駕毒駕生命教育、…
  30. 行政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 第4條 機關(構)、學校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認可:一、申請函。二、機關(構)、學校應檢附立案證書影本,及負責人或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三、訓練計畫書。前項第三款訓練計畫書應包含下列事項:一、辦理訓練之課程規劃、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