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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 59 頁-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3條 票據交換所利用電腦或相關設備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採取下列技術管理措施:一、於電腦、相關設備或系統上設定認證機制,對有存取個人資料權限之人員進行識別與控管。二、認證機制使用帳號及密碼之方式時,使其具備一定安全之複…
-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4條 票據交換所應對所屬人員施以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使其明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要求、所屬人員之責任範圍及各種作業程序。
- 行政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27條 本計畫各項程序執行時,票據交換所至少應保存下列紀錄:一、個人資料交付、傳輸之紀錄。二、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及更正之紀錄。三、提供當事人行使權利之紀錄。四、個人資料刪除、廢棄之紀錄。五、存取個人資料系統之紀錄。六、備份及還原…
- 行政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34條 …攜碼用戶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電信相關法令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並應確保其機密與安全。六、管理者對有關機關(構)依法查詢攜碼用戶資料者,應依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構)查詢電信使用者資料實施辦法規定提供之…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2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完成報備後二個月內,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以下合稱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並確實執行。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3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就個人資料保護之規劃,應考量下列事項:一、配置管理人員及相當資源。二、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並定期清查。三、依已界定之個人資料範圍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流程,分析可能產生之風險,並根據風險分析之結果,訂定…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4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就個人資料之管理程序,應遵循下列事項:一、確認一般個人資料及本法第六條之特種個人資料之屬性,分別訂定管理程序。二、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及是否符合免告知之事由,以符合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關於告知義…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5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資料安全管理措施。二、人員管理措施。三、設備安全管理措施。四、傳銷商規範措施。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6條 …括下列事項:一、運用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訂定使用可攜式設備或儲存媒介物之規範。二、針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內容,如有加密之需要,於蒐集、處理或利用時,採取適當之加密機制。三、作業過程有備份個人…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6-1條 …,應採取下列資訊安全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四、個人資料檔案及資料庫之存取控制與保護監控措施。五、防止外部網路入侵對策。六、非法或異常使用行為之監控…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6-2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前,應檢視有無本會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所為國際傳輸之限制,並告知傳銷商其個人資料所欲國際傳輸之區域,同時對資料接收方為下列事項之監督:一、預定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類別、特定目的、期…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7條 …:一、依據作業之需要,適度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並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二、檢視各相關業務流程涉及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負責人員。三、與所屬人員約定保密義務。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8條 第五條第三款之設備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下列事項:一、保有個人資料存在於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設備等媒介物之環境,依據作業內容之不同,實施適宜之進出管制方式。二、所屬人員妥善保管個人…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9條 …商規範措施,包括下列事項:一、傳銷商自多層次傳銷事業蒐集他人個人資料,其要件及程序。二、傳銷商為從事多層次傳銷經營業務,非自多層次傳銷事業蒐集之他人個人資料,相關蒐集、處理、利用行為之規範約束。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10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訂定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應依下列方式為之,並留存相關紀錄: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11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訂定個人資料保護事項,應以電子文件方式傳送至本會備查,內容修訂時亦同。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12條 …事業應參酌執行業務現況、技術發展及法令變化等因素,檢視或修訂個人資料保護事項。
-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13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採取個人資料使用紀錄、留存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據保存機制,以供說明執行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情況。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第29條 …救之機關發現有未依前項規定辦理登錄之情形,應提供器材識別碼及個人資料供執行搜救之機關作成紀錄通知主管機關,且持有者應辦理登錄後始得繼續使用。
-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17條 …費扣減方式。六、消費爭議處理申訴相關資訊及管轄法院。七、用戶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之限制及條件。八、試用或贈送電信服務之確認或取消機制。九、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有關消費者保護權益之事項。
-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83-5條 經營者委託他人設計、開發涉及網路系統資源、用戶個人資料及通信內容相關之資通系統軟體或維運系統者,應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維運作業時應由電信設備機房員工全程監控,並將系統連線之操作指令完整記錄之,該紀錄檔應至少保存六個月。經…
-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74-6條 經營者如委託他人設計涉及網路系統資源、用戶個人資料及通信內容相關之資通系統軟體或維運系統者,應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維運作業時應由電信設備機房員工全程監控,並將系統連線之操作指令完整記錄之,該紀錄檔應至少保存六個月。經營者…
- 行政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修正及執行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全維護計畫)。前項安全維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二、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三、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
- 行政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6條 業者應確認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依特定目的之必要性,界定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類別或範圍,並定期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業者經清查發現有非屬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之個人資料或特定目的消失、期限屆滿而無保存必要者,應…
- 行政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7條 業者所屬人員為執行業務所蒐集之個人資料,應視為該業者所蒐集持有;於蒐集時,應檢視是否符合蒐集要件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受業者監督。
- 行政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業者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於委託契約或相關文件明確約定其內容,並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
- 行政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業者就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本法規定,並於安全維護計畫內訂定下列個人資料管理程序: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包括特種個人資料者,檢視其特定目的及是否符合本法第六條規定。二、檢視個人資料之蒐集,是否符合本法…
- 行政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1條 業者為維護所保有個人資料之安全,應於安全維護計畫內,訂定下列資料安全管理措施:一、訂定各類儲存設備、媒體或資訊系統之使用規範,及安裝設定防毒軟體、防火牆、入侵偵測、漏洞修復、監控機制、帳號管理、存取權限與其他適當防護措施…